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之善是建立在自然之善上的,那么自然之善又是来自哪里呢?卢梭对大自然的热爱源自对上帝之手的鬼斧神工的巨大力量的赞叹和感激。因此,卢梭认为,归根到底,自然之善和道德之善都来自上帝之善。宇宙和一切存在的东西,不论是外在的自然界还是人内在的自然,都是被造物主创造和安排的[200]。“先有上帝,而后有万物,万物能存在多么久,他就能存在多么久,而且,即使将来有一天所有一切都消灭了,他也能继续存在的[201]。”上帝是永恒的、无形的,是统治世界的最高智慧。因此,不能把上帝看作某种神灵,它与人的灵魂根本不是同一个性质。它是唯一的绝对的存在,是唯一能够真正活动、感觉、思想和行使自己意志的存在,而人的思想、感觉、意志、自由和生命都得之于上帝[202]。
如何证明上帝的存在呢?卢梭认为,上帝的存在不能从理性的推理或从形而上的思辨中证明,而应该由人的情感体验中得出结论。卢梭借萨瓦省的牧师之口[203],论述了他证明上帝之存在的过程:“我存在着,我有感官,我通过我的感官而有所感受。这就是打动我的心弦使我不能不接受的第一个真理[204]。”这就是说,人是智慧的生物,是能够主动地运用感官(即感觉)并进行比较(即判断)的生物。通过感觉和比较,人发现运动分为自发运动和外力推动的运动:有生命的物体(比如人)通过神经系统的智慧而运动就是自发的运动;而没有生命的物体(比如宇宙)需要外力的帮助才能动起来[205]。“经验和研究使人认识到运动的法则;这些法则能确定结果,然而不能表明其原因;它们不足以解释世界上的森罗万象和宇宙的运行[206]。”运动并非物质的本质,因此,运动最终不能由另一个运动来解释,而只能由一个意志来解释。如果运动着的物质表明存在着一种意志,那么,按一定法则而运动的物质就表明一种智慧[207],因此,他通过推理相信有一个既有力量又有智慧的意志在使宇宙运动,使自然具有生命[208]。这种智慧能进行活动、比较和选择,并由此为宇宙和万物创建和谐的秩序,它存在于万事万物之上[209],却隐藏在万事万物的背后[210]。“我发现这个系统中的东西没有一个不是经过安排的,不是为了达到共同的目的:在既定的秩序中保存这个整体。这个有思想和能力的存在,这个能自行活动的存在,这个推动宇宙和安排万物的存在,不管它是谁,我都称它为‘上帝’[211]。”
“上帝”这个词,包含了“智慧”“力量”“善良”和“公正”的概念。智慧和力量是上帝的能力(他用智慧创造了世界,并用力量维系世界的秩序[212]),善良是它的能力的必然果实[213],公正则是善良的必然结果。卢梭借萨瓦省牧师的自白,骄傲地描绘了他心中的上帝所具有的这四个特质:
上帝是聪明的,但他聪明到什么程度呢?人在推理的时候是聪明的,而最高的智慧则不需要进行推理;它不要什么前提,也不要什么结论,甚至连命题都不要;它纯粹是直觉的,它既能认识已经存在的事物,也同样能认识可能存在的事物;正如所有的地方在它看来只是一点,所有的时间在它看来只是一瞬间一样,所有的真理在它看来也只是一个单独的概念。人的力量要通过工具才能发挥作用,而神的力量则能自行发挥作用。上帝是万能的,因为他能行使意志;他的意志就是他的力量。上帝是善良的,这是再明显不过的了:人的善良表现在对同胞的爱,上帝的善良表现在对秩序的爱,因为他正是通过秩序来维持一切的存在和使每一个部分和整体连在一起的。上帝是公正的,这我是深信不疑的,这是他的善良的结果;人类不公正的行为是人造成的而不是他造成的;道德的混乱,在哲学家看来是上帝不存在的明证,但在我看来恰恰表明了上帝是存在的。人的公正表现在给予每一个人应得的东西;而上帝的公正表现在要求每一个人对他给予的东西付出其代价[214]。
为什么上帝是善的?因为上帝是全能的,他的善来自他的力:“事事都能干的人,绝不会做恶事。在万能的上帝的一切属性中,没有善这样一个属性,就很难想象有上帝[215]。”上帝的善惠及万事万物[216],自然(包括外在的自然和内在的自然)是上帝的作品,如果他不想保存他的作品,而是“毁灭和为害于人,就会损害他自己。无所不能的人是只希望为善的[217]。”上帝的意愿则通过自然体现出来:上帝想要外在的自然什么样子,他就将大自然和万物塑造成什么样子;上帝想要人成为什么样子,他就把原则刻在人的心里[218]。因为上帝的全能和善,所以他必然是正义的:“凡是因为有极大的能力而成为至善的人,必然是极正义的人;否则他本身就会自相矛盾[219]。”
上帝的善的对象不仅是他创造出的一个个创造物个体,也是上帝的所有创造物之间的关系,即世间的和谐秩序。只有保持秩序井然,万事万物才能不需要外力的始终推动也能一直存在。上帝的“善”,就是由于爱秩序而创造秩序的行为;上帝的“正义”,就是由于爱秩序而保存秩序的行为[220]。卢梭认为,灵魂比肉体存在得更久,这一点既证明了上帝的存在[221],也证明了上帝的善:即使世界上看上去似乎坏人得意、好人受欺,但实际上好人“今生虽遭受了苦难,他们来生是会得到补偿的”[222];而对坏人的判决不只局限在来世,他们在现世就会受到其凶恶的欲念带来的惩罚,即遭受妒忌、贪婪和野心的腐蚀[223]。卢梭甚至一反过去西方神学所持的罪恶之人永堕地狱的说法,期望上帝对坏人的惩罚会随着他们罪孽的终止、心灵的纯化而停止[224]。正是因为上帝塑造了可以分离的灵魂和肉体,才使得总秩序得以维持:“并非一切都是同生命一起结束的,在死了的时候,一切都要回到原来的秩序的[225]。”也正是因为卢梭感悟到这样的道理:好人和坏人的结局“不是依据人的功绩而是依据善的观念得出来的”,他逐渐抛弃了以成败论英雄、以战功评判国家盛衰的价值观,而转向以善为宗旨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卢梭认为,对上帝之善的信仰能帮助受压迫的人得到苦难中最后的安慰,也能使豪强和富人克制他们的欲望[226]。这种信仰能使人“在没有旁人监督和法规的强迫下真心实意地做好人和做好事,才能在上帝和他自己看来都为人公正,才能即使牺牲生命也要履行他的天职,才能把美德牢记在心”[227]。
卢梭之所以批判霍布斯的人类学理论(即人性恶、所有人对所有东西的无穷欲望、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见第一章“战争的起源”一节),不仅是以逻辑和方法论为出发点,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他觉得这个荒谬的理论体系冒犯了自然,由于自然法是上帝镌刻在万事万物中的法则,从而也就质疑了上帝的善意。上帝按照自己的样子创造了人,如果人是恶的,那上帝也是恶的,这动摇了整个西方世界的宗教和文化基础,也触怒了卢梭极其重视和自豪的价值观。并且从自然或历史的各个角度来看,都没有证据证明上帝是恶的。
总之,卢梭所信仰的上帝最大的特点就是无所不能以及善。上帝的善是讲究原则的,是不以凡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个原则就是自然法,可以说违反自然法就是违反上帝的意志。然而人是拥有主动和自由的意志的,因此“他一切的自由行为都不能算作是上帝有系统地安排的,不能由上帝替他担负责任[228]。”上帝赋予人的才能被滥用,上帝的恩惠没有被好好地珍惜和利用,人类自食恶果,变得又邪恶又可怜,最终却“把我们因违背自然而造成的罪恶归咎于自然”[229],就像在马德里地震之后,伏尔泰所作的诗一样误解上帝的善意,甚至对上帝的存在也表示怀疑一样:
无益的痛苦,便是那对话,永无休期!
