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管对异性的异常不规矩行为叫“耍流氓”,而这一般多指男之于女,所以,“骚扰妇女”就成了“耍流氓”的同义语。后来从西方舶来一个“性骚扰”,大约也是指这类的骚扰。
“耍流氓”的大约多是些小痞子、小无赖之类,以前抓住了这帮家伙,判他个流氓罪——现在法律上虽然取消了流氓罪,但总不难给这类烂仔定一个恰当的罪。至于一般的男女打情骂俏,就是男人占女人的“便宜”闹过了头,只要“民不举”“官”也是“不究”的。很多时候,爱面皮的女人吃个哑巴亏算了。所以,以前咱们不知道还有什么“性骚扰”一说。
不过开放以来,中国人觉悟大提高,尤其是女权主义得到高度发扬。据报道在全国会议上,有识之士便提出了对付性骚扰的立法问题。我们这才晓得,中国人在这方面也要与世界同步的。新闻报道积极为此做着注脚,以A女士、B上司的代称,叙说了一位女士受到登徒子们骚扰的故事。
按“骚扰”一词,似乎指恶意打扰、使人不得安宁,受到伤害之谓。然而说到“性骚扰”,又似乎(甚至可以肯定)就是专指男的骚扰。我在温州南溪江边一家旅馆见到,客房门口都挂着个牌子,上书“请勿骚扰”四字,当时觉得好笑,干吗不说“打扰”呢?现在想想也不无道理:男人别去骚扰女客人,女人也别去骚扰男客人,所有的人都别去骚扰所有的客人。骚扰,在这里不一定指“不怀好意”,它本来是中性的。但是我们提到“性骚扰”,为什么就认定是男人对女人的骚扰呢,也许,从男人的富有进攻性和易于冲动等生理、心理特点来看,男人更多地是性骚扰的发起者。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没有理智,没有修养,没有道德,并且,难道就没有女人骚扰男人吗?而舆论和社会评价,对男人又何其不公也!读篇报道.挺有意思,说男歌手罗中旭在西安唱歌,一帮女歌迷强行冲上台去,对他又是王吻不已,又是紧抱不放,还跟踪至人家下榻处纠缠不休……这笪不算性骚扰,若是男歌迷对一名女歌手如此这般,恐怕不是被送进精坤病院,也会被抓到公安局,可幸的是,还未见有这般痴迷张狂的男人:(www.xing528.com)
这个,就算是少女无知吧。然而,少女为什么会如此轻汪呢?也许是社会一再给她潜移默化的灌输,女人是可以放肆、放荡和无耻的?女人崇拜偶像,就有权利将其据为已有,想怎么蹂躏就怎么蹂躏?她们不管不顾地吻、抱和死缠烂打,就是对偶像的“爱”,但想到存在侮辱人格尊严、使人家感到痛苦的问题了吗?只想着自己发泄情欲,不管对方反应,这不是典型的自私自利的性骚扰吗?然而,舆论并没有批评这种不良风气,反而借女歌迷之口宣称:“我们追星怎么了?这是我们的权利!”他们认为别人都是迂腐的家伙,只有她们才解放、先锋和前卫。可悲的是,社会默认了这一点。
如今到底是女权主义盛行的时代。女歌迷的轻狂其实算不了什么。君不见,凡住进宾馆的男客,有几个没有被女人上门或电话骚扰过?当然,这是遭到谴责的,但骚扰却未有穷期。还有,男作家写了性,就一定是诲淫诲盗,女作家更露骨地宣扬性,则被称为文学界的“新新人类”,另加种种抑男扬女之论,是否意味着,文学领域中的“性骚扰”也是专指男人对女人的骚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