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关于“唐人有意为小说”的论断,多为学界所引用,并强调此言之蕴涵:一方面系小说文体发展本身的规律与条件所使然;一方面则是社会政治、经济、商业等因素综合作用。我们不否认任何文体的出现,最终动力都必然需要归因于社会总体的发展与文体自身的规律;然而个体的存在也必然有其自身的特点。唐人有意创作小说,其主观之有意确实源自社会因素的推动与文体的发展需要,但这个“有意”,是有何“意”?其主观动力究竟如何?创作者为何会出现此种创作冲动?这些都有深入阐释的必要。研究者的目光已注意到这里,本书将从风俗文化的角度为推动这方面的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1.敦风劝俗之意与小说创作
唐人对于小说文体的功能观念较前人有了变化,形成敦风劝俗的小说文体功能观。“小说”文体观念是人们在小说创作、阅读、传播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对小说本体的认识和见解。“小说功用观”是其中的一个分支,与小说的对象观念、文体观念、创作观念以及价值观念密不可分。小说功用观往往直接影响它的创作目的,对小说的主题、叙事等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唐人小说观念在继承前人“街谈巷语”论的基础上,加入观风说,形成敦风劝俗的小说功能观。
由唐人撰写的《隋书·经籍志》的相关论述,详细地反映了这一观念:
小说者,街谈巷语之说也。《传》载舆人之诵,《诗》美询于当览。古者圣人在上,史为书,挤为诗,工诵蔑谏,大夫规诲,士传言而庶人谤。孟春,循木铎以求歌谣;巡省观人诗,以知风俗;过则正之,失则改之,道听途说,靡不毕记。《周官》诵训,“掌道四方以诏观事,道方愚以诏辟忌,以知地俗”;而训方氏“掌道四方之政事,与其上下之志,诵四方之传道而观衣物”是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
《隋书·经籍志》认为小说是“靡不毕记”的“街谈巷语”“道听途说”,反映了民间的真实情况,可以起到考察风俗的作用;将小说与风俗记载关联,并且可以起到劝导作用,“过则正之,失则改之”。这既是当时小说创作现实情形的反映,也是文人思想中小说用世之折射,必促进小说创作中的风俗记载与教化功用。
唐代科举使文人大量步入政坛,进入地方管理。作为小说创作主体的文人,同时肩负地方官教化职能,此二种行为主体的同构,必然影响到文人的文体观念,其担负地方教化的职能无形之中也会渗透到其文学创作之中。故而较之前的六朝小说的创作,唐代文人小说文体思想、观念的新变之一就是加入了敦风劝俗之主观意图。
唐代地方官教化职能逐渐规范化,《唐六典》载:“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宣布德化’‘敦谕五教’,每岁一巡属县,内有笃学异能闻于乡闾者,举而进之,有不孝悌、悖礼乱常、不率法令者,纠而绳之。”“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具实行闻于乡闾者,亦具实申奏,表其门闾。若精诚感通,则加优赏。其孝悌力田者,考使集日,具以名闻。”[3]地方官推行教化,以移风易俗为行政职能的重要方面。
与此相映衬,许多文人在小说创作中,以劝诫风俗为目的。尤其是一些杂传实质的传奇文,因袭了历来传体的史笔情怀,故在寄意笔端中不忘风化。如李公佐认为,“知善不录,非春秋之义”,所以,他的《谢小娥》就是为了赞美天下的贞夫孝妇,期望能劝诫世人谨守风化政教。陈鸿撰《长恨歌传》则是“惩尤物,窒乱阶,垂于将来者也”。[4]白行简交代因李娃“节行瑰奇”而著《李娃传》。
2.聚谈之风与小说佐谈之意
唐代科举制度的确立,带给士人生活的是全方位的改变。从应举方面而言,是应考而带来的求学、漫游、干谒……从中举后文人广泛入仕而言,“为官”与“为文”结合于士子一体,文人交往与官场交际融合自然带来士大夫文化交流较以往朝代的空前增多,文人宴会、聚谈,成为士子生活风尚而引领社会风习。