呆头笨脑的哲人们大叫:“凡事皆属正义[230]。”
这衣衫褴褛的人们,这悲惨的地方,这瓦砾,
妇女和孩子们一个个堆起,
断裂的大理石压着破碎的肢体;
你说,这是永恒规律的必然
难道说,是上帝必然选择了这样的悲惨?
再不用向我激动的心叮咛
这规律多么必然,多么永恒,
这个肉体、灵魂和世界的锁链。
呵,深刻的空想!呵,学究的梦!
上帝手执这条锁链,可他从未被束缚;
全靠他善意的选择,一切都是命定,
只有上帝自由而公正,他从不通融。
我们干嘛要忍受这样一位严明的天公[231]?
卢梭认为这样的质疑是毫无道理的,他认为上帝赋予了人以良心去爱善,以理智去认识善,以自由去选择善[232]。人从上帝那里得来的本质是善良和正直的,因此人所有的罪恶都来自自身,不能将人造成的痛苦和人武装起来的敌人归咎于上帝[233]。在里斯本地震这件事情上,这场灾难就是人类为自己建造大城市、修建超出人类基本需要的巨大建筑、将居民聚集在城市(而非散布在乡村)而付出的代价。卢梭在《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的引言中表明他在这篇论文中要阐述的问题,就是“如果让人类放任自流地自由发展,他们将变成什么样子”[234],以反驳某些宗教教义所声明的是上帝使人类脱离了自然状态,是上帝希望他们不平等。卢梭反驳他们,就是要证明上帝是善的,是道德的,他不可能创造人间的不平等。上帝创造了人和万物以后,便让自然规律发挥作用,人之所以不平等,是由于人的欲望和社会造成的。在《信仰自白》中,卢梭详细地解释了上帝的用意和逻辑:
上帝绝不希望人滥用他赋予人的自由去做坏事,但是他并不阻止人去做坏事,其原因或者是由于这样柔弱的人所做的坏事在他看来算不得什么,或者是由于他要阻止的话,就不能不妨碍人的自由,就不能不因为损害人的天性而做出更大的坏事。上帝使人自由,以便使人通过选择而为善弃恶。上帝使人能正确地利用他赋予人的才能而做出这样的选择;但是,它对人的力量施加了极其严格的限制,以至即使人滥用他给予的自由也不能扰乱总的秩序。人做了坏事,就自受它的恶果,对世界上的万物并无影响,而且,尽管人类遇到了人所做的坏事,也无碍于它的生存。要是抱怨上帝不禁止人类作恶的话,就等于是抱怨他使人类具有优良的天性,抱怨他使人类具有使其行为高尚的道德,抱怨他使人类具有修持美德的权利[235]。
也就是说,上帝为了保障人的自由而不得不最大限度地保留人的天性。至于人使用这些天性为善还是为恶,后果就需要人自己来负责了。无论个人行为的善恶,上帝都能保障世界的总秩序不受影响,这也是它对人倾注的最大的善。人如果想要避免承担恶的后果,想要免于遭受违反自然法则而造成的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他就必须将自己的意志与上帝的意志相结合,并且必须正确地运用他的自由来抵抗尘世的欲望[236],也就是说必须尊重上帝制定的规则,才可能学会满足并获得幸福[237]。总而言之,就是必须懂得上帝之善的原则,即世界的秩序——自然法。“所有的人都负有同样的使命,任何一个人,只要真心爱善和全力为善,就能完成他的使命[238]。”也就是说,人只有遵循自然法的规律,只有按照自然法来指导自己的行为,他才能按照上帝的意图完成他在世上的使命[239]。
卢梭所相信的自然法,既不是像科学家所认为的是控制整个自然界的自然规律,也不像社会学家那样将其视为人类的行为规律。他驳斥某些学者所认为的必须成为一个“大推理家和理论高深的玄学家”[240]才能理解和遵循自然法的观点,他们认为自然法是“正当理性的命令”。相反,卢梭认为社会性和理性并非人的天然属性,因此,自然法依赖的是人的感性而非理性[241]。自然法的观念,就是关于人的本性的观念,应该由人的本性、人的体质、人的状态来阐述这门科学的原理。自然法是人类能够通过本能,而不需通过学习或推理就能理解的。“如果单单通过理智而不诉诸良心的话,我们是不能遵从任何自然的法则的”[242]。这是因为,与人性的本能相一致的事物就被认为是道德的,不一致的就被认为是不道德的。在获得美德的过程中,感情、意志力、智力共同作用,并且前两者起了支配和引导作用。也就是说,通过自省和思考我们的本质,一个人哪怕根本不懂道德哲学,也能成为有德行的人。因此,卢梭的自然法,就是本能通过道德心使人直接感受到的规范和原则。卢梭认为自爱心和怜悯心这两种情感就是人类最初的自然法则,因此卢梭自然法的核心是自爱与怜悯,卢梭的自然权利的核心是自由与平等。对卢梭来说,“和平”这个甜蜜的词语意味着休息、团结与和谐,它完美地体现了人类的天性(自爱心和怜悯心)和人类最基本的权利(自由与平等),它来自上帝想要保存他所创造的所有造物的善意[243]。
自然法的戒律是无法被证明的(比如我们无法证明人类为什么会产生自爱心和怜悯心),那是因为人的理性虽然能认识到自然法,却并没有参与创造它。后来出现的道德哲学,只不过是用理性来发现早已被人以不可证明的方式发现的道德标准罢了。既然人的理性无法创造自然法,那么自然法从何而来?卢梭认为在人类身上设置这种自然法的定然是一种神圣理性,他是一切存在的第一因,即上帝的善意。上帝的神圣理性赋予万事万物以自然法,万事万物就应当以符合它自身特殊构造的规范性运作方式来达到完满;上帝赋予人自然法,人就有义务使自己与人性所要求的目标相一致,用良心作为道德律来约束自己。“良心始终是不顾一切人为的法则而顺从自然的秩序的……只要我们所做的事是井然有序的自然所允许的,尤其是它所安排的,则我们就不会受到隐隐的良心的呵责[244]。”洛克认为,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之间的区别之一,在于有没有公共的法官,自然状态之所以有无休止的战争状态就是因为缺少公共的法官来执行自然法。然而,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中的公共法官就是自然人的本性(自爱心和怜悯心),而在社会状态中,公共法官就是符合本性的自然法在社会状态下的形式,即道德。因此,无论是在自然状态和社会状态中,人都应该按照上帝所赋予人的善来行事。
