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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审判文化:华洋诉讼现况与挑战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天津审判厅开办伊始,虽然对于交涉案件的审理有些成效,但多局限于民商案,如债务纠纷等。对于刑事案,尤其是“对这些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中国审判机关无权实施法律制裁”。时任天津审判厅交涉股股长为左运玑。天津审判厅步履维艰,难以施展,无奈妥协。虽然天津审判厅声称与彼相抗,但手中可以出的牌,其实并不多。可见,天津审判厅成立三年后,对于撤回领事裁判权,仍处在原地踏步的阶段。

天津审判文化:华洋诉讼现况与挑战

天津审判厅开办伊始,虽然对于交涉案件的审理有些成效,但多局限于民商案,如债务纠纷等。对于刑事案,尤其是“对这些外国人在中国犯罪,中国审判机关无权实施法律制裁”。

如《天津通志·审判志》载:“宣统元年(1909)四月初五日,法国人石阑士在天津违章嘱非司机人员驾驶电车压死人命一案,石阑士应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该国在中国享有领事裁判权,中国的审判机关根本无权过问。”宣统二年(1910)八月十三日,大理院咨法部,披露此案详情称:“洋人石,违背定章,以素非司机之人,嘱令司机,酿成人命,亦属咎有应得。业由津海关道照会该国领事馆,自行审办。”

1909年,天津府知府胡远灿、天津县知县胡商彝分别以天津高审厅、地审厅厅长的名义,向署理直隶总督那桐禀陈《变通天津审判厅章程八条》。其中有“拟请革除交涉股名目”的建议:“查津郡自华洋互市以来,交涉案件不一而足,例由地方官持平审断,向少偏重。即间有外人照约观审,事属偶然,幸无会审名目,莫由张其袒护手段。卑厅开办之初,外人要求观审。论司法独立,诸国断无此等办法,只以约章载有观审明文,不得不勉如所请,然不过于重大案件偶一行之,且权自我操,界限其属分明。凡来观审者,从旁设座,不能与承审各员交臂并肩。自添设交涉股后,凡遇交涉案件,一一必约观审。且闻观审之人,未必尽属领事,即领事派来之翻译,亦居然高坐堂皇,与承审官无甚分别。在我为慎重邦交起见,于此等虚文末节,原不便斤斤较量,而彼则得寸思尺,由渐而入,由浅而深,日后能保其不干预我裁判权乎?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久而久又将为上海会审公堂之续耳。前车之鉴,可为寒心,自应撤去交涉股名目,以便挽回。对付交涉事虽繁多,不能出民刑两部之外,自可循旧,归民刑两部长分别办理,庶于统制法权两无妨碍。设因政体攸关,未便远议裁撤,则设法融消,权操自上。”时任天津审判厅交涉股股长为左运玑。

对于如此棘手问题,如何才能斟酌尽善?那桐一时也拿不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只能寄希望于正在筹办的直隶省高等审判厅。那桐遂不疼不痒地批示道:“本年当筹办商埠及省城审判厅之期,所有规则尤须及时妥订,俾便推行。”“仰按察司体察情形,确核部章,悉心妥议,列表具详,同应设省城审判厅筹办事宜,分别呈复核办。”

当时,民众对于“收回领事裁判权”的呼声,持续不断。1909年,天津高审厅主簿、直隶补用改选知县虞维铎《上督宪端整顿吏治条陈》载:“改良裁判在谋司法独立,尊重法权,成立宪政体本,大同主义,使外人认我裁判,监狱与世界平等,然后乃能收回领事裁判权。第天津试办审判厅经前督宪袁奏定章程,设立两厅四局,暨罪犯习艺所,虽曰规模略备,惜乎宗旨全非。以司法独立言之,天津县属既有审判厅,其他官厅即不能有裁判权,乃本埠除两厅四局外,裁判民刑诉讼之公堂尚不可枚举,外埠同知通判及各分司衙门,亦皆民刑诉讼兼收,名为司法独立,依然权限不分。以改良进步言之,成立已届三年,奏定专章尚未见诸实行,名目虽改,究与曩日发审处无稍异易。卑职非敢故为苛论,特以改良裁判为当务之最亟。以我五千年古国、四万万人民,因领事裁判权不能收回,致列强视为不完全主权之国,海牙公会列为二等,奇耻异辱孰甚于斯。若再负虚名而无实际,彼外人非笑前途障害不堪设想矣。”直隶总督端方在批示中对此也无良策。

