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组建创业团队并无明确的标准答案,理论研究的结论和创业实践的结果常常自相矛盾,真可谓“一半是科学,一半是艺术”。这是由于创业团队的成员往往是个性各异,能力、知识、经历、志趣、背景差异很大的个体,激励并发挥每个成员的聪明才智需要领导艺术。而根据团队成员组成的不同特征,在特定创业环境中采取恰当的管理措施,维护团队的稳定和绩效则体现为科学性。创业团队的组建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诚实守信
重承诺、守信用,是对创业团队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也是最基本的要求。创业合作伙伴将全面介入企业的经营管理,了解新创企业内部的所有情况,如果道德有问题,企业的资金、人员、关系等都可能遭受不必要的损失。此外,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个人信用往往建立在一定的财产基础上,有财产便能承担责任,因此,作为资本匮乏的创业者寻找经济实力比较强的创业合作伙伴是可行的。
(二)志同道合
创业团队一定要有碰撞后形成的一致的创业思路,成员要有共同的目标愿景,认同团队将要努力的目标和方向,同时还要有自己的行动纲领和行为准则。创业者在组建创业团队时一定要和创业合作伙伴事先沟通,了解对方的创业目的和动机。企业新创时期是非常脆弱的,需要创业者之间紧密团结,形成坚强的堡垒才能抵御外界的压力,否则等企业经营到一定阶段时,可能由于创业合作伙伴的意见不统一而导致企业停滞不前,甚至导致企业解体,创业失败。
★案例讲坛
两位史蒂夫分道扬镳
史蒂夫·乔布斯与史蒂夫·沃兹尼亚克曾是老友,在1976年共同创立了苹果公司。在创办公司的过程中,乔布斯与沃兹尼亚克堪称黄金组合,一个负责市场,一个负责技术,公司迎合了个人电脑兴起的第一波浪潮,很快就风生水起。
乔布斯和沃兹尼亚克是这样一对“兄弟”,其中一人毕生致力于管理公司,用各种手段激起消费者的欲望,创造盈利的神话;而另一人则言谈幽默,爱好技术,对一些小玩意儿感兴趣,在世界上挖掘趣闻,并乐在其中。
沃兹尼亚克是技术达人,在苹果公司发展初期,他在公司里的作用很重要,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创造出苹果一号和苹果二号,苹果二号风靡普及后,成为1970—1980年销量最佳的个人电脑,苹果公司早期产品的专利权属于共同创办人沃兹尼亚克。罗伯特·克林利曾在他的著作《偶然帝国》一书中说:“沃兹称得上是苹果公司首席雇员。因为从技术的角度来看,沃兹尼亚克就是苹果电脑。”但没过多久,两位共同创始人的矛盾就公开化了。
乔布斯创业早期常被批评为脾气坏、顽固、倔强、喜怒无常,有着近乎摇滚明星的坏脾气,让自己的雇员不能不时刻分心提防,是一个小心眼的微观管理者。乔布斯的任性及这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工作作风得罪了太多的人,让他迅速走向危机。1985年,苹果董事会最终投票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剥夺了乔布斯在苹果公司的一切公职。
就在这一年,沃兹尼亚克也离开了苹果。两位史蒂夫共同成就了一家伟大的公司。但是,这两个伟大的人物终究未能一直携手到最后。
(三)取长补短
理想的合作者要求双方在能力、性格、资本上有较好的互补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势也有自己的不足,这是创业者要选择创业合作伙伴的重要原因。实现优势互补,合伙的各方都能真实感受到对方对于新创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才会更加珍惜彼此的合作机会,再加上集体智慧的力量,创业成功的概率就要大得多。例如,微软的创始人盖茨和艾伦,就在创业过程中起到优势互补的作用,使两个人的优点都发挥到了极致。(www.xing528.com)
(四)分工协作
创业团队必须有性格完全不同的人,最完美的组合是内外分明。例如:负责设计、生产的人(主内)和负责销售的人(主外)配合。创业者一般是比较偏向主外的人,他们往往不容易找到主内的合适人选,主要原因是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人来合伙。理想的人选是聪明又野心不大的人。如果主外的创业者选择既聪明又有活力的合作伙伴,那么这两位积极进取的创业者必定会争取控制权,会发生冲突和争执。在控制权的归属上,最合适的是主外的人拥有控制权。
(五)权责明晰
创业团队成员要以法律文本的形式确定一个清晰的利润分配方案,要把最基本的责、权、利界定清楚,尤其是股权、期权和分红权,此外还包括增资、扩股、融资、撤资、人事安排、解散等与团队成员利益紧密相关的事宜。其中,核心的条款是股权配置或投资比例问题。它不仅关系到各创业合作伙伴以后在企业中的地位、作用,还关系到创业合作伙伴的利益分配等实质性问题。因此,合作创业一定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签订好合作协议,把各方应尽的职责和应享的权益仔细确定下来。总之,宁可“先小人后君子”,也不要日后闹得“兄弟”反目成仇。对于所有账目的进出情况、合作实体的经营状况和损益情况,要定期在合作人之间进行公开,合作人之间的利益分配要严格按照合作协议中的规定办理;合作人私人使用合作实体财物的,要及时入账并在利益分配中予以扣除;等等。
此外,还值得一提的是,知心朋友并不等同于合适的创业合作伙伴。由于对社会事物的接触具有局限性,大学生创业者对创业合作者的选择往往会感情用事,比较容易单纯地把身边亲密的朋友等同于最理想的创业合作伙伴。当友情面对金钱的困惑、公司经营的压力时,不是都经受得住考验的。默契的合作者有可能在长期的合作中成为知心朋友,但知心朋友并不一定都能成为最好的创业合作伙伴,因此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千万不能感情用事。
★案例讲坛
本田宗一郎和藤泽武夫的故事
本田宗一郎的名字与他的企业一样享誉全球,然而其搭档藤泽武夫却鲜为人知。1949年,进入本田公司的藤泽是本田宗一郎的亲密合作伙伴。本田宗一郎的继任者曾经说过,如果没有藤泽的加盟,本田公司也许支撑不了十年。本田公司的实际经营者是藤泽,而本田则是总工程师。正是因为藤泽的出色管理,才使得本田宗一郎能够全身心地投入技术研究和开发。许多人甚至说,如果本田没有遇到藤泽,可能到最后也只是滨松市的一家中小企业的老板。
本田创业之初并非一帆风顺。首先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缺乏资金和销售网点。藤泽决定给日本全国各地的自行车店写信,宣传该产品。据说当时为了写这些信,藤泽经常通宵达旦。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很短的时间内,本田赢得了5 500家自行车店的加盟,形成了遍布日本的销售网点。藤泽与本田的配合可以称得上是企业史上的珠联璧合。例如,本田个性很强,而且在技术问题上从不妥协,经常训斥技术人员,有时甚至动手,类似这样的“善后”工作最后都由藤泽来处理。
(以上信息根据网络资料改编)
在其他知名企业中也能够看到相似的组合,如索尼公司的创始人井深大与盛田昭夫。因为一个人的精力和能力毕竟有限,在创业时期能否整合人才方面的资源显得尤为重要。
总之,创业者在选择与自己共事的合作伙伴和组建创业团队时,要倾向于选择那些背景、教育和经历都与自己更加相似的合作创业者。团队成员在价值观上的相似有利于志同道合,而在能力构成方面最好是优势互补。由于团队中广泛的知识、技术和经验对新企业有利,因此,在互补性而不是相似性的基础上选择合作创业者通常是一种更有利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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