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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祭神文内容解读-风俗文化与唐代文体关系研究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敦煌文献中亦有不少的祭神文。敦煌地区祭祀的神灵主要是自然神、民间传说中的神和佛中的神。从祭文的体裁来看,有散文、韵文和散韵结合三种。祭神文有着基本的格式,但亦有详有略,各有侧重。乃于甲乙之日,依准古法,作神之象,斋戒祀祷。因此陈述事由,希望神灵明鉴裁之。

唐代祭神文内容解读-风俗文化与唐代文体关系研究

1.祭神文范例

有唐一代,祭神文的传世文献多保存在《全唐文》中,笔者搜罗50余篇。敦煌文献中亦有不少的祭神文。谭蝉雪先生著《敦煌岁时文化导论》一书对敦煌祭神之俗论述颇详。敦煌地区祭祀的神灵主要是自然神、民间传说中的神和佛中的神。其祭神文见于S.1725背、S.5639,P.3896,S.343,P.2854,P.3098,S.5747等卷。

祭文的形式,有散也有韵,明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中总结道:“其辞有散文,有韵语,有俪语;而韵语之中,又有散文、四言、六言、杂言、骚体、俪体之不同。”从祭文的体裁来看,有散文、韵文和散韵结合三种。散文多骈偶之句,在祭文中占多数;韵文沿用四言的居多。传统形式的祭文中,起首以“维大唐某年某月日……”居多,交代祭祀时间,接着交代主祭人,前必饰以官职,然后陈述祭祀物品,结以“敢昭告于某某之灵”,作为散文的陈述多到此结束,接以祷告内容的韵文,多有赋的韵味,最后以“尚飨”作结。

古代应用文字多用骈文写成,祭文也不例外,从本质上来讲,它是一种应用型的口诵文体,因而讲究节奏和韵律是其主要特点。骈文和谐的韵律和抑扬的节奏感,使其在祭祀过程中非常适合于口诵,增强了语言的感受性。作为一般的语言符号,其用于交流沟通之时,必然包括说话人与接受者两端,说话人以语言为媒介,将思想与感情呈述与传达给接受者,接受者在接收这一信息后再在头脑中经过解释,从而达到沟通。[42]然而祭祀仪式中,语言是用于人与神的交流的,神的存在是象征性的虚拟对象,在局外人看来,它实质上是并不存在、不会接收、不会解释的虚幻对象,由此在语言信息传达过程中,主祭人诵读祭文,他既是信息的传达者也是信息的接受者和解释者,即在传达和表现语言符号的同时,也在感受和体验语言符号。因此祭文的朗朗上口毫无疑问将增强语言符号的特殊象征性,其言说、诵读所产生的类似于咒语、颂词、韵白的声音形式,必然加强其作为仪式听觉符号的宗教意义与影响力,从而建构起特定语境,为降神、通神奠定心理基础。故而祭神文在祭祀现场应用中其“文本”意义可退居次要地位,它更多地通过“诵”的形式,使祭祀者从视听等感觉的角度来表达和寄托祭祀的内容和情感

祭神文有着基本的格式,但亦有详有略,各有侧重。聊举数例:

祭吴塘神祈雨文

某年月日,朝散大夫检校司封郎中兼舒州刺史独孤及,谨以清酌之奠,敢昭告于吴塘神之灵:山作灵镇,神实司之;人作神主,及实尸之。神非人罔以荐馨香,人非神罔以降福祥。馨香不荐,伊人之尤;福祥不降,亦神之羞。及剖符为邦,今二年矣,制节谨度,不敢怠遑,庶无罪悔,以奉禋祀。祀未丰洁,政或颇类,实及之责,非人之愆,惟神祐之,俾大有年。今盛夏旱蒸,五稼将枯,田畯诉号,靡知其辜。神明岂不降鉴下土,油然为云,沛然作雨,使万人欢康,百谷阜滋,洒我公田,遂及我私,我京我庾,维万维亿?岂伊人粒,神亦血食?众心禺禺,非岁曷望?望之济否,惟神所相。尚飨![43]

曲江祭龙文

维年月日,京兆尹兼御史大夫韩愈,谨以香果之奠,敢昭告于东方青龙之神。

天作旱灾,嘉谷将槁。乃于甲乙之日,依准古法,作神之象,斋戒祀祷。神其享之,时降甘雨,以惠兹人。急急如律令。[44]

S.1725背《祭风伯文》

敢昭告于风伯神,帷神德含元气,体连阴阳,鼓吹万物,百谷仰其结实,三农兹以成功,苍生是依,莫不咸赖,谨以制弊(币)醴荠,祗奉旧章,式陈明荐,伏惟尚飨![45]

S.5747《(天)复五年张(承奉)祭风伯文》

□(天)复五年(905),岁次乙丑正月日朔,□□日归义军节度沙瓜伊西管内观察处置押蕃□(落)等使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司空兼御史大夫南阳张□□,(谨)以牲牢之奠,敢昭告于风伯神。伏惟神首出地户,迹遍天涯,□□□□□□夏凉而草木□□□□□□□□□□四海与为□(下残)[46](www.xing528.com)

综观唐代各类文集及敦煌祭神文,可见唐代祭神文大致由三个部分组成:(1)祭祀相关情况的交代,即交代祭祀时间、主祭人的官职、祭祀物品、神灵之名;(2)陈述请求事由、祷告内容;(3)告飨,告神和飨神,即请神降临,明鉴所祷并享用祭品,多以“尚飨”作结。有的祭文祷告的同时,对神许诺,祈祷如若得到满足将另有丰厚酬报。如:“若果我恳怀,酬报当极,投以金齑,增以石玉,潜鼍皆血,翔燕尽炙,其余馨美,亦满瑶席。”以各种好处增强神灵应祷的可能性,凸显观念中的神灵人格化思想。

