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海商法第5版: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合同的格式及内容

海商法第5版: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合同的格式及内容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合同采用“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救助有效果,则收取若干救助报酬。救助结束后,救助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劳合社去担保。(二)1980年对劳氏救助合同的修改LOF合同采用“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在海难救助中得到了普遍适用,但随着油轮救助问题的产生,有必要对LOF合同进行修改。准许申请临时裁决书,可以使救助人尽早收取救助费用。LOF90规定,被救助船舶的船长有权代表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及船上其他财产所有人签订救助合同。

海商法第5版:无效果,无报酬救助合同的格式及内容

救助一般发生在情势比较紧急的情况下,为了避免救助人与被救助人为了救助报酬、双方的权利义务、争议的解决等问题争议不休而延误救助,给双方带来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各国的有关航运组织均制有自己的救助合同格式,其中应用最广泛的是英国的劳氏救助合同格式(Lloyd’s Standard Form of Salvage Agreement, 简称LOF)。劳氏救助合同格式最初是由英国律师威廉·瓦尔登(Willian Walton)于1891年设计的,1892年劳氏委员会首次公布了标准格式。劳氏救助合同采用的无效果、无报酬原则被《1910年救助公约》所确认,之后各国公布的救助合同格式几乎都采取了这个原则,这就使无效果、无报酬原则更具有了普遍性。为了适应海难救助制度发展的需要,该合同格式先后于1924年、1926年、1953年、1967年、1972年、1980年、1990年、1995年和2000年多次进行修改,其中,在国家产生重大影响的是1972年、1980年、1995年及2000年修改的合同格式。尽管新的劳氏救助合同格式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但它在国际救助中仍然得到了最广泛的采用,是最具有权威性的救助标准合同格式,有人称之为取得了“准公约”的地位。

(一)1972年劳氏救助合同标准格式的内容

1.船长的权利。 规定船长有权代表船舶所有人及货主与代表救助方的救助船船长签订救助合同。

2.救助报酬。合同采用“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救助有效果,则收取若干救助报酬。双方如认为救助报酬过高或过低的,均可以要求更改。双方协商不成发生纠纷的,可通过劳合社仲裁解决。

3.救助费担保。救助结束后,救助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劳合社去担保。担保方式由劳合社决定。在收取担保以前,救助人对获得财产享有留置权。

(二)1980年对劳氏救助合同的修改

LOF合同采用“无效果,无报酬”的原则,在海难救助中得到了普遍适用,但随着油轮救助问题的产生,有必要对LOF合同进行修改。在英国劳氏仲裁员杰拉尔德·达林(Gerald Darling)主持下,由劳氏承保人协会伦敦保险协会、国际海运协会、国际保赔集团、海损理算人协会、国际救助联合会、国际海运协会、伦敦海事律师集团和劳氏委员会等组成的工作组对LOF进行了修改。1980年对劳氏救助合同的主要修改表现在:

1.“安全网”条款。为了解决油轮救助合同的问题,作为传统的“无效果,无报酬”原则的例外,在油轮救助上采用了“安全网”条款。规定对油轮的救助,即使没有成功或部分成功,油轮所有人都应支付发生的合理费用,并在实际开支外另加15%的附加费。“费用”指救助人实际付出的开支、在救助作业中所用拖船、船艇、人员及其他设备的合理收费等。如果救助失败或部分失败是由于救助人、救助人的雇员或其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则救助人无权要求油轮船舶所有人支付合理的费用和不超过该项费用15%的附加费。何为过失得由仲裁员依英国法律作出裁定。“安全网”条款仅适用于对装有油类货物的油轮的救助,而不适用对有溢漏危险的仅载有燃料油的船舶的救助。

2.获救财产的送达地点。在油轮救助中,油轮即使获救,沿岸国也常常由于担心遭受污染而拒绝接纳,这就使油轮救助人不能将油轮送到安全港口。1980年劳氏救助合同规定,在救助人和被救助人关于获得财产的送达地点达不成协议时,只要救助人把获救财产送达某一安全地点,被救助人就应尽快地接收获救财产。

3.救助报酬的担保及担保金额。救助人在救助作业结束后应立即或在适当情况下尽早将需要提供的担保金额(包括费用、开支和利息)通知劳氏委员会和财产所有人。在收取救助报酬以前,救助人对其所救财产享有海上留置权,但只要船舶所有人同意为船舶提供担保,并尽一切努力确保货物受益方也向救助人提供担保,则救助人应保证在14天内不扣船。担保的具体金额一般由救助人确定通知船方和货方。如船方和货方认为担保金额过大,可提请仲裁员仲裁。

4.准许救助人申请临时裁决书。依据旧的劳氏救助合同,在救助报酬的确定上只承认最终裁决的效力,这样,双方在某一问题上仍有争议,最终裁决书就可能拖一段时间才能作出。准许申请临时裁决书,可以使救助人尽早收取救助费用。

