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的愿望从根本上说是来自人类最基本的两种情感:自爱心和怜悯心,因为和平造福的不仅是自己,也是他人。卢梭认为每个人都有能力爱自己,因此也有能力爱他人:“只要把自爱之心扩大到爱别人,我们就可以把自爱变为美德,这种美德,在任何一个人的心中都是可以找得到他的根柢的[332]。”
然而爱别人的情感并不是一视同仁的,卢梭认为“理智和自爱使我们同情我们的人类更甚于同情我们的邻居”[333],“爱人类就是爱正义”[334],这是因为越是关心离自己远的人、关心与自己没有利益关系的人,越是能表现公正[335];而且“为了防止同情心蜕化成懦弱,就必须要普遍地同情整个的人类。这样,我们才能在有所同情的时候,首先就是同情正义,因为在一切美德中,正义是最有助于人类的共同福利的[336]。”从这两段论述中,我们发现在卢梭这里,“爱人类”不是目的,而是为了实现“正义”和表现“怜悯心”的途径。“正义”是“怜悯心”在社会中的表现形式,而“怜悯心”是自然法的核心内容之一。因此,实现“正义”和“怜悯心”就是为了实践自然法。
然而,关于“爱人类”,卢梭还有一个著名的论述:“我们应当根据我们的特殊社会来设想我们的普遍社会;根据小共和国的建立来设想大共和国。只有在成为公民之后,我们才真正开始成为人。根据这个道理,我们对那些所谓的以全球为家的人应当抱怎样的看法,就很清楚了。他们自称爱人类就是爱祖国;他们吹嘘他们爱所有的人,而实际上他们对谁也不爱[337]。”很多学者将这段话解读为:卢梭将爱国与爱世界、爱同胞与爱人类完全对立起来,一个公民应该爱他的祖国和同胞,就不应该爱所有的人类。因此后世有民族主义者将卢梭作为精神导师。
笔者认为,这是对卢梭思想的严重误解和扭曲。以上这两种关于“爱人类”的截然相反的观点实际上是论述同一个主张的不同角度:在卢梭看来,“爱正义”是一个正直的人、一个真正的公民追求的目标,“爱人类”是实现这种目标的途径。“爱人类”不是既成事实,而是一个需要努力去做的行为。而那些自称爱人类的“世界主义者”并没有做到真正的爱人类,因为卢梭认为,连近在咫尺的同胞也不爱的人,根本不会真心去爱远在天边的人;连身边的义务也不愿履行的人,也不会去遥远的地方探求义务。人类的怜悯心是随着人与人的距离而削减的,这是自然规律,卢梭描绘的是已经存在的现实和虚假的“世界主义”:
凡是一个小小的社会,当它的范围很窄,而内部又好好团结的时候,便同大的社会相疏远。凡是爱国者对外国人都是冷酷的:在他们心目中,外国人只不过是人,同他们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这种缺陷是不可避免的,然而是很微小的。重要的是,要对那些同他们一块儿生活的人都很好。在国外,斯巴达人是野心勃勃的,是很贪婪的,是不讲仁义的;然而在他们国内,却处处洋溢着公正无私、和睦无间的精神。不要相信那些世界主义者了,因为在他们的著作中,他们到遥远的地方去探求他们不屑在他们周围履行的义务。这样的哲学家之所以爱鞑靼人,为的是免得去爱他们的邻居[338]。
尽管卢梭批判的是虚假的“爱人类”,而期望真正的“爱人类”,然而可惜的是,他的论述分散在不同的著作中,也没有做详细的自我辩解。这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逻辑极易被忽视,因此断章取义者众多,不得不说这是一种遗憾。卢梭总是将现实情况与理论上的假设放在一起讨论,很容易使人混淆并产生误解,这也是他的理论经常看似自相矛盾的原因之一。
此外,卢梭主张国家立法限制工商业,将所有国民的财富限制在一个很低的水平,反对人口分布不均和财富集中在大城市[339],限制国际贸易、闭关锁国,这些主张都源于卢梭重农抑商的观念,它们显然与我们今天所提倡的以互利双赢来避免冲突的国际关系相悖。并且,这种闭关锁国的主张连同国家主权至上的观念,给予了后世某些种族主义政论家以理论支持,比如特赖奇克(Heinrich von Treitschke)[340]就主张国家必须是绝对自足的,国家的构成只是为了发号施令,国家的意志必须只服从于自身。简言之,“国家不承认任何高于它本身的力量,这就是国家的本质[341]。”他甚至将卢梭的国家荣誉感发展成为极度敏感的国家自尊,他认为谴责国家具有过于敏锐的荣誉感,就会误解政治的道德法则的性质。如果国家希望忠实于它的本质,就应该具有发展到极致状态的荣誉感。国家不是只有躲藏起来才能绽放的紫罗兰;国家的权力必须骄傲地显现在光天化日之下,它不应该让那种权力受到怀疑,哪怕是符号上的怀疑。例如,如果国旗受到了侮辱,国家就有义务要求道歉,如果没有得到道歉,国家就要宣战,不管这种根据显得多么微不足道,根据国家在民族共同体中所占据的位置,它也必须最大限度地坚持获得它应该得到的尊敬[342]。卢梭原本为了避免国家之间产生冲突而构想的方法竟阴错阳差地成为引发战争的火药,而特赖奇克只是众多将卢梭理论中的缺点和漏洞曲解并放大的例子之一。
在民族特性的观念上,柏拉图认为,要普及善和正义的观念,从而使国家稳定团结,就必须清除掉城邦之中的固有习俗和偏见。他将塑造其理想国的新民族特性比作在一块白布上画画:“拿起城邦和人的素质就像拿起一块画板一样,首先把它擦掉……他们与别的改革家第一个不同之处就在这里:在得到一个干净的对象或自己动手把它弄干净之前,他们是不肯动手描述个人或城邦的,也不肯着手立法的[343]。”
