1.互动合作的理念与原则
高等院校与社区教育互动合作应以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
首先,要坚持创新的理念。高等教育要应对新形势的挑战,就不能再走过去的老路子。同样,社区教育要满足居民日益多样的教育需求,也不能再局限于过去的以休闲娱乐为主的教育内容。只有实施一系列创新举措,打通高等教育与社区教育之间的联系,建立各种新型的互动合作关系,才能使这二者都具有新的发展动力和发展空间。其次,要坚持协调的理念。当前人们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学校教育上,对于社会教育关注不够,导致社会教育和社区教育发展水平不高。同样,在城市与农村之间,在不同地区之间,人们主要关注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社区教育的发展,造成农村及经济欠发达地区社区教育发展缓慢甚至还未起步的状况。社区教育与高等教育互动合作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促进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社区教育的协调发展。第三,坚持绿色的理念。具体表现为要整合社区教育机构与高等教育机构的力量,改变二者各自为政,教育资源重复开发,造成资源浪费的现状。如社区教育机构要去开发一些模块化的课程资源需付出巨大的人力和财力,而且凭我国现有的社区教育机构力量也很难做到。但在高等院校中,却有着大量的相关课程资源,这些资源可以为社区教育所用,从而避免重复开发所造成的浪费。第四,坚持开放的理念。开放是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作为终身教育重要形式的社区教育和高等教育共同的特点。社区教育与高等教育要改变彼此隔阂,不能互通有无的现状,对对方实现课程、师资、设施等全方位的开放。第五,坚持共享的理念。社区教育与高等教育不但要实现资源共享,而且还要实现成果共享,共同推进人的全面发展与社区的发展,推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社区教育与高等教育互动合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首先,要坚持民主平等的原则。即要改变学校中心的观念,构建高等院校和社区教育机构的主体间性关系。这种主体间性关系的基本内涵有两层:其一,社区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是两个民主平等的主体;其二,社区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之间是民主平等的互动合作关系。其次,要坚持互补互助,共生共赢的原则。如前所述,社区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在二者的互动合作中,只有坚持互补互助的原则,取长补短,才能各取所需,实现共生共赢。再次,要坚持立足本地,突出地方特色的原则。国外的社区与大学互动合作的经验固然可以为我们所借鉴,但绝不能照搬,因为每一所大学及其所在地区的情况都相差甚大,因此,社区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采取什么形式合作,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突出地方特色。最后,要坚持促进不同地区社区教育发展的原则。高等院校不能只把眼光放到社区教育发展得好的地区,只与这些地区进行互动合作,服务社会既然是高等院校的基本职能,那么,就不仅要与社区教育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合作,促进其发展得更好,而且还要与社区教育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合作,使其得到较快的发展。
2.互动合作的类型
我们可以把社区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的合作类型大致分为教学型合作、培训型合作、研究型合作、服务型合作等几种:
(1)教学型合作:其主要形式是服务学习。服务学习是上个世纪8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把大学的课程学习与社区服务紧密结合起来的一种课程实施方式,也是美国大学与社区教学合作的一种主要形式。具体做法是将学生的社区服务列为必修课或选修课,并赋予一定的学分。我国大学中与之有相似之处的做法是规定学生必须进行实习,并也赋予这种实习一定的学分。但这种做法与服务学习有着很大的区别:我国大学学生的实习主要是从学校的教学任务出发,很少考虑社区的需求且对学生实习管理较为松散,实习效果参差不齐。而在服务学习中,既要考虑社区的需求,更要严格把握课程的标准。具体而言,在服务学习中,高等院校机构首先要把服务学习列为专门的必修课或选修课,或者将服务学习作为课程的一部分,采取对参与了服务学习的学生赋予一定学分等方式,使学生在服务社区中进行课程学习。教师要帮助学生确立服务学习的目标,制定学习计划,使学生的服务学习内容与所需学习课程相吻合,并通过课堂讨论、日常交流、论文报告等方式全程监控和指导,最终进行一定的考核,使学生既掌握了应有的理论知识,又提升了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www.xing528.com)