刘勰在《文心雕龙·祝盟》中说:“若乃礼之祭祀,事止于告飨;而中代祭文,兼赞言行。祭而兼赞,盖引神而作也”,说明祭祀之文出现赞美神灵的言辞,在两汉时期盛行。然观唐代祭神文,此类言辞颇为少见,更多地表现出所祷告之事乃神所司命,是其职责所在。因此陈述事由,希望神灵明鉴裁之。如:“惟北太阴之位,是用昭告于城之北门,惟门有神裁之。某以天子之休命,殿于是邦,大惧天厉之不时,俾黎民阻饥,敢以正辞告神,神若之何不听?敢以至诚感神,神若之何不吊?……”显现出主祭人以天子所赋权为黎民祈福而觉正义凛然,对神无所畏惧之态。

徐师曾在《文体明辨序说》中指出:“古之祭祀,止于告飨而已”,其文并无哀伤之意。所指即如此类。因其主要目的是乞求神灵保佑,攘除灾凶,故必然有一些颂扬和祈祷之词。语言风格上,基本格调仍以崇敬为主,表现出下求上的定位,但我们从唐代祭神文中发现,以平等口吻与神对话,是其不可忽视的特点,如:“神之所依者惟人,人之所事者惟神。今既大旱,嘉谷将尽。人将无以为命,神亦将无所降依”。在中国传统观念中,人的世界与神的世界界限划分并不明确,神的人化与人的神话往往并行。唐代许多官吏就成为祭奉的对象。时风所向,赋予官吏在某种情况下具有制服超自然物的能力时,他们多以社会名义行事。此时他们所代表的是人间官府所赋予的权势,与神灵所代表的天上的权力形式有着可比与互依性,因此祭祀中的交流口吻也出现平等之姿态。

敦煌祭神文在文体、文章风格、基本思想倾向上跟古代祝文大体相似,多用骈体,虽是实用文体,但也不乏文学手法的运用,如S.343《都河玉女娘子文》用拟人的手法,把都河的威猛之势、壮丽之景,写得非常生动。其基本思想倾向主要是娱神,通过对神的颂扬和祷告使神得见祭者的诚心,从而赐福世人,使人免受自然灾害。这类祭文多见于书仪、文范中,但也有为具体祭祀活动而作的,如S.5747《天复五年(905)归义军节度使南阳张承本祭风伯文》、S.4400《曹延禄蘸奠文》,其内容往往与农业生产、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因其主要目的是乞求神灵保佑,攘除灾凶,故多颂扬和祈祷之词。[47]

2.祭神文内容分析

祭祀,是最基本的宗教仪式之一,毋庸置疑,它具有宗教性功能。同时它具备了一个非常神奇的“定力”,即可以通过时间、空间、程式、人物、器具等的规定,创造出“神圣”来。祭文是祭祀仪式的组成部分,作为直接参与对象,在祭祀过程中直接宣读;作为祭祀活动的见证,它的保留和流传是祭祀文化不可或缺的部分。

作为应用文体,祭文的内容,从文学方面而言,审美性与文学性自然赶不上诗词文赋,但从人类学的角度来看,却充分体现出人类宗教仪式中的叙事范式,是文学人类学的重要研究对象。因此我们不妨从这一角度来对其内容进行剖析。

祭文内容的前一部分,从交代祭祀时间起首,到主祭人、祭祀对象、祭祀物品的交代,多用散文写成,可视为祭文的叙事部分。首先祭祀时间的交代,在祭文中是必不可少的,所谓“祭须以时”,时间要素会关系到神灵是否降临,祭祀祷告灵验与否。

再看主祭人,对于主祭人的交代,一般都说明其官职身份,显然为了表明其代表官职所辖区域百姓,以地方官的身份来履行祭祀职责。涂尔干认为仪式的社会功能就是使社会团结,强化集体力量。唐代朝廷、各级地方政府广泛参与国家和地方祭祀活动,各级地方长官也就成为地方祭祀的主祭人。强调主祭人的职位,是为了说明其作为地方官而替百姓祷告,强化祭祀所带有的集体的力量,即强化了宗教仪式的集体力,将微弱的个体力量提升到强大的集体力量中,以社会名义来行祭祀之事。

对于祭祀物品与祭祀神灵的交代,显示出祭祀礼仪,同时也反映出神权的分工观念,各路神明各司其职。祭文中一般具体交代昭告于哪一路具体神明,名称单一,可见民众信仰中所求祷之事有专职神灵负责掌管。

祷告内容方面,多从两个方面表达,一为民众所遇灾难,仰望化解之情;二为神灵仁爱之心,职责之守。此两方面显现出人物的语境个性特质,促进神灵与人做巫术层面的“交感”,神应体恤民之灾难,救民于水火之中。这也是文学的仪式表述特点,体现的人文精神错综复杂,它表现出了多重力量:存在的和不存在的;可感的和不可感的;想象的和现实的;肉体的和灵魂的等通通掺和在一起

总之,从人类学的角度而言,祭文是祭祀文化文本的物质和形式载体,有着可以量化的存在性因素:时间、人物、器具、程序,等等。它具备着叙事结构的物质条件,这些条件在现实中的出现和不同的关系组合,使得仪式结构的叙事话语有了基本的依附。而叙事话语参与仪式,成为其中的组成部分,使仪式更具交流沟通性,让行为与过程再现并留存于文本,成为历史见证而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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