与柏拉图不同,卢梭认为地域风俗并不有害于国家,相反地,他认为风俗是一个民族的精神,民族文化能使公民产生归属感和凝聚力,卢梭认为斯巴达就是一个将风俗和法律完美结合的典范。古代的立法者(包括吕库古)经常在“人民特有的风俗习惯中,在往往由于性质的特殊而成为排他的和民族的宗教仪式中、在使公民们经常聚集在一起的娱乐活动中、在增进他们的体质和自尊心的体育运动中、在舞台演出的戏剧中,找到了这种使公民们联合起来热爱自己的祖国和他们彼此互相敬爱的纽带”[344]。
卢梭强调的民族性在后世发展成民族主义,甚至被纳粹拿来做合理性证明,却是卢梭不曾料想到的。实际上,卢梭所强调的民族荣誉感,在他所钟爱的斯巴达早已显现出狭隘的民族主义的特征了。斯巴达人的荣誉感是只对自己城邦而言的:“当雅典从波斯人手中解放了小亚细亚及其邻近岛屿上的希腊人的时候,斯巴达却袖手旁观;只要是伯罗奔尼撒半岛能确保安全,其他希腊人的命运斯巴达就漠不关心了。想把希腊世界结成联邦的每一种尝试,都见挫于斯巴达的狭隘观念[345]。”直到在波斯大军的威胁下,斯巴达成了希腊同盟军的领袖,斯巴达人才把希腊世界的共同利益看作自己的荣誉,也才有了后来的斯巴达三百勇士战死温泉关的事迹。卢梭不是没有注意到斯巴达这种狭隘的民族观念:“在国外,斯巴达人是野心勃勃的,是很贪婪的,是不讲仁义的;然而在他们国内,却处处洋溢着公正无私、和睦无间的精神[346]。”但是他更看重的是在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内部的公正与和谐,因为这个共同体对外的行为,无论是漠不关心,或是有所征伐,都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无关紧要的:“凡是一个小小的社会,当它的范围很窄,而内部又好好团结的时候,便同大的社会相疏远。凡是爱国者对外国人都是冷酷的:在他们心目中,外国人只不过是人,同他们是没有什么关系的。这种缺陷是不可避免的,然而是很微小的。重要的是,要对那些同他们一块儿生活的人都很好[347]。”这样的民族观为后世极端民族主义的兴起埋下了深深的隐患。
将卢梭的政治哲学置于易被集体暴力、极端国家主义所利用的致命缺陷来源于卢梭对他心中两个理想的国家——斯巴达和日内瓦的痴迷,而这两个国家共同的特点即“小国寡民的共和制城邦”。作为一名“日内瓦公民”[348],卢梭对于以斯巴达和日内瓦为代表的共和制城邦的迷恋,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他无视斯巴达的残酷侵略行为和日内瓦的寡头统治,也不考虑“小国寡民的共和制城邦”在现实的可行性,而只顾构建他心中的理想国。那么,为什么卢梭如此钟爱“小国寡民的共和制城邦”?那是因为那里是公民的国家,那里没有一个与人民隔绝的“处于中心位置的复杂的管理机构(如行政部门、立法机关、司法部、武装力量等)”[349],那里的国家机构完全是以人民的意愿为行事主旨的(至少在卢梭的想象中是这样)。这样的国家恰恰与卢梭想要建立的公意至上、政府只用来执行公意的国家是契合的:
我愿出生在这样一个国家:在这个国家里,主权者和人民只能有一个共同的利益,以便国家机关的一切活动都永远以共同的福祉为宗旨,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让人民和主权者彼此视为一体,因此,我愿出生在一个施政温和的民主政府治理下的国家[350]。
因此,卢梭对城邦制的偏爱,归根到底源于他对平等的热爱。尽管他的论断“民主政府适用于小国,寡头政府适用于中等的国家,而君主政府则适用于大国”[351]主要是基于他对主权者、执政者和人民之间的合适比例的判断[352],但对于能保障自由和平等的民主体制的热爱才使他更加倾向于“小国寡民的共和制城邦”。
这就是为什么在《社会契约论》开篇写下“人生来自由,而处处都在枷锁中”的卢梭,如此珍爱自由的卢梭,却钟情于毫无个人自由的斯巴达体制的原因:因为“自由”只是卢梭名义上追求的目标,实际上他更重视的,甚至愿意为之牺牲自由的是“平等”。卢梭对于平等的热爱,使得他被斯巴达的历史和神话所吸引。斯巴达在教育、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各方面的特性在卢梭思想中发酵,有的方法和事例直接被借鉴到卢梭文本中,有的模式则像火花一样在柏拉图那里燃烧成火炬,并从卢梭这里开始成为燎原之势。卢梭从普鲁塔克的描述和柏拉图的改造中,获取了或忠实或扭曲的斯巴达形象,形成了他独特的教育理念和政治哲学。然而成也斯巴达,败也斯巴达,他对斯巴达的迷恋促使他选择了“小国寡民的共和制城邦”作为其政治架构的基本形态,从而导致了其理论在书本里能逻辑自证,现实中却存在逻辑漏洞,以致无意中为极权国家和极端民族主义国家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持。
【注释】
[1]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03.
[2]“人们一旦结合成了一个共同体,则侵犯其中的任何一个成员,就不能不伤害整个共同体;而且,只要稍微对政治体有一点侵犯,就更不能不使它的成员感到这一侵犯行为对他们的影响。”(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4.)
[3]卢梭.论战争状态[M]//政治制度论.李世祥,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264.
[4]卢梭.论战争状态[M]//政治制度论.李世祥,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263.