(2)培训型合作:指社区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共同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活动,大多由大学主导进行。这类活动在我国相对开展多一些。可由大学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也可针对社区的需要建立联合办学点,如针对社区青年女子高端培训的需要,与社区教育机构共同建立女子学院,针对社区学历教育需要建立自学考试联合办学点等;还可采用主题模块形式,如对当前社区教育中最急需的师资、管理人员、志愿者等几大模块,以视频等方式向社区提供系统的课堂教学与学习资源。当然,也可是社区教育机构相关人员对高等院校的师生举办有关社区及社区教育实际情况的相关讲座,培训社区所需的工作人员等。培训型合作特别要求社区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要互通有无,了解彼此所需,然后共同制定培训计划和项目。
(3)研究型合作:是指社区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在科研方面的合作。这种合作需要突破传统的观念与做法,确立新的学术观和新的研究方法。在传统的研究中,我们所强调的理论联系实际,大多数停留在因为理论研究所需才去社区进行一定的调研的水平上,这是一种以学科知识和理论知识为中心与出发点的研究方式,顶多做到“通过社区进行”,而没有做到为解决社区中存在的现实问题而“与社区一起共同进行”。1996年,美国教育家欧内斯特·博耶提出了“参与的学术”这一概念,我们所应确立的新的学术观和新的研究方法就是“参与的学术”和“社区为基础的参与研究”。我们把社区为基础的参与研究与传统研究的主要区别归纳成下表[45]:
社区为基础的参与研究和传统研究的区别
续表
参与是一个政治学概念,与民主这一概念紧密相连,体现了一种权力关系,其首先意味着放弃中心控制权力,与此同时,参与还意味着责任分担与成果共享。因此,参与的基本内涵是共同决策,责任分担,权力与成果共享。“参与的学术”观和“社区为基础的参与研究”方法正是体现了这一精神,这也是现代教育民主的要求。在这种新的学术观和新的研究方法之下,社区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的相关人员针对社区教育中需要解决的一些重要问题组成研究团队,共同确定研究的方向、具体内容、路径、进程等,并共同实施具体研究,其研究成果不但要以论文、著作等形式呈现,在理论上有所创新和突破,更要能真正解决社区教育中的实际问题,具有实践推广价值。如针对一些远离中心城市、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社区教育较为困难的问题,社区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有关人员组成科研团队,共同探索如何利用自身特点,创建该地区社区教育发展的模式,并把这一研究成果推向我国的欠发达地区。再如,针对如何培养、规范城市社区中的居民自主学习群体问题,社区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人员组成科研团队,运用相关的理论,如教育共同体理论、自主学习理论、瑞典学习圈的有关经验、陶行知的小先生制思想等,从社区本身的情况出发,构建社区自主学习群体良好的运行模式和机制,提高其学习的效果与质量,并把这一研究成果共同进行推广,为社区教育中的教育教学改革提供借鉴和指导。总之,以社区为基础的参与研究,既要考虑高等院校研究人员自己的学术研究特长、兴趣、需要等,还要与社区教育的实际需要相结合;社区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研究人员都是研究的主体,二者是平等合作的伙伴关系,共同进行研究;研究成果既要有一定的学术性,又要能解决社区的实际问题。
(4)服务型合作:这一类型的合作主要是通过双方提供的一些服务性活动来实现。如高等院校的师生可以作为志愿者对社区居民进行各种宣传、咨询等服务活动;可对一些有关社区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政策的制定与修改发表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参与这些法规与政策的制定和修改;可对一些社区教育的发展规划与方向提供建议等。社区教育机构同样可以派出相关人员宣传社区及社区教育的相关知识,介绍有关的活动情况,对高等院校的课程设置、学生培养等提出建议。
综上所述,社区教育与高等教育的互动合作已成社会发展的必然,但当前我国社区教育与高等教育的互动合作还很不够,且合作类型主要为培训、志愿者服务和咨询几种,我们应在此基础上尝试以服务学习、以社区为基础的参与研究等方式进行更全面、更深入的互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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