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监管】截至年底,全区在管社区服刑人员326人,其中缓刑289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36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148人,累计解除1818人。
【考核机制】建立社区矫正公益性岗位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机制,定期检查司法所工作,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互联网+司法行政”监管】依托“互联网+司法行政”,实现社区服刑人员位置监控、考核、钉钉面部识别定位系统、矫正管理等多项网上平台功能。建立《社区矫正应急预案》,健全电子档案,切实做到线上运行与线下管理有机结合。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居住地变更制度、日常报告制度等相关监管措施,通过严格的监管手段,达到良好的矫正目的。
【社区矫正刑罚一体化】与通化市监狱民警合作,推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利用民警协助的便利条件,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学习活动,实行“双八制”管理。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七批次,累计达800余人次。通过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观看法制宣传片、学习法律法规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等方式,不断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刑意识,增强社区矫正效果。
【社区戒毒康复】全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171人,其中社区戒毒127人,社区康复44人。累计接收社区戒毒(康复)人员375人,累计解除79人,已强戒69人,提请强戒29人,刑拘14人,死亡3人。严格履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流程,不断加强与公安系统及通化市强戒所沟通衔接,加强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日常监管,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机制。
【帮教安置】对全区283名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进行再核查,各司法所对本辖区刑满释放人员进行“拉网式”的排查走访活动,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
春节期间,为1名生活困难刑满释放人员发放米、面、油等生活物资。为1名刑满释放人员协调、落实民政部门临时救助2000元,并由区司法局为其发放临时性补助1000元。使刑满释放人员能够体会政府给予的温暖及关怀,顺利回归社会,防止其重新犯罪。协调民政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办理低保6人,进行一次性救助24人,推荐技能培训35人,走访慰问90人,司法局救助1人。
【重点人员管控】实现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衔接,加强对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信息动态化管理,对涉黑涉恶社区矫正人员严格审核,逐步建立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领导小组,对拟适用于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认真开展调查评估。组织开展对涉黑涉恶“两类人员”摸排工作,掌握其在当地的现实表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要列入重点人员,从严落实管理措施,及时惩处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行为,坚决杜绝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的脱管失控。强化对“两类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了解黑恶势力的社会危害,认清参与黑恶势力的行为后果,督促其遵纪守法,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同时,发挥好刑罚执行的作用,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报告。(https://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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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台账】安置帮教平台刑释解教人员名单录入后,司法所与人员所在社区联系查找,建立健全帮教人员台账,登记刑释解教人员相关信息。查找不到的人员,请公安机关进行协助查找,力争做到掌握每名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生活状态及思想状态。对于能查找到信息,但不配合帮教安置工作的人员,要进行思想沟通,必要时请社区、公安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沟通。
【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律宣传,通过给刑释解教人员上法律法规课、给刑释解教人员发放普法书籍、在走访中宣讲法律法规等方式,提高此类人员的法制意识。
【法律服务监督】3月16日,吉林卓昂律师事务所在通化市交通文艺广播电台开通公共法律服务现场直播栏目,于每周六上午八点半固定时间段,由执业律师线上现场直播为社会提供优质便捷的公益性公共法律服务。3月28日,由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二道江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在全区有较大影响的于景俊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在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吉林双良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作为被告人都兴坤辩护人依法参与诉讼。
【荣誉录】吉林卓昂律师事务所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企业发展123工程活动”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车正敏吉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东昌区光明司法所司法助理佟画获吉林省“第二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调解员”。
(王丽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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