卢梭一反洛克、格劳秀斯以及同时代的法国启蒙思想家认为的自然法是理性法之说,相反,他开创性地在自然法中融入了情感以及符合人类自然情感的道德,因此,他的自然法既是情感法,也是道德法,它既存在于人的内心之中,也存在于上帝创造的万物之中。人们与上帝的交流靠的不是理性,而是道德(la morale)和情感(le sentiment)。卢梭在人的层面上将情感置于理性之上,强调人的善与其说是出于理性不如说是出于情感,用人性取代了理性;但他在上帝的层面上,将情感和理性合二为一,上帝的善既是道德的理性,也是理性的道德。在谈自由的重要性时,卢梭说道,自由与生命是造物主上帝赐给人的最重要的两件礼物,是世间任何财富都无法补偿的东西,“无论以多大的代价放弃它们,都是违反自然和违反理性的”[245]。也就是说,自由权利和生存权利是善的上帝赐予人类的最基本的自然权利。依据这两种权利,任何一个人都不能无故违反自然法,剥夺他人的自由和生命,这条法则是反对冲突和战争的最重要的根据。
一切人法都是以自然法为基础,补充解释在自然法中无法事无巨细地包含的现象。一切人法的正当性也来源于自然法,否则就不具有法律效力。比如“不要杀人”就是自我保存为内容的自爱心和由其产生的怜悯心所要求的自然法戒律。虽然自然法亘古便有,但要将其体现在人法中,却要随着人的经验和理性不断完善而不断地去发现它,从最普通的原则到越来越具体的规则,自然法逐渐被人认识,也逐渐发生法律效力。人的理性对上帝的神圣理性的理解,是一个逐渐发展的、逐渐成熟的漫长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自然法逐渐由人法体现出来,自然状态逐渐转变为社会状态,人的自然权利进化为公民权利,自然人也就成了公民。在自然状态中,公正(或者说公共的法官)就是自然人的善的本性;而在社会状态中,公共法官就是符合人的善的本性的自然法(即道德),以及符合自然法的人法(即法律)。因此,无论是在自然状态或社会状态中,人都应该按照上帝所赋予人的善来行事。卢梭反对古代哲学家如柏拉图等人所认为的城邦统治来源于自然,挑战等级秩序即违反自然的观点,他认为由人民共同同意让渡出自然权利而组成的国家才是真正符合自然法的,因此爱这个遵循自然法而建立的国家,就是道德的。
在《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注释[九]中,卢梭粗略地解释了“上帝—自然法—道德—法律”的逻辑:
至于那些与我相似的,而且其欲望已经毁灭了原来的淳朴天性,不再以草和橡栗充饥,既不能没有法律,也不能没有首领的人们;那些以自己的远祖曾受过超自然的训诫为荣的人们;那些将在赋予人类行为以一种早已有之的道德性的意图中发现为什么必须提出那个本身虽不甚重要但用任何其他学说都无法解释的告诫[246]的理由的人们;一言以蔽之,所有那些深信上帝的声音是在号召整个人类向往天使的智慧和幸福的人们,都应当在学习认识美德的过程中努力实践美德,使自己配享那期待已久的永恒的奖赏;他们作为社会的成员,应当尊重社会的神圣的关系,爱他们的同类,并全力为同类服务;他们应当衷心服从法律,服从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人……[247]
由此可以看出,通过对比自然状态之善与社会状态之恶、自然法与法律的关系,卢梭研究自然状态并不是为了返回远古的自然状态,也不是如现代人理解得那样肤浅,为了归隐山林,而是为了寻找人类道德的本源——自然法在自然状态中的本来面目,并追溯自然法的来源,即上帝之善。为了使上帝之善在人间得以发扬,则需要以自然法为基础的美德和法律作为保障,建成一个符合自然法的公意至上的共和国。最终的目标是:重返道德上的纯洁状态,即自由与善。因此,卢梭所描述的自然状态并非目的,而是一种方法和手段。
卢梭的宗教可以称为“自然宗教”(la religion naturelle),它既不完全等同于自然神论(le déïsme),也不属于无神论(l'athéïsme)。卢梭的自然宗教与大多数自然神论者所支持的自然宗教相比,更多地是从属于内心,而非从属于头脑。因此“它标志着英法理性神学向德国道德神学和浪漫主义神学的重要转变”[248]。卢梭的自然宗教也与当时其他宗教不同,前者强调自然情感而非理性,“善”是它的价值核心,它是建立在“上帝之善”的基础之上,且表现为“自然之善”和“道德之善”的道德宗教(la religion morale);而后者已经退化为“人们向这种神供献一些零零碎碎的物品,然后以神的名义尽情放纵千百种可怕的爆裂欲望”[249]的工具。
然而,自然宗教与自然神论的缺陷却是非常相似的:它们批判基督教的超自然的上帝,却又声称自己是基督徒。“他们在对抗无神论、捍卫上帝和创世的信仰之时与基督徒并肩作战;而在抨击启示和基督教教义之时又与无神论者结盟[250]。”因此,他们的立论很难站住脚,又同时遭到两方阵营的反驳和记恨,这正是卢梭晚年所遭遇的尴尬而悲惨的处境。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是,“自然神论对于超自然事物的抨击并不是建立在一个非常牢固的基础上的。因为既然已经承认了创世本身这个巨大的奇迹,就无法否认奇迹的可能性。所能做的只能是从他所相信的上帝的本性,上帝创世的目的,以及质疑任何具体的奇迹的历史证据,来进行论证[251]。”卢梭所做的,正是以上帝的本性为出发点,重新定义了自己所相信的宗教。