有识之士还认为,改善直隶狱政,对促进收回领事裁判权,不无裨益。如《留学日本警监学校赤城县丞涂景瑜上列宪改良直隶监狱条陈》载:“东西洋文明各国当修正刑法时,莫不亟亟焉从事于改良监狱也。矧外人在我国有领事裁判权,虽云刑律不同,实因我之监狱制陋劣,有所借口者哉。”又如《调查日本监狱员范倅炳勋上列宪改良直隶监狱条陈》载:“省会为全省之领袖,天津为通商要埠,中外所观瞻,须于津省择地建筑模范监狱一处,规模固宜宏整,制度精神更宜力求完善,始足令各属取法,以为收回领事裁判权之渐。”

怎奈在华帝国主义列强颐指气使,狂妄以极,根本就无视中国主权。天津审判厅步履维艰,难以施展,无奈妥协。

《外交报》1909年11月13日第261期《天津领事干涉裁判权》载:“驻津各领事会议,以津商积欠洋商货款约一千数百万,无力归还,以致账目车翏车葛,控案日多,而天津审判厅听断是否平允,且如陪审公开、证人律师等项,多未完备,亟宜仿上海会审公堂办法,凡何国商人讼案,即由该国领事亲往,或派员陪审。已公推日本总领事领衔照会津关道,要求照办。而大吏以上海会审公堂丧失主权,缘当时旧律尚未改革,外人有所借口,天津审判厅一切组织,悉采用东西洋文明法律,方思由此收回治外法权,乃各国领事忽来无理之要索,万难承认,遂决计据理驳覆。”虽然天津审判厅声称与彼相抗,但手中可以出的牌,其实并不多。

申报》1910年5月23日《审判厅特设外宾观审席(天津)》载:“津埠审判厅,遵照法部奉定章程,改订一切。唯旁听一事,未闻提及。日前,见大公堂设有旁听席,疑为人民备者。兹经调查,乃为外宾观审席也。异哉!”

1910年8月27日奉上谕:“直隶交涉使,着王克敏试署。”

《申报》1910年10月27日《规定交涉司与关道之权限(天津)》所载,明确了直隶交涉使的职责:“直隶交涉司与津海关道同驻天津。从前,洋务局系关道总办,现将该局并入交涉司。所有直省一切交涉事宜,自应由交涉司办理。其关税交涉,事极繁重,即由津海关道专办,仍遇事分咨查核,以资接洽。刻已明定权限,分别责成。经直督电请外务部立案,以便照办。”(www.xing528.com)

如果天津审判厅在办理华洋诉讼时,能够独立行使裁判权,何须成立直隶交涉司?可见,天津审判厅成立三年后,对于撤回领事裁判权,仍处在原地踏步的阶段。

袁世凯曾于天津审判厅开办百日后有言:“弊当去其太甚,物有开而必先。”“虽司法独立,诚未易一蹴而几,但既亦有端倪,则此后之进步改良,尚非难事。”既易坚其信心,尤易鼓其勇气。天津依托开放的人文环境和日益增强的变革意识,努力重构司法制度,在逆势中砥砺前行,以期振兴图强。但清末积贫积弱,加之清政府软弱无能,颠覆领事裁判权绝非一朝之功。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期,中国向德奥宣战,是中国政府收回领事裁判权的重大历史契机。

一是《大公报》1917年8月19日《收回领事裁判权》(署名无妄):“从前,政府对于人民所办之生利事业,往往仗‘收归国有’四字以强夺之,而民怨以兴。若在今日,则有亟应收归国有之一事,即德奥之领事裁判权是也。夫各国在华有领事裁判权,为中国国权上之奇耻大辱,即无绝交宣战等事,亦应设法收回。唯久假难归,各国又借口于我华法律之不良,故虽久有此议,终未易达到目的。今乘与德奥宣战之际,从速收回,自属明正言顺。收回之后,即以公平极明允之法律,为评判之标准,俾他国人知我国确有改良法律之意,为将来逐渐收回之张本。此则为宣战后第一有利于国家之胜利,若切切于没收债权、踣‘克林德碑’,为一朝得意之笔,抑末也。”

