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东昌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5个,派出机构1个。共有编制65个。行政编制52个,其中: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行政编制35个,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行政编制17个,事业编制11个,工勤编制2个。另有员额岗12个,公益岗3个。实有人数52名,其中,区纪委区监委机关行政编制28名,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10个,工勤编2个。另有员额岗人员12个,公益岗人员3个。
【党(政)风监督】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正风肃纪,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教育提醒。开展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承诺活动,督促42名子女升学的党员和监察对象作出廉洁承诺。紧盯隐形变异新动向,优先和快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处置问题线索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组织处理19人。
【脱贫攻坚督导】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关于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确保脱贫攻坚各项责任落实的意见》,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包保帮扶成效不均衡、贫困户档案整理不规范、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项目持续性不够等问题进行通报,约谈3个乡(镇)主要领导,督促乡(镇)党委、纪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监管责任,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推动责任落实。
【涉黑涉恶监督】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成立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区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摸排核查工作,对所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处置问题线索51件,初步核实28件,立案审查调查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22人。
【深化“四种形态”】准确稳妥运用“四种形态”。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06人次。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118人次,占总人次的57.3%;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59人次,占总人次的28.6%;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7人次,占总人次的3.4%;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以及给予因其他犯罪被判刑人员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2人,占总人次的10.7%。
【严肃问责】对“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不坚决,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全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不扎实,履行管理监督职责不力以及其他方面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坚决追究责任。2019年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4人。
【专项整治】整治民生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落实主题教育专项整治部署,推动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组织开展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42件,立案审查调查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立案审查调查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来信来访】完成“国庆七十周年”北京信访工作维稳作务,迁入到新改建的来访接待办公场所,实行内网来访举报接待系统,受理全口径群众信访举报件375件(次),含重复举报111件(来信96件、来访21人(次)、电话举报4件、网络举报254件)。
【案件检查】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置问题线索214件,初步核实161件,立案98件,谈话函询51件,了结1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1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www.xing528.com)
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开展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检查,全面打造“铁案工程”。认真落实办案安全“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六必知”“两不许一报告”等要求,加强审查调查安全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飞行检查、整改落实“回头看”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案件审理】按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要求,对查办案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不断提高办案数量和质量。注重抓好业务学习,切实提高案件审理和管理水平,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其开展案件审理工作。
【巡察(查)巡视】全面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政治巡察定位,紧扣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六个方面,开展3轮常规巡察,巡察13个部门单位。与市委专项巡察组联动开展2轮扫黑除恶暨土地房屋征收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现问题98个,移交移送问题线索47件。
【宣传教育】营造正风肃纪反腐良好氛围。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媒体作用,拍摄制作《初心》廉政微视频,组织2000余名党员干部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全区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印发《2018年查结严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选编》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等书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知识答题”活动,提高领导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召开全区警示教育大会,对12起案件18名党员干部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队伍建设】区纪委常委会以身作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政治功能,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和党性修养,激发党员队伍生机活力。
【增强履职本领】制定《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树立争先进创一流的意识。选调精干力量上挂学习15人次,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积极参加省纪委省监委组织的党规党纪和法律知识考试,全员成绩优秀率98%以上。强化法纪思维、程序意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行使监察职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自我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依规依纪履行职责。深刻吸取邱大明、赵常友案件教训,加强警示教育,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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