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生债务危机时,应当盘点自身的资产,将闲置资产或非主营业务资产出售或偿债。可以用来处理的资产有:闲置的土地、房屋,股票,业务板块,等等。从法律意义上的形式视角看,出售的可以是房屋、股票等实物,也可以是土地、业务板块等所在的标的公司。
1.R公司固定资产出售。
R公司原系主营餐具的企业。在经营尚可时,R公司买了一块地,准备开发建设公寓后出售(由R公司全资子公司R1公司作为项目公司进行建设)。公司前期投入约2亿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抵押贷款1亿元人民币,股东出借资金约4000万元人民币。工程建设过半时公司主营业务急剧下滑,公司出现了债务危机。此时,项目整体估值约为4亿元人民币。为应对债务,R公司拟整体出售该项目。S公司原系房地产开发公司,因S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R公司实际控制人相熟,R公司拟向S公司出售该项目。因为R1公司的整体账目及资产均较为清爽。S公司按承债式的方式以3亿元人民币(股东借款4000万元人民币做清偿)向R公司受让了R1公司的100%股权。通过项目出售,R公司获得了3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债务危机。
F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限制流通股5000万股,每股的市场交易价约为8—10元人民币,即市场价值约为四五亿元人民币。因经营不善,F公司资金流转出现问题。为此,F公司通过出售该5000万股的收益权获得融资约3亿元人民币。该出售融资的基本操作是,F公司与投资方C公司通过信托方式签署收益权转让协议,将该5000万股的股票收益权通过信托公司转让给C公司。到期后,由F公司对转让的股票收益权进行回购,并以标的股票对F公司的回购进行质押登记。这相当于以限制流通股进行融资,股票的所有权虽未发生变化,但以股票收益权获得了资金。同时,股票所对应的投票权没有受到任何影响。(www.xing528.com)
3.资产处理的策略。
公司在面对债务危机时,基本上都需要处理相应资产,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要转变思想,该处理时就得处理。资产是流动的,在你有能力掌控它的时候,它自然就来了。当能力无法掌控它时,就得放手,因为有能力时它又会回来的。在债务危机出现前期,自己处理资产还能获得相当的价值。若迟迟不愿处理,等到法院以司法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理,则无论是高昂的处理成本,还是缩水的处理所得价值,都会给危机企业带来无可避免的损失。
(2)通过各种方式进行资金融通。资产处理无非是换取更多的流动资金。出售是资产处理的一种最直接的方式。但是现有市场上,融资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拓宽思路、打开心扉,与各类专业人员交流,以更为合适的方式通过资产进行融资,对危机企业而言可能是最为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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