文人聚会、聚谈,引起谈资需求与尚奇心理,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唐传奇的创作。许多传奇小说在文本中即已表明佐助谈笑、愉悦宾朋的创作意图,如:
事皆摭实,辄编录成传,以资好事。
——《南柯太守传》
宵话征异,各尽见闻。钺具道其事,公佐因为之传。
——《庐江冯媪传》
昼宴夜话,各征其异说。(www.xing528.com)
——《任氏传》
愿传博达,所贵解颜耳。
——《独异志序》
聚谈带来了故事交流风习,士人们聚在一起,宴饮之时各自陈述所知奇闻逸事,成为一时风尚。在这一风尚推动下,文人士子将所闻所述记载下来,就成为传奇小说创作的最初动力。同时,我们反观传奇小说的作者,据冯沅君考证,在60种唐人小说的48位作者中,确知其曾举进士的凡15人,举明经的一人,擢制科的一人,应进士试而落第的一人,推测为进士或制科出身的三人。其余27人里,24人无考,行事可考而无科名的只有三人。[5]大多数创作者,如白行简、李公佐、元稹、牛僧儒、薛用弱、李景亮、陈鸿、沈亚之、蒋防、柳理、王沫、韦灌、许尧佐、沈既济、韩愈等,都是及第进士,属于文人进士集团,他们之生活文化氛围,必然是文人聚谈风习的重要体现者。
小说作为“助笑谈”、助兴娱乐之时尚“文学沙龙”活动,纷纷成为各路文人竞相创作、展示才能的重要文体。传奇类之外,笔记类小说亦多交代其“征异话奇资谈笑、一述异闻助解颜”的创作目的:
或有可以为夸尚者、资谈笑者、垂训诫者,惜乎不书于方册,辄从而记之。
——《唐阙史序》
传之好事,以为谈柄也。
——《刘宾客嘉话录序》
虽小说,或有可观,览之而偶而笑焉……
——《大唐传载序》
可以说,传奇与笔记,在共同的士人风尚孕育中,在满足唐人尚奇心理的同时,在作为谈资之后续与补充的过程中,见证了唐代小说的发展历程。
众多叙述者聚在一起,讲述故事之场所无形中成为士人突出个人、宣扬自我文采之佳所。而传奇文体,兼传记、小说、笔记于一体,兼具史才、诗笔、议论等手法,是逞示才情的上选文体,因而在讲述中或之后将这些奇闻逸事整理成篇,写为传奇小说,自然可以显示创作才能,博得文人士大夫的赞赏与喝彩,从而在士林、文坛获得名声。这自然也为此种聚谈风尚推动传奇创作添砖加瓦。
研究者多将传奇作为行卷的工具[6],此多源自宋人赵彦卫《云麓漫钞》的一段记载:“唐之举人,先藉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之主司,然后以所业投献。逾数日又投,谓之温卷。如《幽怪录》《传奇》等皆是也。盖此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至进士则多以诗为贽,今有唐诗数百种行于世者,是也。”但这一说法在当代遭到了质疑[7]。无论行卷说的真实与否,有一点却是毋庸置疑,即传奇小说的创作者通过创作小说以及小说在文坛的传播,必然可以显扬文名,聚谈之风为此提供了场所与文化氛围。
总之,我们在这里想要明确的是,传奇小说的创作与士子文人的聚谈生活风俗有着密切关系。由聚谈之征异话奇,到事后的记载并广泛传播,再由传播之扬名而推动更多的文人的主观创作积极性,带来更多的“有意”之虚构创作。这其中,聚谈之话奇、述怪,与事后的记载,大多数情况下并非同一人[8],故而一些故事被多次讲述后,述者更易、而创作者也更易的情况并不少见。因而一个奇闻逸事,在多次被讲述、复述、先闻者先创作、后闻者再次创作中,牵涉士子文人的多人参与。这一过程使文坛逐渐形成喜好记载、加工奇闻逸事之风习,与士子生活聚谈之生活风俗形成一连贯之士人风俗行为过程,一个连续而一致的风俗心理趋向,共同作用于传奇小说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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