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占台
推进中国近代法制建设中,沈家本是一位至关重要的人物,他1840年出生于浙江湖州,自幼习儒家经典,精于经学和文字学。1864年因到刑部任郎中,开始研习法律,并获得刑部尚书潘祖荫的特别赏识。
1883年他考取进士,仍留在刑部供职,从此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法学上面。对中国古代法律资料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研究,写下了大量开创性的研究著作。在上司的保举之下,他于1892年任天津知府,“治尚宽大”,审理案件不凭主观臆断,注重实地查勘,征求专业人员意见,赢得了社会赞誉。
其中他审理郑国锦谋杀刘明一案,就是很有代表性的案例。天津府受理此案时,被害人刘明已死去两年,尸体腐烂,难以取证。但沈家本特意从京师调来有经验的仵作,率同静海县知县和候补知县亲自到静海杨官店村刘明的坟冢开棺验尸。经检验,发现刘明的牙根及头顶骨为红赤色,囟门骨浮出,说明死者为针刺而亡。经此查勘和讨论,最终使案情水落石出。(www.xing528.com)
原来郑国锦在行医中认识了在天津县城寄住的刘明和王氏夫妇。郑因为给王氏看病,两人渐生奸情。后郑与王氏商定,趁刘明患病,假以针治为名,将其致死。刘被针刺致命穴位死亡后,郑即将刘的尸体棺殓,谎称病故。
在被害人刘明死亡两年之后,通过沈家本审理,使罪犯得到了应有的惩处。《沈寄簃先生遗书·寄簃文存》卷五《补洗冤录四则》中记述了这一案件。沈家本的才干得到直隶总督北洋大臣裕禄的赏识,奏报光绪皇帝予以提拔。1901年11月被升任刑部右侍郎,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天津、北京等地。晚清政府妥协退让,西方列强在与中国续订商约时曾表示,如果中国大清律例与东西方各国改为一致,即可放弃在中国的领事裁判权。为此,清廷责成袁世凯、刘坤一、张之洞保举沈家本、伍廷芳等人一起修订大清律例。
沈家本在创制新律的立法实践中,大胆对旧《大清律例》全面改造,改造成果主要体现在《大清现行刑律》中,删除了凌迟、枭首、戮尸和刺字等酷刑,禁止刑讯和买卖人口,废弃了奴婢律例,统一了满汉刑律。它虽然仍是一部旧式的刑法,但正是这部过渡时期法典的制定意味着法制创新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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