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什么是社区学院,其具有什么性质,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歧点在于其是否是一种高等教育机构。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认为社区学院是一种高等教育机构,这是我国学术界大多数人的观点。如胡晓松等认为,社区学院是以实施高中后教育为己任的综合性地区高等教育办学实体,是社区高等文化教育中心。[17]王昆认为,社区学院是由社区有关机构举办的,实施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综合性、地区性高等学校,纳入高等教育管理序列。[18]上海金山社区学院院长杨应崧认为,社区学院是具有社区特征的,集教育、社会、文化、休闲活动于一体的新型高等教育机构,是社区教育与高等教育互动结合的产物。[19]刘春朝认为,社区学院是适应中国大陆社区体制改革和社区建设需要,以专科教育为主,集高等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社会文化生活教育于一体,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开展社区教育活动、完善社区成人教育网络,以构建终身教育、终身学习体系为目标,具有职业性、社区性和综合性的高等教育机构。[20]
2.认为社区学院是一种社区教育实体机构。这是鉴于我国社区学院在现实中高等性不足的情况,一些人回避了社区学院是否具有高等性这一问题而提出的。如顾侠强认为,“社区学院是立足于相当层级的社区(一般指县、县级市、县级区或以上行政级别的社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批准、挂牌成立的,再由地方政府正式发文认可的,旨在提高全体社区居民工作能力、人文素质、生活质量,促进社区经济、社区治理、社区文化全面发展的,区域性较强的核心社区教育实体机构。”[21]
3.认为对社区学院性质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如厉以贤认为社区学院的性质和类别一般有三类:第一类是社区教育中心性质的社区学院。主要是开设多种多样的、适合社区成员需要的课程,实施培训工作,开展丰富多样的社区教育活动。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及城市中的居委会和大多数街道地区,需要这种类型的社区教育中心或社区学院。第二类是高等教育性质的社区学院。我国一些经济发达的省市社区,要以举办这种类别的社区学院为主。第三类是混合型的社区学院。这类社区学院综合了前两类的性质,既设有高等教育课程,同时又具有社区教育中心功能,开展各种培训工作和社区教育活动。当前,我国大多数的区、县更需要的是这一类别的社区学院。[22]还有一些人认为我国社区学院性质属于混合型,如李继星认为,“社区学院指的是设立于社区的、由地方教育行政机构认可并接受其督导的、主要为所在社区成员提供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或社会性的文化生活教育等方面服务的教育、培训实体。”[23](www.xing528.com)
李云水归纳总结了六种社区学院概念,并对社区学院的概念及内涵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述:(1)国外社区学院是指设立于社区的、由地方教育行政机构认可并接受其督导的,主要为所在社区成员提供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或社会性的文化生活教育等方面服务的教育、培训实体类短期大学的统称。(2)新型成人高等教育说。作者列举了1998年北京市教委提出的观点:社区学院是区县举办的一所集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继续教育、远距离教育、培训以及社会文化生活教育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成人高等学校。(3)高等职业教育为主说。(4)社区高等教育机构说,即认为社区学院是由董事会领导下学院自主办学、服务于社区发展需要的社区高等教育机构。(5)地方性职业技术学院说。(6)街道里弄大学说。作者认为,社区学院内涵有三个层面。基本层面:其内涵包括社区学院的对象、目标、管理、组织四个方面。运作层面:其内容包括社区学院的性质与任务、管理体制、教育职能、教学内容、教育经费、师资等方面。自然层面:主要指社区内潜在的社会教育。[24]其后,王志强2008年在其硕士学位论文《我国社区学院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也阐述了类似的观点。
美国的社区学院是一个集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转学教育、休闲教育等为一体的高等教育机构,我们不能把国内社区学院与之简单比附。我国社区学院是高等教育机构或者只是职业培训或休闲教育机构?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一方面,我们不能把社区学院一概界定为是一种职业培训机构或者休闲教育机构,因为一些社区学院具有高等教育性质,进行的是高中后教育。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把社区学院一律界定为是高等教育机构,因为有些地方的社区学院确实不具有高等教育的性质。此外,把社区学院界定为是一种社区教育实体机构,当然是没有错的,但却失之宽泛。笔者以为,厉以贤教授的观点比较客观,即应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社区学院的性质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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