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人称”是西方小说叙事理论的重要概念之一。“第一人称的叙述显得亲切,能拉近作品和读者之间的距离,便于抒发感情。第三人称则有客观与自由的优点。”这是尽人皆知的常识。而小说中第二人称叙述的独立存在性和独特的审美价值直到20世纪末才引起人们的关注。高行健的长篇小说《灵山》将第二人称叙事的优点发挥到了极致。
《我心归去》一文人称变换之频繁和作者对于叙述人称的重视不亚于任何一篇小说,文章第二人称的穿插使用也堪称散文人称变换的典范。
文章的第一段运用第一人称介绍“我”在圣·纳塞尔市的“新家”:“我在圣·纳塞尔市为时一个月的‘家’,是一幢雅静的别墅。”于随笔而言,这样的开篇显得亲切而随意。
到了文章的第二、三两段,则改用第二人称来叙事描写:“你拿起电话不知道要打向哪里,你拿着门钥匙不知道出门后要去向何方”“你跳下去不会有任何声音和光影,只有虚空”“你对吊灯作第六或六十次研究”。所有的读者都明白,这里的“你”不是读者而是韩少功本人。可在这里,将“我”换成“你”则达到了引发读者共鸣的目的。在变换人称之后,读者无法再保持客观和冷静,而会移情于作者,设身处地地领会作者身处异国他乡的孤寂。(www.xing528.com)
文章第四到八段以“我”为主要叙述人称,抒发作者对故乡的留恋。其中第六段又穿插了一句第二人称的想象性描写:“但假若你在旅途的夕阳中听到舒伯特的某支独唱曲,使你热泪突然涌流的想象,常常是故乡的小径。”在这里,人称变换推己及人的功能十分明显,连续几段以“我”抒情之后,作者担心读者游离于文本之外,又用一个“你”字将读者拉回文本,让读者陪同自己一起哭一起笑。在人称运用上,这段文字让我想起了马原的小说《冈底斯的诱惑》。在那篇小说中,为造成间离效果,隔几段文字,马原就会跳出文本叙事来一段自我表白——“我就是那个叫马原的汉人,我写小说。”而在《我心归去》中,为了引起读者共鸣,为与读者同喜同悲,韩少功动辄将人称变换成第二人称。这分明是小说家的笔触。
文章的末段,为将个人感受上升为人类普遍经验,将零星观察升华为深刻哲理,韩少功又把人称变换成复数的“我们”和“他们”:“故乡意味着我们的付出”“他们听到某支独唱时突然涌出热泪,便是他们心有所归的无量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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