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指标】 2020年,平定县共完成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365天,县二级以上天数249天,优良率68.2%。监测结果:环境空气质量状况Ⅰ级(优)天气20天,占全年天气的5.5%;Ⅱ级(良)天气229天,占全年天气的62.7%;Ⅲ级(轻度污染)天气101天,占全年天气的27.7%;Ⅳ级(中度污染)天气12天,占全年天气的3.3%;Ⅴ级(重度污染)天气3天,占全年天气的0.8%;Ⅵ(严重污染)天气0天。县城全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范围在14—310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平均浓度为99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县城全年二氧化硫日均浓度范围在6—118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县城全年二氧化氮日均浓度范围在9—84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平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县城全年一氧化碳日均浓度范围在0.2—3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县城全年臭氧日均浓度范围在4—247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平均浓度为172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县城全年PM2.5日均浓度范围在9—182微克/立方米之间,年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平定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04,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臭氧(O3)。 (石 森 刘志浩)
【水环境质量指标】 2020年,全县地表水市控断面9个评价结果采用单因子评价法,省控考核南坪断面化学需氧量1月至12月平均浓度值49.7毫克/升,氨氮1月至11月浓度值1.98毫克/升,与上年同期相比较,地表水水环境质量趋于平稳,仍为劣Ⅴ类。 (石 森 刘志浩)(www.xing528.com)
【秋冬季PM2.5指标】 2020年,阳泉市生态环境局下达平定县10月至12月PM2.5目标均值52微克/立方米。完成目标任务月分解:10月份目标任务50微克/立方米,实际PM2.5浓度均值48微克/立方米,完成目标;11月份目标任务58微克/立方米,实际PM2.5浓度均值微克/立方米,未完成目标。 (石 森 刘志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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