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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墓葬信仰与墓志的身份功用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可忽视的是,作为陪葬品的墓志,一旦被埋入墓中,即对墓主的阴间生活有器具性功用。墓志在随葬品中,毫无疑问应列入象征性使用一类,而墓志内容所表述的墓主身份信息、履历信息、家族信息等等特点,又使其具有墓主进入阴间世界的“身份说明书”的性质,用以说明墓主生前的身份与基本生活概括,希望将此生的荣华与功勋等带入阴间,继续保持与延续这一等级与身份。因此人们势必更重视埋入墓中的志文之身份。

唐代墓葬信仰与墓志的身份功用

中国的丧葬习俗自产生以来,从东周到秦汉,从魏晋再到隋唐,历经各代,墓葬模式发生了或多或少的变化,与之相对的是,古代中国信仰的一些基本信条却一直延续下来,稳定不变。中国传统观念中,人死后形体虽毁,但灵魂不灭,变为鬼魂,在地下过着与生时一般的生活,并且能够祸福生人。深受灵魂观念影响,古代的中国人相信死者在阴间的生活与他们原来的生活没有什么不同,因此,墓葬是用来为墓主提供其死后继续其存在的生活必需品,用来在阴间延续世俗生活。

古代的中国人喜欢从墓葬的物质空间、随葬物品方面来表达这一理念,随葬品是把其世俗生活延续到阴间的墓主的叙事的道具。关于人生、阴间与宇宙结构的各种信仰是与人们和各种器物的相互作用联系在一起的,作为随葬品的器物显示了其制作者的意图。而象征系统是古代中国的特征之一,象征主义用来表示一种事物,书写载体通常被看作这种象征主义的范例,写下的文字包含了信息与信仰。许多器物和图像作为社会地位的指示物被广泛使用,用来强化现实社会中的地位与等级系统。器物与图像是从视觉上对地位与等级进行强化,而书写载体则以文字记载、说明的方式予以强化,甚至创造。此种观念在中国人的思维中根深蒂固地存在着,上到社会最高层,下到社会最底层,被广泛接受。

墓葬的物质器用,传达等级与家族的权势信息。丧家在葬前总要置办一些器具用品,随死者一同埋入地下以供其享用。为死者置办凶具是葬前一项重要的、必不可少的消费活动,历时历代演变保留下来,成为古代中国丧葬活动中最基本的风俗习惯。这种习俗在唐代表现得尤为突出。考古发掘中显示,唐代墓葬中的随葬品极其丰富,除棺棕、寿衣外还有大量陶俑明器及实物随葬品,各类墓葬壁画也极其丰富多彩。近年来各地唐代墓葬的发掘报告显示,唐人以“事死如事生”的态度,寄希望于未来的积极姿态去面对死亡,极尽可能地将现实生活的繁华带入墓葬中,期望在阴间延续现世的美好生活。器用物具既是墓主生前身份与等级信息的表达,也是供其在阴间继续荣华的物质基础。壁画等墓葬则运用图像来补充说明墓主生前的生活信息,做此类推,同样作为陪葬品的墓志,就不再简单地如一些墓志文体分析的那样,是为了防止陵谷变迁。笔者认为,防止陵谷变迁,用来志墓是墓志的修撰目的之一,但并不是主要的更不是全部的目的。不可忽视的是,作为陪葬品的墓志,一旦被埋入墓中,即对墓主的阴间生活有器具性功用。器具的物质使用可以表示功能,而象征性使用则暗示等级。墓志在随葬品中,毫无疑问应列入象征性使用一类,而墓志内容所表述的墓主身份信息、履历信息、家族信息等等特点,又使其具有墓主进入阴间世界的“身份说明书”的性质,用以说明墓主生前的身份与基本生活概括,希望将此生的荣华与功勋等带入阴间,继续保持与延续这一等级与身份。

唐宋社会是等级社会,朝廷不但规定了现世的等级制度,还将其应用于阴间社会,颁布了有关丧葬等级的种种条令。于是,坟墓的高低大小、随葬品的种类多寡、丧葬仪式的隆重与否、祭祀物品的丰富程度就成了墓主人及其家庭、家族地位高低、身份贵贱、财富多寡的象征。在中国古代人的观念中,阴世生活是与现世生活类似的,一样有着按等级秩序排列的家族,按现世的社会结构来管理与运转,进入阴世的家族之间与家族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同现世一样有着有序排列与联系,所以进入阴间的个人应该找到在现世中自己所属的家族与生活圈,确认自己的身份。墓志正好就起到了这一在阴间标明墓主社会属性的作用,说明墓主现世曾拥有的地位与身份。