卢梭的宗教观深受其故乡日内瓦宗教的影响。日内瓦的宗教不迷信,他们只敬拜唯一的神——上帝。日内瓦的宗教也是宽容的,甚至宽容到了其他改革派教士都难以接受的程度。这是因为日内瓦教士认为宽容和迷信只能使不信教的人愈来愈多。日内瓦的基督徒不同于纯粹的自然神论者,因为他们仍然信奉耶稣基督和《圣经》[252]。但他们对于圣经并不盲从,比如在地狱的问题上,日内瓦的教士们认为,充满善心和正义的上帝不会无休止地用酷刑来惩罚人类的过错[253]。在卢梭眼中,日内瓦的教士们是同时具有哲学头脑和人道主义精神的(l'esprit de philosophie et d'humanité)[254]。
卢梭也是一位日内瓦的基督徒,他并不是如很多人所指责的那样是个无神论者或自然神论者。卢梭强调必须要有信仰:“没有信仰的哲学是错误的,因为它误用了它所培养的理智,而且把它能够理解的真理也抛弃了[255]。”他认为,尽管如同知识领域里的许多难以理解又无法辩驳的真理一样,上帝的存在是理智无法超越界限去接触的,而只能去体会[256],但上帝的存在是无法辩驳的;同日内瓦的教士们一样,他认为上帝是善的。如果《圣经》对上帝产生了某些不相配的观念的话(例如认为仁慈的上帝会对犯错的人进行永恒的惩罚),那过错也不在《圣经》,而一定是有人篡改了它,上帝是绝对不会不公正和存有坏心的。
因此卢梭主张宗教宽容,他认为不容异教的教义是盲目和野蛮的[257],是与道德之善和上帝之善背道而驰的[258]。真理是上帝向人的内心所说的话,而不是各个宗教流派狭隘的教义,它们会造成上帝的善被误解,从而使人变得骄傲、偏执和残酷,甚至酿成战争[259]。“‘要信上帝才能得救。’这个被误解了的教条导致人们以毒辣的手段消灭异己,而且使人养成爱说空话的习惯,因而学到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严重地摧残了人的理智[260]。”在卢梭看来,那些由于出身的原因(比如野蛮人和异教徒)而不信上帝的人也完全有权享受上帝的恩惠,判定这些人有罪是极其荒谬的:“单单挑选一个民族而排斥其他的人类的话,他(指上帝)就不是人类共同的父亲;要是他使最多数的人注定要遭受永恒的痛苦,他就不是我的理性所告诉我的慈悲和善良的神”[261],因为上帝的善是面向万事万物的,他不会因为人们不知道他的存在就将他们排斥在外,更加不会因此就施以惩罚和报复。
既然不以教义和教派来判断对上帝的信仰,那么怎么才算是信仰上帝呢?卢梭认为,所有宗教的书籍都是人做的,放弃自己的理性而依赖他人的判断是不能了解真理的;因此,应该把书本都合起来,去看上帝呈现在人们眼前的“自然的书”,自然会用人人都懂的语言向人们传达真理。各地的宗教由于风土人情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方法敬拜上帝,但只要这种宗教是真心诚意地相信真理,它就是有益的宗教[262]。卢梭总结道:“在永恒的正义面前,所有一切愿信上帝的人,如果他具备了一些必要的智慧的话,就算是信上帝了,而且,除了那些存心不接受真理的人以外,即使一个人不信上帝,也不应该因此就惩罚他[263]。”信上帝的人们可以评价一个人的行为,但评价一个人的信仰,是上帝的事情[264]。那么,真理是什么?简单地说,真理就是善,确切地说,信仰真理就是以良心去爱善,以理智去认识善,以自由去选择善[265]。对于没有能力理解真理的人来说,“他宁可对上帝一点观念都没有,而不可对上帝产生鄙俗的、荒诞的、侮辱的和不尊敬的观念:不知道上帝的存在,总不如亵渎上帝的害处大[266]。”卢梭所说的害处并非对上帝而言,因为上帝是全知全能且具有大爱的,它不会因人们拒绝它就惩罚他们;而对于那些不愿选择善的人来说,这种害处是拒绝相信真理的人施加在自己身上的影响,他们的偏见阻止他们享受上帝的善通过自然和道德给予他们的恩惠,因此拒绝相信上帝的人危害的是他们自己。
【注释】
[1]“在我看来,修昔底德是历史学家中的一个真正的模范。……可惜的是,他自始至终只讲战争,我们在他的书中所看到的差不多都是世界上最没有教育意义的事情——打仗。”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80.
[2]“此外,霍布斯还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人天生就有一种不愿意看见自己同类受苦的厌恶心理,使他不至于过于为了谋求自己的幸福而损害他人,因而可以在某种情况下克制他的强烈的自尊心,或者在自尊心产生之前克制他的自爱心。”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57.
[3]“有些职业是这样的高尚,以致一个人如果是为了金钱而从事这些职业的话,就不能不说他是不配这些职业的:军人所从事的,就是这样的职业;教师所从事的,就是这样的职业。”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4.
[4]卢梭.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梦[M]//卢梭全集(第三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79.
[5]参见COURTOIS L J.Jean-Jacques Rousseau Soldat [J].Revue d'Histoire Suisse,1932(XII):470.
[6]参见ROUSSEAU J-J.Note de page 811 [M]// Œuvres complètes(tome II).Paris:Gallimard,1964:1833.
[7]笔者译自ROUSSEAU J-J.Prologue de La Découverte du nouveau monde [M]//Œuvres complètes(tome II).Paris:Gallimard,1964:817.
