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个
1907年3月23日,天津府设立的高等审判分厅(高审厅)和天津县设立的地方审判厅(地审厅)同时在天津县衙举行开厅典礼。此为近代审判厅肇始。地审厅首任厅长由天津县知县章师程兼任。
天津县署公告:“照得前奉督宪谕饬,令即设立裁判,先由天津办起等因。现在,天津地方审判厅公署业已落成,择于本年二月初十日开办。除将县署现审未结各案分别造册移交外,合亟牌示。为此,示仰阖邑军民人等,一体知悉。嗣后,遇有命盗杂案以及户婚、钱债,无论新案、旧案,均应自赴地方审判厅公署,呈请核办。县署概不收管词讼。特此牌示。”
改变司法权与行政权合一的固有模式,是中国基层法治建设的重大变革。但初期并未实现机构人员的独立,很有旧瓶装新酒的意味。章师程能否肩负传统司法转型的重任呢?
章师程字寿生,1862年生,浙江余杭人,捐纳监生,历官天津府海防同知、南皮县知县、天津县知县(1906—1908)、宛平县知县、顺天府东路同知等。虽掌津年余,但在健全司法行政基础性建设上建树颇多,官方赞其“措置裕如”。如兴修监所设施、严究图诈滋事、规定审理权限、严惩额外需索、储备审判人才等,还大力裁汰胥吏、撙节讼费动支,不惜添补养廉银两。惜因津郡司法积弊深重,“未能一时雷厉风行”。(www.xing528.com)
章师程离职后,张寿龄、胡商彝又以天津县知县身份兼厅长。1910年,杂糅局面始得改变,继任知县拟锡章已无兼职,李绍勋成为独立担任天津地审厅厅长(兼刑庭推事长)第一人,但其并非适宜人选。李绍勋号君绳,1860年生,江苏丹徒人,曾任临城县知县,补用直隶州。那桐称之“人明白而嗜好甚深”。沾染烟毒,势必疲玩怠惰。其1911年转任龙门县知县后,天津地审厅厅长改由天津地方检察厅检察长吴宝棣担任。吴字叔才,1875年生,湖南武陵人,由监生捐纳县丞,委厘捐分卡委员等优差肥缺,曾任交河等县知县,也是官僚出身,法治素养有待提高。
《天津通志·审判志》载吴宝棣1913年8月离任,时间值得商榷。1913年4月7日《临时大总统令》:“蒋邦彦署直隶天津地方审判厅厅长。”8月2日《临时大总统令》又载:“任命蒋邦彦为直隶天津地方审判厅厅长。”蒋邦彦字晋英,1882年生,浙江金华人,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科毕业,1910年获赏法政科举人,曾任京师地方检察厅检察官。
加强审判机构制度建设,尤重任职资格。清末官场盘根错节,人际关系复杂,加之司法官准入制尚待完善,新型法政人才难展其长。但经清末五年实践,外行领导内行愈发行不通,内行话语权明显加大,主导局面已成大势所趋。民初,天津审判厅迎来新格局实属必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