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神活动中,呼唤神灵、与神灵沟通,是至关重要的。降神的方式与手段很多,但能够达到直接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则非语言与文字莫属。神灵崇拜的基础就是万物有灵论,由此而产生各类有灵之物种均可以相互感应。因此语言与文字在神灵祭祀中的有效性也因此而建立。
卡西尔在《语言与神话》中指出:“‘专职神’也只是在其名称派定给它的特殊领域内生存和活动。因此,无论什么人,只要他确实想得到该神的保护和帮助,他就必须确实进入他的领地,亦就是说,必须正确地称呼其名。祭神的每个动作,向神发出的每个请求,只有在按照合适的名称祈求神时,才会引起他的注意。因而,正确呼名之术在罗马得以发展成为僧侣的一种技能,产生出维护高僧团辖治所必需的尊严。”[29]他这里对人类意识中的语言在神灵祭祀中的地位之分析,是基于人类集体潜意识的共同拥有的社会观念,在各类文化中都会找到印证,我国传统文化同样也不例外。此种神灵观念,在我国唐代社会中广为流传,为民众所深信,如下面这则故事:
卢著作肇为华州纥干公泉防御判官,游仙掌诸峰,歇马于巨灵庙。忽寐,梦在数间空舍中,见一老妪于大釜中燃火。卢君询其所由,曰:“老人是华岳神母也。”又问:“釜中煮者何物?”母曰:“橡子也。”“用此奚为?”母愀然曰:“食之也。”卢曰:“且儿为五岳神主,厌于祷祠,母食树子,岂无奉养之志乎?”母曰:“以神鬼之道,虽有君臣父子,祸福本不相及矣。祈祭之所,不呼名字者,不得飨焉。”卢梦毕,召岳庙祝,别置神母位,常馔出生一分,公宴则阙。在家忽遗忘之,哕咽而体中不快也。云溪子曰:亲闻范阳所述,故书之。[30]
华岳神母因民间祭祀无人呼其名而落泊至食用橡子充饥,其“不呼名字者,不得飨焉”之语点明神灵名号得到呼唤对其受飨的重要性,显现出民众观念意识中祭祀神灵时呼唤神灵之名号的重要,从而反映出呼唤神灵之语言在祭祀中的地位。
祭祀时的语言作为赋有神话力量的神话实体而出现,其所关涉的词语实际上成为通神的重要手段和方式。所有神话的宇宙起源说,无论溯源到多深多远,都无一例外地可以发现祭祀词语至高无上的地位。
我国自远古以来就有着语言崇拜观念,自先秦以来祭祀之时所念咒语就是这一观念的反映,不歌而颂是巫师在祭祀仪式上用以通神的主要手段之一。《周礼·春官》记载有大祝、小祝、丧祝等专门掌管祝咒之官,分类细致而明确,可见祭祀时的语言有着重要地位。
伴随着语言在祭祀活动中的实际参与及其重要地位,作为记录语言符号的文字,自然也逐渐地引起祭祀者的重视。因此对语言的通神之崇拜转化到文字上,也自在情理之中。唐宋时期已有了明显的文字通神信仰,唐代文人多作文投江河以通神,柳宗元就曾作文投江与江神交流:
零陵城西有螭,室于江。法曹史唐登浴其涯。螭牵以入。一夕,浮水上。吾闻凡山川必有神司之,抑有是耶?于是作《诉螭》,投之江曰:‘天明地幽,孰主之兮?寿善夭殇,终何为兮?堆山酾江,司者谁兮……[31]
柳宗元因法曹史唐登被螭龙牵入水致死怨恨,想到山川都有各自的神灵管辖,作《诉螭》之文向江神控诉其罪行,希望神灵降罚于螭。很明显柳宗元将控诉之文投入江中北流,是相信文稿会为江神看到并读懂,文字在这里也成了通神的工具。
语言与文字的通神信仰,为唐代祭神文直接参与祭祀仪式奠定了基础。
2.宣读、焚烧、投掷:唐代祭神文参与祭祀的途径