[8]针对很多人指责卢梭既从事文艺又轻视文艺的言论,卢梭在《纳尔西斯》的序言中提出了反驳的论据:首先,能始终言行一致的人是极少的,“人的命运就是如此:我们的理智向我们指出了目标,而我们的感情却使我们偏离”,因此拿人的行为作为他的感情的证据,这种逻辑是错误的。其次,具体到卢梭自己,他解释道,他的诗歌和大部分作品,包括喜剧在内,都是他青年时期所写的,那时的他还没有什么理论,因此不能说他之前所创作的作品能够证明他之后的理论是错误的。最后,在他的青年时期,由于时代的偏见和风气的长期影响,他把读书做学问看作唯一值得一个聪明人从事的工作。他没有看清哲学家们说一套做一套的本来面目,因此他盲目地敬佩有学问的人,尊重科学,从而激起了他对作家的地位的向往。(参见卢梭.《纳尔西斯》序言[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20-421.)再者,对于整个人类来说,人类已经无法摆脱科学艺术,因为这“有点像因担心拔出刺刀就会使受刀刺的人立刻断气,便只好让刺刀留在伤口里。”(卢梭.给伏尔泰的回信[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51.)因此,没有必要完全取缔科学与艺术,“因为,第一,既然人民已经堕落,无法恢复从前的美德,那么,我们努力的方向就不是使已经堕落的人变好,而是防止那些还保有道德的人变坏。第二,使人民腐化堕落的那些原因,有时候还可使人免遭更易败坏人的事情。”(卢梭.《纳尔西斯》序言[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32.)“虽然这些东西给社会造成了许多灾祸,但重要的是,我们今天应当把它们当做一种药物去医治它们造成的疾病。”(同上:435.)
[9]笔者译自ROUSSEAU J-J.La Découverte du nouveau monde [M]// Œuvres complètes(tome II).Paris:Gallimard,1964:827.
[10]笔者译自同上:839.
[11]卢梭.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使风俗日趋纯朴[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86.
[12]同上。
[13]同上。
[14]同上。
[15]同上。
[16]卢梭.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使风俗日趋纯朴[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86.
[17]同上:390.
[18]同上:392.
[19]卢梭.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使风俗日趋纯朴[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93.
[20]同上:399.
[21]迦太基和罗马。
[22]指13 世纪到15 世纪的瑞士居民。
[23]指荷兰人。
[24]卢梭.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使风俗日趋纯朴[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99.
[25]卢梭.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使风俗日趋纯朴[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00.
[26]同上:402.
[27]同上:403.
[28]迦太基名将。
[29]罗马军事家和政治家。
[30]文中以“那位年年都将获得新的光辉成就的伟大君王”代指路易十四,这里“年年都将获得新的光辉成就”显然是指路易十四的战绩。(参见卢梭.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使风俗日趋纯朴[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07.)
[31]卢梭.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使风俗日趋纯朴[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03.
[32]卢梭.论科学与艺术的复兴是否有助于使风俗日趋纯朴[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04.
[33]罗素B.西方哲学史(下卷)[M].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228.
[34]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勒赛克尔注释本)[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212.
[35]罗素B.西方哲学史(下卷)[M].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228.
[36]巴克E.希腊政治理论[M].卢华萍,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543.
[37]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83.
[38]巴克E.希腊政治理论[M].卢华萍,译.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543.
[39]即《理想国》,希腊语写作Politeia,法语译作La République。
[40]罗素B.西方哲学史(上卷)[M].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138.
[41]同上.
[42]卡特利奇P.斯巴达人:一部英雄的史诗[M].梁建东,章颜,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2.
[43]带领斯巴达三百勇士为抗击波斯而在温泉关壮烈牺牲的斯巴达国王。
[44]即温泉关。
[45]蒙田M de.蒙田随笔全集(上卷)[M].潘丽珍,等,译.南京:译林出版社,1996:238.
[46]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14.
[47]同上:115.
[48]同上:123.
[49]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23。
[50]卡特利奇P.斯巴达人:一部英雄的史诗[M].梁建东,章颜,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51.
[51]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21.
[52]卢梭.拉西第蒙的故事[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36.
[53]卢梭.斯巴达和罗马——这两个共和国的比较[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28.
[54]卢梭.社会契约论(初稿本)[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80.
[55]卢梭.论波兰的治国之道及波兰政府的改革方略[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8.
[56]公元前650年左右,参见:卡特利奇P.斯巴达大事年表[M]//斯巴达人:一部英雄的史诗.梁建东,章颜,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3;希罗多德认为吕库古生活在公元前6 世纪的前五十年;而亚里士多德认为是在公元前776年左右。参见同前:44.
[57]普鲁塔克认为吕库古曾经短暂地当过八个月斯巴达国王,然而这个观点在现代学者中存在争议。但我们可以确定吕库古至少是斯巴达贵族。
[58]罗素B.西方哲学史(上卷)[M].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138.
[59]同上:135.
[60]参见卡特利奇P.斯巴达人:一部英雄的史诗[M].梁建东,章颜,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41.
[61]罗素B.西方哲学史(上卷)[M].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137.
[62]参见亚里士多德.政治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89.
[63]同上:390-391.
[64]参见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93.
[65]罗素B.西方哲学史(上卷)[M].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135.
[66]普鲁塔克认为“在五百年的时间里,一直奉行着他所制定的法律”。普鲁塔克之所以减去了后三百年,可能是因为在斯巴达统治后期,虽然国家依然存在,但已不再严格遵守吕库古的法律。这时的斯巴达欲望泛滥,土地兼并愈演愈烈,贫富差距重新加剧。(参见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23.)
[67]马基雅维里:马基雅维里政治著作选[M].郭俊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142.
[68]卢梭.拉西第蒙的故事[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36.
[69]卢梭.拉西第蒙的故事[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38-639.
[70]卢梭.论波兰的治国之道及波兰政府的改革方略[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6.
[71]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35.
[72]同上。
[73]同上:333.
[74]卢梭J-J.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38.
[75]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529.
[76]卢梭.论风俗[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16.
[77]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46.
[78]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6.
[79]爱弥儿是卢梭在他的想象中用自然的教育方式培养出来的学生,可以说爱弥儿身上不仅带有卢梭本人的优点,也拥有他的创造者所没有的、却梦想拥有的优点。
[80]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44.
[81]同上:402.
[82]同上。
[83]同上。
[84]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20.
[85]同上:124.
[86]同上:121.
[87]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19 注释[九].
[88]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06.
[89]参见同上:348 注释[十九]。
[90]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56.
[91]“正如种种其他的职业一样,这个职业不知不觉地也形成了一种发财致富的方式。”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57.
