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与创造密切相关,在某些情况下互相包容、互相替用,但二者又有区别。创造是指将两个以上概念或事物按一定方式联系起来,以达到某种目的行为或想出新的方法,创建新的理论,创出新的成绩和东西,是在自己创新的基础上来制造新事物。创造就是一种典型的人类自主和能动行为。因此,创造的一个最大特点是有意识地对世界进行探索性劳动的行为。因此,想出新方法、建立新理论都是创造的结果。
美国创造学家帕内斯指出:“创造行为就是产生具有独特性和价值性成果的行为。”这种成果对一个人、一个群体、一个组织乃至整个社会都具有独特性、价值性。据此可以得出,创造的本质内涵是:主体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遵循人的创造活动的规律,发挥创造的能力和人格特质,创造出新颖独特并具有社会或个人价值的产品活动。新颖独特是创造的本质性内涵,表明了创造的首创性、独特性。人人都有创造力,创造力是一种潜能。人的创造潜能表现在某一个领域,要求具备领域内或相关领域的知识和自身在这个领域的“先天”潜能得到开发、启动、激活。这需要主体在创新实践过程中把这种创造潜能开发出来,虽然在某一个领域没有“先天”条件,但是只要经过创新实践去培养、开发主体的创新思维,同样能够创造出某个领域内的新成果。
创造力可归结为三个方面:一是作为基础因素的知识,包括吸收知识的能力、记忆知识的能力和理解知识的能力;二是以创造性思维能力为核心的智能,智能是智力和多种能力的综合,既包括敏锐、独特的观察力,高度集中的注意力,高效持久的记忆力和灵活自如的操作力,也包括创造性思维能力,还包括掌握和运用创造原理、技巧和方法的能力等,这是构成创造力的重要部分;三是创造个性品质,包括意志、情操等方面的内容,这是在一个人生理素质的基础上,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创造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创造素质。优良素质对创造极为重要,是构成创造力的又一重要部分。(www.xing528.com)
而创新的基本特征也具有独创性,这一点和创造是相似的。但是创新的标志是技术进步,而创造的标志是专利和首创权。创新还具有价值性,即创新要符合社会意义和社会价值,同时还要具有实践性。创新是一个实践过程,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统一。此外,创新强调商业化的首次运用,创新过程是主体创新个性因素和创新社会因素的内外整合过程,创新成果是创新主体对创新能力各个构成要素有机整合的结果。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