唐代祭祀风俗较以往有着更开明的特点。秦始皇封泰山时祭文和祭礼秘而不传。以后各朝沿袭此风,都秘不示人。唐玄宗泰山封禅,首次把秘不示人的玉牒公之于世。此种开放风气为唐代祭文参与祭祀并流传奠定风俗背景。
唐代祭祀活动中,祭文的参与是重要的一环。它负责昭告神灵与天下,处于祭祀仪式演示过程中,直接成为祭祀活动的一环。
文字为沟通人类与神灵的主要信息载体之一,但它有着与其他通神手段不同的特点。如果说歌舞、乐器等通神方式靠直接演绎来强化超自然气氛而达到娱神降神目的,祭文则通过宣读将祈求上达神灵,这是其通神的主要方式。祭祀活动中宣读祝文是最基本的礼仪之一,在每一次活动中,宣读祭文是必不可少的。《大唐开元礼》对此即有详细的规定:
北向立,祝持版进于神座之右,东面跪读祝文曰:“维某年岁次月朔日子,嗣天子某,谨遣某官某,敢昭告于东岳岱宗:惟神赞养万品,作镇一方,式因春始,谨以玉帛、牺齐粢盛庶品,明荐于东岳岱宗,尚飨!”讫兴初献再拜,祝进奠版于神座。[32]
这里所说的跪读的祝文,即是祭文。关于祝文,古代祭祀天地山川,祝祷性的文字称祭文、祝文或祈文,祝文与祭文名异而实同。李曰刚《文心雕龙斟酌》:“所谓‘祝文’,实为祭文之先导,与祭文异名同实。”故《开元礼》所言宣读祝文的实质也就是读祭文,类似礼仪在《开元礼》祭祀类中为常规礼仪,卷35、36、68、71等均有记载,其实施广见于国家、地方各级行政及民间祭祀活动之仪轨中,而且影响长远。至今,宣读祭文仍是祭祀常规礼仪。
人们对于文字载体的通神信仰,还具有象征符号的隐喻性,因此除了宣读之外,还有其他传送途径。在唐代,人们信奉的传送途径还有焚烧与投掷。
首先来看焚烧。唐朝,祭祀之文多写于祝版之上,因此祭祀中,往往宣读者是持版以进,然后跪读,拜祭等礼节完了以后再将祝版焚烧:
通事舍人分赞内外哭再拜。礼仪使又跪奏:“请再拜。” 俯伏,兴。皇帝哭再拜。奉礼郎传赞内外再拜,礼仪使跪奏:“礼毕。”俯伏,兴。近侍扶皇帝还阁,群突发俱退。太祝乃跪匮神主,遂闭帷门,降出。内侍之属及行事者皆出。祝版焚于左延明门外。[33](www.xing528.com)
此则材料反映的是国家祭祀中焚烧祝版的景象,地方祭祀、民间祭祀也往往如此。
投掷的方式源于道家的投龙仪式,道教的投龙仪式,又称为投龙简、投龙璧。投龙仪式是将写有祈福消罪愿望的文简,和玉璧、金龙、金钮用青丝捆扎,在举行斋醛科仪之后,投入名山大川、岳渎水府。道教投龙仪式始盛行于唐代,这与唐代国家祭祀深受道家影响密切相关。雷闻《五岳真君祠与唐代国家祭祀》[34]一文中,以图表形式列举石刻材料所见唐代国家的岳渎投龙活动26次,反映出唐代国家祭祀中投龙活动非常频繁,唐代民间祭祀中也普遍盛行,唐诗中多有记载。源于道教的投龙仪式因在国家祭祀和地方祭祀中的广泛开展而成为社会祭祀风俗,广泛影响人们的生活。岑参《冬夜宿仙游寺南凉堂呈谦道人》诗曰:“石潭积黛色,每岁投金龙”,反映文人参与投简活动,每岁都投的频率表明投简普及到文人的生活之中。
投龙、投简之风源于道教祭祀,其对祭祀文学的影响,显而易见。龙简用朱笔书写五行告文,写明斋主姓名年龄、出生月日或本命干支、祈告事由、投简之所、国号、年月日等。有的文简,刻有祈雨祭文。五代吴越王钱镠热衷于投龙,后世不断发现其所投龙简。一九五五年疏浚西湖时,发现了五代吴越国投龙简四枚,上刻有祭文,表明投龙对祭文之影响。刻有祭文的龙简被投掷,使祭文通过投掷而达于神的观念得以强化,从而促进祭文的投掷。