[92]“你还须知道的是,在从事这个职业的时候,也许除了追逐女人以外,即使你没有豪壮的勇气也没有关系;反之,你表现得最畏缩、最卑贱和最奴才样,反而会受到人家的特别看重,因为如果你想认真地全心全意地干,你也许还会受到人家的轻视和怀恨,说不定还会被人家赶走,至少,你所有的伙伴将因你在他们梳妆打扮的时候跑到战壕去工作,而藐视你和排挤你。”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57.
[93]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86.
[94]同上:389.
[95]卢梭J-J.走向澄明之境——卢梭随笔与书信集[M].何祚康,曹丽隆,等,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0:202.
[96]HENDEL C W.Jean-Jacques Rousseau Moralist [M].Lond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34:I,ix.
[97]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04.
[98]同上:305.
[99]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25.
[100]“我们生来是有感觉的,而且我们一出生就通过各种方式受到我们周围的事物的影响。可以说,当我们一意识到我们的感觉,我们便希望去追求或者逃避产生这些感觉的事物,我们首先要看这些事物使我们感到愉快还是不愉快,其次要看它们对我们是不是方便适宜,最后则看它们是不是符合理性赋予我们的幸福和美满的观念。随着我们的感觉愈来愈敏锐,眼界愈来愈开阔,这些倾向就愈来愈明显;但是,由于受到了我们的习惯的遏制,所以它们也就或多或少地因为我们的见解不同而有所变化。在产生这种变化以前,它们就是我所说的我们内在的自然。”,同上:23.
[101]“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的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同上:21.
[102]同上:57.
[103]“人类之所以繁衍,绝不是为了要像蚂蚁那样地挤成一团,而是为了要遍布于他所耕种的土地。人类愈聚在一起,就愈要腐化。身体的不健全和心灵的缺陷,都是人数过多地聚在一起的必然结果。在动物中,人是最不宜于过群居生活的。人要是像羊群似的挤在一起,不久以后就会全部消灭的。人的呼吸,对他的同类来说,是有致命的危险的:这一点,无论从实际或抽象方面说来都是真的。”同上:61.
[104]“大自然总是向最好的方面去做的,所以它首先才这样安排人。最初,它只赋予他维持他生存所必需的欲望和满足这种欲望的足够的能力。它把其余的能力通通都储藏在人的心灵的深处,在需要的时候才加以发挥。只有在这种原始的状态下,能力和欲望才获得平衡,人才不感到痛苦。”同上:96.
[105]“我已经阐述过造成这种柔弱状态的原因。大自然用父母的爱来补救这种缺陷,不过,父母的爱可能有过和不及甚至误用的时候。”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03.
[106]“大自然是有增强孩子的身体和使之成长的办法的,我们决不能违反它的办法。当一个孩子想走的时候,我们就不应该硬要他待着不动,但是,如果他想待在那里,我们就不应当逼着他去走。……他的一切运动,都是他日益增强的身体所必需的。”同上:106.
[107]同上:51.
[108]卢梭在爱弥儿中第二卷(参见同上:236 页)中提到的第六种感觉“是由其他的感觉的很好的配合使用而产生的”、没有单独器官而只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知觉”或“观念”,它决定了人的知识的广度和思想的正确,它包括了感性的理解和理性的理解。笔者认为“第六感觉”这个概念已经完全超出了生理上的自然的范畴,而进入了更深层次的意识活动,因此没有把它列入此段关于自然感觉的论述。笔者认为“第六感觉”是主动思虑,是理性,而非天然的感觉,也不是下意识的情感活动,因此也没有将它列入心理上的自然的范畴。
[109]“对有生命和有感觉的生物来说,所有一切都是教育。”同上:67.
[110]同上:179.
[111]同上:178-179.
[112]参见同上:178.
[113]参见同上:168.
[114]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66.(www.xing528.com)
[115]“我们在出生的时候所没有的东西,我们在长大的时候所需要的东西,全都要由教育赐予我们。这种教育,我们或是受之于自然,或是受之于人,或是受之于事物。我们的才能和器官的内在的发展,是自然的教育;别人教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发展,是人的教育;我们对影响我们的事物获得良好的经验,是事物的教育。”同上:21.
[116]同上:22.
[117]同上.
[118]“如果我们所受的三种教育只不过是有所不同的话,这是可以的;但是,当三种教育彼此冲突的时候,当我们培养一个人,不是为他自己,而是为了别人的时候,又怎样办呢?这样,要配合一致,就不可能了。由于不得不同自然或社会制度进行斗争,所以必须在教育成一个人还是教育成一个公民之间加以选择,因为我们不能同时教育成这两种人。”同上:23.(卢梭的意思并不是说教育成一个人和教育成一个公民就必定是冲突的,而是说,只要将三种教育的目标统一(可以有差别,但不能对立)为自然的目标,就并不需要将人和公民的教育对立起来。)
[119]参见同上:336.
[120]“我等待着人们给我展现这样的奇迹,以便知道他是一个人还是一个公民,或者,他要同时成为这两种人,又是怎样做的。”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5.(卢梭用了“奇迹”一词,表示这个目标实现的难度,结合前文中卢梭对于三种教育必须圆满配合的要求,我们得出“培养人和公民两者理应不是矛盾的”之结论。本应达到的目标却难以实现,并被称为奇迹,我们嗅到了这其中的讽刺意味。)
[121]“我们本身不断感受到的矛盾,就是从这些矛盾中产生的。由于被自然和人引导了相反的道路,由于在这些不同的推动力之间不得不形成分歧,所以,我们就从中采取一个混合的办法,然而这个办法使我们既不能达到这个目标,也不能达到那个目标。我们在整个的一生中就是这样地斗争和犹豫,以致还不能达到我们的意愿,还不能对我们和别人有所贡献,就结束了我们的生命。”,同上:27.
[122]同上:26.
[123]同上:41.
[124]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9.
[125]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4.
[126]理性的能力包括观察、记忆和推理。参见同上:166.
[127]“在人的一切官能中,理智这个官能可以说是由其他各种官能综合而成的,因此它最难于发展,而且也发展得迟;但是有些人却偏偏要用它去发展其他的官能哩!一种良好的教育的优异成绩就是造就一个有理性的人,正因为这个缘故,人们就企图用理性去教育孩子!这简直是本末倒置,把目的当作了手段。”同上:113.
[128]“对孩子们讲体力,对成年人讲道理,这才是自然的秩序:对明智的人是不需要讲法律的。”同上:115.