[5]同上:263-264.
[6]同上:263.
[7]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6.
[8]笔者译自ROUSSEAU J-J.Discours sur 'léconomie politique dans Œuvres complètes [M]//Œuvres complètes(tome III).Paris:Gallimard,1964:246.
[9]卢梭.爱弥儿(上)(引言)[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10]夏多布里昂F-R de.评不朽的爱弥儿[G]//李平沤,选编.法国散文精选.太原:北岳文艺出版社,1999:23.
[11]卢梭.关于波兰政体的思考[M]//政治制度论.崇明,胡兴建,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45.
[12]卢梭.论风俗[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13.
[13]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82.
[14]笔者译自ROUSSEAU J-J.Fragments et Notes sur 'labbéde Saint-Pierre [M]//Œuvres complètes(tome III).Paris:Gallimard,1964:670.
[15]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68.
[16]“有一位著名的著述家之所以认为美德是共和国的原则,其道理就在于此。”(注:句中“著名的著述家”指孟德斯鸠。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第3 卷第3章中说:“在人民的国家里,还需要另外一种动力,那就是美德。)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87.
[17]同上:107 页注。
[18]参见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86.
[19]卢梭.论战争状态[M]//政治制度论.李世祥,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251.
[20]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2.
[21]参见同上:253.
[22]同上:372 页注1。
[23]同上:140.
[24]同上:140-141.
[25]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27.(此句的意思与中国古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非常相似。)
[26]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2.
[27]“只有在用各种各样的方法对他的天性进行了培养之后,只有在他对他自己的情感和他所见到的别人的情感经过反复的研究之后,他才能把他个人的观念归纳为人类这个抽象的观念,他才能在个人的爱之外再产生使他和整个人类视同一体的爱。”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69.
[28]“一般的教育方法还有一个错误是,首先对孩子们只讲他们的责任,而从来不谈他们的权利,所以开头就颠倒了。”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27.
[29]卢梭.论政治经济[M]//政治制度论.崇明,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162.
[30]古代哲学家(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认为自然法就是模仿自然等级秩序的社会等级秩序,以达到正义和善的目的;中世纪神学家(如Thomas Aquinas)认为的自然法是人通过理性所理解的上帝的永恒法。近代英国自然法哲学家和法国百科全书派学者认为的自然法是人的理性所发现的普遍永恒的准则,基于这些准则,人有着自然和平等的自然权利以及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总之,卢梭之前的和同时代其他哲学家的自然法,是以理性为其精髓的。关于卢梭的自然法观点详见第三章。
[31]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74.
[32]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9.
[33]卢梭.《纳尔西斯》序言[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31.
[34]卢梭.论风俗[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15.