大量的墓志有着向阴间社会传达信息的功用目的,正印证以上分析:

所以恸深栾布,悲甚向雄。惧陵谷之推移,勒斯铭於泉户。庶神游楚国,无惭项羽之臣;魂往齐都,不愧田横之客。[16]

——《唐上柱国邢国公李君之墓铭》

钟期已逝,武子云亡,伯牙于是绝弦,孙楚为之恸哭,异世均哀,后存于兹矣。窃以陵谷易迁,金石难朽,乃图风于泉室,齐天地之长久。[17]

——《唐故上柱国左武侯骠骑将军左武侯长史清淇公墓志铭》(www.xing528.com)

第一则材料清楚地表达了灵魂不灭的观念,并希望通过勒铭之墓志向冥界传达墓主之功烈,使其在阴间拥有良好声誉;后则材料亦表达出托铭墓志来在阴间继续生前之生活的愿望。

龟谋习吉,蜃驾行车,生崖有尽,泉户无晨。终沦一德,徒嗟百身,天长地久,永留清尘。[18]

——《唐故施州参军梁表墓志铭并序》

勒芳猷于九壤,垂不朽于千春。词曰:蕣颜艳兮娇上春,盛德播兮扬清尘。作嫔君子兮庶有邻,题名鬼录兮背芳辰。低虹□兮怨莫申,泉户阖兮长归真。[19]

此二则材料显示出唐人对阴间的信仰,尤其是第二则材料,直白地道出冥界鬼魂自有“鬼录”来记载,显见对墓主在阴间生活的祝愿。两则材料也都表达出希望墓主在黄泉之下续享功名业绩的愿望。

翻检唐代墓志,“勒铭泉户”“慰诸泉户”“记之泉户”等语非常常见,墓志起先是墓门上的一种特殊标识物,尔后逐渐被固定置于墓门口的地上。而墓门在古代中国死生异域的观念中,是灵魂通往阴间的门道,墓葬神煞信仰中即有“墓门亭长”一说,唐代虽已不再流行在墓葬中使用画像石,但保留了魂门亭长的信仰。[20]因此,这些无疑体现出人们希冀通过镌刻墓志将此生的功业与灵魂一道带往另一世界的愿望,即墓志是用来到异域说明墓主现世身份、生活情况的。

墓志作为进入冥界的“身份说明书”,是基于其随葬品的应用功能,与其他实物随葬品一样,在当时丧葬观念中是为墓主进入阴间继续如同世间一样的生活而准备的,所以它的这一神圣功用,是要到埋入墓葬中才发挥出来的。因此人们势必更重视埋入墓中的志文之身份。有一则材料正说明此点:元稹为其岳父韦夏卿之妾段氏所作墓志《唐左千牛韦佩母段氏墓志铭》,这一标题在刻石的时候却经过了改动,对应的出土墓志之题已改为《有唐武威段夫人墓志铭》,前一墓志题目墓主身份随子,后者改为随夫。程章灿先生在《从〈有唐武威段夫人墓志铭〉看元稹为人》一文中分析认为元稹是为了感激段氏对爱妻的抚育之情,而在入土墓志中称其为夫人。而后担心得罪裴夫人家族,又改动志文称之为“段氏”。而周相录先生在《元稹真的是一个势利小人吗》中认为集本志为元稹原作,而出土墓志则经过了韦氏族人(或韦氏族人要求元稹)的修改,分析原因为裴出子女“感激段氏的抚育之恩”,也由于其子韦佩为左千牛而“母以子贵,礼有明文”,以及段氏为“盛勋烈之后”,遂让元稹或径自做了一些改动。[21]笔者认为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对同一墓主身份称呼不同,原因就在于随葬墓志关系到墓主在他界继续生活的身份,入葬墓志标题与称呼将用来向阴间说明段氏此生的身份,称作正室夫人必然提高墓主在冥界的生活地位,此为随葬墓志与传世墓志标题不同的关键之所在。而编在文集的传世文献因供当世人阅读,则于此无关紧要,可遵循现世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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