[129]“有一种求知热的产生,完全是由于想使别人尊敬他为一个学者,而另外一种求知热的产生,则由于人对所有一切在目前或将来同他息息相关的事物有一种自然的好奇心。……在儿童时期学习的东西中,还需要抛弃那些不适合于我们的本能促使我们去寻求的知识。”同上:251.“我宁肯让他一点东西都不学,也不愿意他只因出于妒忌或虚荣而学到很多的东西。”同上:281.
[130]同上:28.
[131]“现在要谈一谈家庭教育或自然教育了。如果一个人独一无二地只是为了他自己而受教育,那么,他对别人有什么意义呢?如果一个人所抱的两重目的能够结合为一个单独的目的,那么,由于消除了人的矛盾,他就消除了他的幸福生活中的一大障碍。”同上:27.
[132]见本论文第二章,“尚武精神”一节。
[133]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3.
[134]“你为了不让他们受到大自然给予他们的一些痛苦,结果反而给他们制造了许多它不让他们遭遇的灾难。”同上:107.
[135]“也许有人会向我们说,动物由于它们的生活方式更适合于自然,所以不像我们这样容易感受疾病。说得好!我要我的学生采取的,正是这种生活方式;他采取这种生活方式,也可以得到同样的好处。”同上:54.
[136]“这个洗澡的习惯一经养成以后,就不要中断,应该一生都把它保持下去。我之所以这样重视这个习惯,不仅是为了清洁和眼前的健康,而且是把它当作一个增强体质的办法,使肌肉的纤维更柔和,使他们在应付不同程度的暑热和寒冷的时候,既不感到吃力,也没有什么危险。”同上:62.
[137]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44.
[138]“从我的门下出去,我承认,他既不是文官,也不是武人,也不是僧侣;他首先是人:一个人应该怎样做人,他就知道怎样做人,他在紧急关头,而且不论对谁,都能尽到做人的本分;命运无法使他改变地位,他始终将处在他的地位上。”同上:28.
[139]同上:47.
[140]“人啊!为人要仁慈,这是你们的头一个天职:对任何身份、任何年龄的人,只要他不异于人类,你们对他都要仁慈。除了仁慈以外,你们还能找到什么美德呢?”同上:94.
[141]“只有理性才能教导我们认识善和恶。使我们喜善恨恶的良心,尽管它不依存于理性,但没有理性,良心就不能得到发展。”同上:76.
[142]“为了防止邪恶的产生,是不能那样急于为善的,因为只有在他明白道理的时候,才能这样做。”同上:121.
[143]“在人的一切官能中,理智这个官能可以说是由其他各种官能综合而成的。”同上:112-113.“在达到有理智的年龄以前,孩子不能接受观念,而只能接受形象。”同上:146.
[144]“我们训练了一个既能行动又能思想的人,为了造就这个人,我们还需要做的事情只是把他教育成和蔼与通情达理的人,也就是说,用情感来使他的理性臻于完善。”同上:317.
[145]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45.
[146]参见同上:189.
[147]同上:50.
[148]“母不母,则子不子。他们之间的义务是相互的,如果一方没有很好地尽她的义务,则对方也将不好好地尽他的义务。孩子知道了应该爱他的母亲,他才会爱她。如果血亲之情得不到习惯和母亲关心照料的加强,它在最初的几年中就会消失,孩子的心可以说在他还没有出生以前就死了。从这里,我们开头的几步就脱离了自然。”,同上:37.
[149]同上:36.
[150]同上:43.
[151]同上:140.
[152]同上.
[153]“我之所以成为奴隶,是由于我的罪恶,我之所以自由,是由于我的良心的忏悔;只有在我自甘堕落,最后阻碍了灵魂的声音战胜肉体的本能倾向的时候,我心中才会消失这种自由的感觉。”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8-29.
[154]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0.
[155]参见同上:45.
[156]同上。
[157]“良心呀!良心!你是圣洁的本能,永不消逝的天国的声音。是你在妥妥当当地引导一个虽然是蒙昧无知然而是聪明和自由的人,是你在不差不错地判断善恶,使人形同上帝。”同上:47.
[158]“如果说道德的善同我们人的天性是一致的,则一个人只有为人善良才能达到身心两健的地步。”同上:41.
[159]“‘绝不损害别人’这条训诫,和‘尽可能不依附于人类社会’这条训诫是相抵触的,因为在社会条件下,一个人的幸福必然造成另一个人的痛苦。”同上:141.
[160]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7-48.
[161]见本论文第一章,“自然状态”一节。
[162]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23.
[163]同上:400.
[164]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0.
[165]“任何一种良好的行为之所以能够产生良好的道德效果,只是因为在你做的时候就认识到它本来是好的,而不是因为看见别人那样做,你才那样做。”同上:140.
[166]“如果你只打开你的钱柜而不同时打开你的心,也是枉然的,别人的心也始终是向你紧紧关闭的。……你爱别人,别人就会爱你;你帮助别人,别人就会帮助你;你待他情同手足,他对你就会亲如父子。”同上:123.
[167]同上:347.
[168]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47.
[169]同上:362.
[170]同上:372.
[171]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2.
[172]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4.
[173]“我不打算详细证明体力劳动和身体锻炼对磨砺性格和增进健康有什么功用,这是谁也没有争论的;长寿的例子,差不多在所有最喜欢锻炼、最守得住劳累和最爱干活的人当中都是可以找得到的。”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5.
[174]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85.
[175]同上:365.
[176]同上:363.
[177]同上:331.
[178]同上:330.
[179]“我们的自然的欲念是有限的,它们是我们达到自由的工具,它们使我们能够达到保持生存的目的。”同上:331.
[180]同上。
[181]“人之所以能够独立自由,不是由于他的臂力而是由于他的心灵的节制。不论什么人,只要他的欲望少,他就可以少去依赖别人。”同上:373.
[182]“我们的欲念是我们保持生存的主要工具,因此,要想消灭它们的话,实在是一种既徒劳又可笑的行为,这等于是要控制自然,要更改上帝的作品。”同上:330.
[183]同上:330.
[184]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85.
[185]参见同上。
[186]“如果你想使日益增长的欲念有一个次序和规律,那就要延长它们在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时间,以便使它们在增长的时候可以从从容容地安排得很有条理。能使它们安排得井然有序的,不是人而是自然,所以你就让它去进行安排好了。”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43.
[187]参见同上:336-337.