与投龙地点为名山大川不同,祭文投掷的地点更热衷于为江水。此点可能与传统文化中祭祀屈原凭江吊唁有关:
过湘沅而主不容,自投江而死。作书往往摭离骚文而反之,自岷山投诸江流,以吊屈原。
——扬雄《吊屈原文》
河内荀儒,字君林,乘冰省舅氏,陷河而死。兄伦,字君文。求尸积日不得,设祭冰侧。又笺与河伯,投笺一宿,岸冰开,尸手执笺浮出。伦又笺谢。[35]
——刘敬叔《异苑》
可见文人观念中江河自有神灵,以文投之,则可与之交流,得到神灵回应,尔后又以笺来答谢,说明对文能通神深信不疑。
李翱《故处士侯君墓志》载侯高曾作文投川:
汴州乱,兵士杀留后陆长源,东取刘逸淮,乃作《吊汴州文》,投之大川以诉。[36]
将文稿投入江河之中,是以文能通神为信仰基础,以文作为人神交流的工具。
宣读、焚烧与投掷是祭文直接参与祭祀活动的方式,从文体方面而言是其作为应用文体之实用特点,为其本质所决定。从社会人类学来看,这些都属于祭祀仪式。对于仪式的分析与理解,拉德克利夫·布朗认为目的和原因、意义、效果是把握一种仪式的三种基本途径。这里,我们不妨认为宣读、焚烧与投掷仪式通过带有象征性的具体行为,向仪式的对象释放符码,达到信息传达之目的和通神的效果。
政治对宗教的影响是毋庸置疑的,政府参与民间信仰活动即是产生影响的主要途径之一。官吏参与民间祭祀行为,自古即有此传统,薛爱华先生在20世纪50年代即已发文指出,在古代中国祈雨仪式的主持人的名单中,除巫师、道长、僧人以外,人数最多的是官吏。[37]唐代也不例外,在唐代传奇中,官吏参与民间祭祀行为的记载比比皆是,大部分收录在《太平广记》中,此处不再多做说明。[38]
这里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唐代官员参与民间信仰、民间宗教行为的世风很盛。开化民风、治理习俗也是唐代官员的职责之一,这种与治理政务相辅而行的教化职责使其可以而且必须干涉民间的信仰和祭祀活动。官吏掌控各种祭祀活动,使一些民间祭祀政府化,从而使得整个社会神灵信仰风气日甚,神灵祭祀活动达到群体化、社会化、官民同祭的程度。官吏参与民间祭祀行为,使整个祭祀活动带上政治色彩,宗教不可避免地受到政治影响,将祭祀行为作为类同于人间政治交流过程处理。
另外,在传统意识形态中,国人观念中对“天上”与“人间”并无确切的划分,对于二者间的相似性更是有着过多的联想。人们普遍认为,天界是相对于尘世的一个更高的管理层,有着一套完备的管理体系,职掌不同事物和具体事务的各路神仙又有着严格的等级区分,其管理体制与权利行为方式则类同于人间的政权运行模式。
民间宗教包括观念和社会行为两个方面,在此种观念的影响下,社会行为——具体的祭祀仪式方面,唐代祭祀流程受主祭官员公职身份的影响,趋向于衙门的政治交流过程。在此过程中,祭祀的神灵即等同于办案的官吏,仪式过程中的人神交流则犹如百姓向衙门汇报案件。衙门官民交流汇报案情需要一个文书来递交请求,同理,祭祀活动也需要有这样一种“文书”性质的事物参与,祭神文则充当了这一角色,即在祭祀活动中文书转化为祭文形式。由祭神文担当起向神灵汇报人间状况、所需请求的类同人间政府行为中案情汇报的上下级信息交流功能。
祭文在民间宗教活动中因此而不可缺少,成为民众意识中担当“文书”的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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