5.保证支付的执行。依格式合同有关支付的规定:①劳氏委员会在宣布裁决或临时裁决之日后14天未收到上诉通知的,应当要求有关当事人支付裁决金额。但是,如果最终裁决的金额少于临时裁决的,救助人应将其差额还给有关的当事人。②如该委员会收到了上诉通知,应当在宣布上诉裁决时即要求有关当事人支付金额。如果不支付,可实现或执行担保,并依照上诉裁决的规定,从所得中将裁决金额和应得的利息付给救助人。③如果仲裁裁决、临时裁决或上诉裁决规定,仲裁或上诉仲裁的费用或部分费用由救助人负担,除非救助人为支付该项费用提供了满意的担保,否则该委员会可以在裁决金额中减除费用额。④如果救助人与被救助人就获救财产当事人应支付给救助人一定数额作为救助报酬、利息和费用达成协议但没有支付,该委员会有权实现执行担保,并从所得中将各当事人同意的数额付给救助人。

(三)1990年对劳氏救助合同的修改

1.1990年劳氏格式合同对特别补偿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规定。 特别补偿既适用于满载的油轮,也适用于对环境构成污染威胁或损害的船舶或货物,而1980的劳氏救助合同仅适用于满载或部分满载的油轮。

2.1990年劳氏格式合同将《1989年救助公约》有关特殊补偿的内容纳入了合同条款,增加了特别补偿的数额。即船舶所有人应支付救助人的为救助所花的实际救助费用,并在此费用上另加30%,最高可增加至100%。而LOF80规定的附加费数额不超过实际开支的15%。

3.1990年劳氏格式合同将对救助标的的规定有所扩大。LOF90规定,被救助船舶的船长有权代表船上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及船上其他财产所有人签订救助合同。LOF80的规定未包括其他财产。

4.1990年劳氏格式合同对救助人的责任也有所加重。LOF90规定救助人应尽最大努力,在履行救助服务时,防止或减少对环境的损害。[13]LOF80未提及环境污损问题。(www.xing528.com)

1990年格式还增加了一些有关保证金及利息的内容,进一步保证了救助人的利益。例如,规定救助人获取保证金的权利同样受到仲裁员及上诉仲裁员的保护;增加了有关计算利息的时间的内容,规定将救助结束日至劳合社公会宣布救助报酬日之间的时间也规定为计算利息的时间,使仲裁结果变得更为公平合理,减少了救助人的利息损失。LOF90还对次序作了改动,使结构更加合理。此外,LOF90还删除了一些内容,这些内容主要是原合同中有关英国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也即随着国际海上救助制度的发展,各国的法律法规逐渐接近,冲突越来越少,这些规定也就显得没有必要了。

(四) 1995年对劳氏救助格式合同的修改

1.1995年劳氏格式合同将《1989年救助公约》有关特殊补偿的内容全部纳入了合同条款。而1990年格式只纳入了特殊补偿部分条款。

2.关于特殊补偿的保证金。新的格式合同规定,只要救助人提出或可以提出特殊补偿要求,且救助人在救助结束后的两年内提出要求特殊补偿保证金,则船舶所有人应提供保证金。

3.扩大了救助人行使留置权的范围。规定救助人的留置权在允许获得财产为商业利益而离开安全地点继续航行时也受到进一步的保护,该规定使救助人的留置权延续至继续航行以利于救助人获得保证金。此项保护的目的是在提供了“临时保证金”后,鼓励救助人在一些适当的情况下允许船舶继续运营。此项修改对班轮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1995年格式还在结构上对旧的格式作了一定的调整。

(五)2000年劳氏救助格式合同的修改

LOF2000劳氏格式合同(劳氏委员会批准公布)对LOF95进行了修改:以表格的形式开头,主要有七项内容:①救助人名称(以下简称“救助人”);②救助船舶财产及其货物、运费、燃料、物料和任何其他财产,但不包括旅客、船长或船员的个人物品或行李(以下简称“财产”);③约定的安全地点;④约定的仲裁报酬和担保的币种(如果不是美元);⑤合同签订日期;⑥合同签订地点;⑦特别补偿条款是否并入本合同(是/否);最后由救助人和船长或代表财产签字的其他人签字。

LOF2000对LOF95的修改主要有以下几点:

(1)明确把船长和船员的个人行李和用品排除在被救财产以外。

(2)在救助人的基本义务方面,合同第一栏中列明的救助人同意尽其最大努力救助第二栏中列明的财产,并将它们送到第三栏中列明的地点或事后约定的地点。如果在第三栏中没有约定地点,救助方应将财产送到任一安全地点。

(3)除非把表格第七栏中选项“否”删除,否则本合同视为是在特别补偿条款未并入、未成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基础上订立的。如果第七栏中选项“否”被删除,其本身不应被视为援引第2条所指的特别补偿条款的通知。

(4)为救助方增设了终止救助服务的选择,LOF95格式中仅被救助方拥有此项权利。

此外,还有涉及其他救济效果、事先服务、财产所有人的义务、仲裁和“仲裁”条款、准据法和授权范围的规定。

从上述LOF2000的内容和相关规定可以看出, LOF2000在条款上有所变动,而且还在格式上做了与以前版本不同的调整,它采用了全新格式,该格式类似于租船合同的格式,形式简单,内容简洁清晰。此外,LOF2000在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条款方面,基本上保留了LOF95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设置。最近,劳合社又在考虑对LOF2000救助标准格式进行修订,该修订将会考虑给予救助合同双方当事人三种选择方案:采用“无效果,无报酬”原则救助方式;采用“无效果,无报酬”原则加SCOPIC条款救助方式;或者是采用“无效果,无报酬”原则加环境救助方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