[188]“我们要遵照自然的精神,它把秘密的快乐的器官和令人厌恶的排泄的器官放在同样的地方,从而有时以这种观念,有时又以另一种观念教导我们在任何年龄都同样要那样地谨慎;它教成年人要节制,它教小孩子要爱干净。”同上:339.
[189]同上:340.
[190]“一切欲念都渊源于人的感性,而想象力则决定它们发展的倾向。”同上:343.
[191]同上:388.
[192]“人啊!把你的生活限制于你的能力,你就不会再痛苦了。紧紧地占据着大自然在万物的秩序中给你安排的位置,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使你脱离那个位置;不要反抗那严格的必然的法则,不要为了反抗这个法则而耗尽了你的体力,因为上天所赋予你的体力,不是用来扩充或延长你的存在,而只是用来按照它喜欢的样子和它所许可的范围而生活。你天生的体力有多大,你才能享受多大的自由和权力,不要超过这个限度;其他一切全都是奴役、幻想和虚名。”同上:101-102.
[193]同上:103.
[194]“在偏见和人类的习俗没有改变人们的自然倾向以前,孩子和成年人之所以幸福,完全在于他们能够运用他们的自由,不过,在童年时候这种自由会受到体力柔弱的限制。一个人只要自己能够满足自己的需要,因为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这样的人才是快乐的人;生活在自然状态中的成年人就是这个样子。”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04.
[195]“如果我们都是国王,我们就不能成为行善的人了。如果我们既是国王又是行善的人,我们就会每做一件好事(其实是我们从表面上看来认为是好事),就会做出千百件真正的坏事。如果我们既是国王又是贤人,则我们要为我们自己和为别人所做的头一件好事,就是放弃王位,重新变成我们现在这样的人。”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6-377.
[196]参见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16-117.
[197]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5.
[198]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5.
[199]同上:33.
[200]同上:38.
[201]同上:38.
[202]参见同上:37.
[203]参见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204]同上:9.
[205]“运动的第一原因不存在于物质内部,物质接受运动和传送运动,然而它不产生运动。”同上:16.
[206]同上:16.
[207]同上:17.
[208]同上:16.
[209]“不仅存在于旋转的天上,而且还存在于照射我们的太阳中;不仅在我自己的身上存在,而且在那只吃草的羊的身上,在那只飞翔的鸟儿的身上,在那块掉落的石头上,在风刮走的那片树叶上,都存在着。”同上:19.
[210]“那拥抱万物、推动大地、创造一切生物的不可思议的上帝,是我们的眼睛看不见、我们的手摸不到的;他逃避我们的感官:创造的东西呈现在我们的眼前,而创造东西的人却隐藏起来。”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10.
[211]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2.
[212]参见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3.
[213]同上:22.
[214]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8.
[215]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75.
[216]“无所不能的人可以说是把他的存在延及于万物的存在的。”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2.
[217]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2.
[218]“当上帝希望人做什么事情的时候,他是不会吩咐另一个人去告诉那个人的,他要自己去告诉那个人,他要把他所希望的事情记在那个人的心里。”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30.
[219]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2.
[220]参见同上。
[221]“如果灵魂是无形的,那么,在身体死亡之后它也能继续存在的;如果它比身体存在得久远,那就证明上帝是无可怀疑的。”同上:33.
[222]同上:35.
[223]同上:36.
[224]同上:36-37.这种观点与佛教中的“普度众生”不谋而合。
[225]同上:34.
[226]参见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87.
[227]同上:92.
[228]同上:30.
[229]同上:31.
[230]指英国诗人蒲伯在《人论》中的箴言:“凡事皆属正义。”
[231]转引自卡西尔E.卢梭·康德·歌德[M].刘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43-44.
[232]“我也不再向他要求为善的能力,我为什么还要向他索取他已经给了我的东西呢?他不是已经给我以良心去爱善,给我以理智去认识善,给我以自由去选择善吗?”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3.
[233]“人啊,别再问是谁作的恶了,作恶的人就是你自己。除了你自己所作的和所受的罪恶以外,世间就没有其他的恶事了,而这两种罪恶都来源于你的自身。”同上:31.也可参见同上:51.
[234]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小引)[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31.
[235]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0.
[236]“他(指上帝)要通过我的意志同他的意志的结合以及我的自由的正确运用而创造我的幸福。”同上:50.“如果他(指人)的自由能抵抗尘世的欲念和遵循其最初意志,那才能替他准备无穷的幸福。”同上:51.
[237]“最大的快乐就是对自己感到满足,正是因为应得到这种满足,所以我们才生在这个世界上,才赋有自由,才受到各种欲念的引诱和良心的约束。”同上:30.
[238]同上:376.
[239]参见同上:39.
[240]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序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20.
[241]“我这些规律并不是从高深的哲学中引申出来的,而是在我的内心深处发现的,因为大自然已经用不可磨灭的字迹把它们写在那里了。”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9.
[242]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2.
[243]“休息、团结、和谐,所有这些善意、互爱的想法似乎都包含在和平这个甜蜜的词语中。它使灵魂承载着一种情感的满足,使我们爱自己和他人的存在,代表着宇宙中把存在物连接起来的纽带,只有在上帝的头脑中,它才有足够的宽度,没有什么存在着的东西能够伤害上帝,上帝想要保存他所创造的所有造物。”卢梭.论战争状态[M]//政治制度论.李世祥,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260.
[244]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
[245]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94.
[246]“那个本身虽不甚重要但用任何其他学说都无法解释的告诫”指自然法。
[247]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25 注释[九].
[248]赵林.卢梭宗教思想初探[J].法国研究,1997(1).
[249]卢梭.社会契约论(初稿本)[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77.
[250]奥尔J.英国自然神论:起源和结果[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349.
[251]同上:346.
[252]达朗贝尔.《百科全书》(第七卷)“日内瓦”词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2-33.
[253]同上:31.
[254]同上:51.
[255]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14.
[256]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0.
[257]达朗贝尔.《百科全书》(第七卷)“日内瓦”词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1.
[258]“一个人有信奉和喜爱他那个国家的宗教的义务,然而不能因此就连不容异教这种同善良道德相背驰的教义也一定要他相信。正是这个可怕的教义才使人类彼此以兵戎相见,使大家都成为人类的敌人。”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83 注1.
[259]参见同上:56.
[260]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14.
[261]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4.
[262]参见同上:82.
[263]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16.
[264]达朗贝尔.《百科全书》(第七卷)“日内瓦”词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2.
[265]参见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3.
[266]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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