二是《大公报》1917年8月20日《德奥诉讼之进行》:“直隶高等审判厅厅长廉隅,以《审理敌国人民民刑诉讼暂行章程》第一条第二项‘德奥两国人民为原告,其有约国人民为被告之诉讼,仍由有约国领事审理,其德奥被告之民刑案件,分致各法院受理’,照旧进行,以期敏捷。”

三是《大公报》1917年8月28日《收回德奥裁判权》:“直隶高等审判厅训令云:案奉司法部颁发订定,审理德奥人民民刑诉讼,为中外观瞻所系,有受理第一审案件之地方厅,亟应先行指定,应由各县收受移送,俾资筹备。业经度查情形,定天津地方厅为办理敌国人民民刑诉讼第一审机关。除呈报司法部备案外,通令各县,如有发生该项案件,应即予收受,迅送天津地方厅办理。倘系民事,并由该县谕知该当事人,令其赴津候审。一面仍将该案案由、人民国籍,呈厅备核。务须妥速办理,毋稍疏忽,仰即遵照。”

四是《大公报》1917年9月4日《指定敌人之诉讼》:“直隶高等检察厅训令云:案准直隶交涉员函开,案奉外交部电开,敌国人民刑事诉讼制定暂行章程,公布施行,除敌国人与他外国人之民事诉讼,依据条约,应归该外国领事审理外,他外国人对于敌人,向来须赴德奥领署控诉,暨敌人互讼,以及敌人与华人互讼案件,均由本国政府法院审理。业由本部照会各协商国及各中立国驻使,希就近知照各该国驻领,转饬遵照。其在各省商埠中国警权不及地方,亦希同时知照各该管领事或领事团,转行工部局或巡捕房,遇有敌人刑事犯案,即照该处华人刑事犯案,一律办理。除通电外,仰即遵照办。等因准此。合行通令各县知事,一体遵照云。”

五是《大公报》1919年7月26日《地方厅审理奥侨》:“奥国旅汉商人某甲,前聘华妇王氏为妻,完娶十余年,产生一子,颇称和谐。去岁,某甲因事,久居香港,适有旅汉奥侨某乙,始与王氏通奸,继竟卷其财物,勾拐逃匿。刻由奥侨本夫,在后湖寻获,将奥侨拐夫及其妻儿,一并扭交特别区,解送洋务公所。以案关奸拐,触犯刑章,应按管理敌侨诉讼条件,归中国法庭审理。当即移解夏口地方厅,实施侦查。初审判决,某甲不服,声请上诉。业于十九日,派法警四名押解奥侨人犯卷宗,至高等厅点收,发交待质所,谕令候讯。唯语言不通,准其各请通译,当庭传话。据法界人云,外国侨民出席中国法院,听受刑事制裁者,此为第一次,亦收回领事裁判权之嚆矢也。”显然,此案具有标志性意义。实际上,天津地方审判厅当时也受理过多起此类涉外案件。

总之,天津被迫开埠通商和帝国主义相继在津辟建九国租界,撕裂了传统城市管理架构,产生了无可逆转的社会畸变,也颠覆了司法体系,是对中国主权的又一次粗暴践踏。但这并不能阻挡天津人民的矢志追求和奋争步伐。不畏强暴、不甘奴役、不屈不挠的天津人民在残酷的现实面前,聚集了“睁眼看世界,切肤识自身”的社会革新、体制创新的动能。

天津审判厅开办后,敢于与帝国主义分庭抗礼,竭力恢复主权的爱国精神可嘉可风。总之,中国人民对于领事裁判权如鲠在喉,不吐不快。这个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人民的沉重枷锁,清末民初已开始松动,直令帝国主义列强心惊肉跳,已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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