[35]卢梭.《纳尔西斯》序言[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31.
[36]参见卢梭.论风俗[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15.(Voir J-.J.Rousseau,Des mœurs dans Œuvres complètes ,tome III.Paris:Gallimard,1964.p.556.)
[37]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48 注释[十九].
[38]参见卢梭.论风俗[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18.
[39]卢梭.论公众的幸福[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74.
[40]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65-166.
[41]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下一节“民主共和体制”中进行详细分析。
[42]笔者译自ROUSSEAU J-J.L'Etat de guerre [M].Arles:Actes Sud,2000:18.
[43]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献词)[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07.
[44]参见卢梭.论战争状态[M]//政治制度论.李世祥,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259-260.
[45]参见同上:259.
[46]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6.
[47]参见卢梭.斯巴达和罗马——这两个共和国的比较[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26-627.
[48]ROUSSEAU J-J.L'Etat de guerre [M].Arles:Actes Sud,2000:33.
[49]卢梭.论语言的起源兼论旋律与音乐的模仿[M].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52.
[50]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1.
[51]“只要我们不使他们做超过其能力的事情,则使用他们的体力同爱惜他们的体力相比,其危害还是要小一些。……所以,我们能够在使孩子的生命和健康不遭受到任何危害时,就把他培养得十分健壮;即使有什么危险的话,也不必犹豫。因为,既然这些危险是同人生分不开的,那么,除了在他的一生当中趁它们危害最轻的时候就抛掉它们之外,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呢?”,同上:39-40.
[52]“他正该在这样的年龄开始学习勇敢的精神,在毫不畏惧地忍受轻微痛苦的过程中,他就会渐渐学到如何忍受更大的痛苦了。”同上:91.
[53]“没有体会过痛苦的的人,就不能理解人类爱的厚道和同情的温暖;这样的人势必心如铁石,不同他人往来,他将成为人类中的一个怪物。”同上:108.
[54]“人们只想到怎样保护他们的孩子,这是不够的。应该教他成人后怎样保护他自己,教他经受得住命运的打击,教他不要把豪华和贫困看在眼里,教他在必要的时候,在冰岛的冰天雪地里或者马耳他岛的灼热的岩石上也能够生活。”,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0.
[55]同上:316.
[56]卢梭.《纳尔西斯》序言[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26.
[57]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69.
[58]参见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10-311.
[59]参见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57-158.
[60]“人类天生懒散到一个难以置信的程度,好像他活着就是为了睡觉、混日子和待着不动,他只勉强下决心做些避免自己饿死的活动。……那些使人类变得惶惶不安、深谋远虑、精力充沛的激情都只是在社会中产生的。无所事事是仅次于自我保存的第一位的、最强烈的激情,如果我们仔细观察就会发现,甚至在我们中间,每个人也是为了休息而工作;仍然是懒惰使我们勤奋。”(笔者译自ROUSSEAU J-J.Essai sur 'lorigine des langues [M]// Œuvres complètes(tome V).Paris:Gallimard,1995:401.note.)
[61]卢梭.论祖国[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05.
[62]卢梭.让-雅克·卢梭答费罗波里斯先生书[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60.
[63]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4.
[64]卢梭.论祖国[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05.
[65]同上:605-606.
[66]卢梭.关于波兰政体的思考[M]//政治制度论.崇明,胡兴建,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52.
[67]卢梭.论波兰的治国之道及波兰政府的改革方略[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5.
[68]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95.
[69]参见卢梭在《爱弥儿》出版之后的第二年(1763年)《致博蒙大主教的信》:“一个作家的书,是互相阐发和彼此印证的。如果他的方法得当的话,他最后的著作就把先前的著作的内容全部包含在内了。”,卢梭全集第四卷,巴黎伽利玛出版社,1969:950.另参见卢梭在《对话录:卢梭评让-雅克》中借一个法国读者之口指出的《爱弥儿》在其政治和哲学思想体系中的位置:“我一打开书本,就感到他的书是按一定的次序写的,必须弄清楚这个次序,才能找到那条贯穿他全部著作的线索。我发现,这个次序和他的著作的出版次序是倒转的,作者从一个原理追溯到另一个原理,直到最后这部著作才追溯到了始初的原理。因此,为了把他所有的书中的论点综合起来理顺他的思路,就必须从他最后这部著作入手。我之所以首先从《爱弥儿》读起,其道理就在于此,因为他就是用这本书给他的全部著作打上句号的”。卢梭.对话录:卢梭评让-雅克[M].巴黎:弗拉玛尼翁出版社,1999:360-361.
[70]“我在那棵树下一刻钟内悟出的许许多多真理,我能记得的,都零零星星分散地写进了我的三部主要著作,即第一篇论文和关于不平等的论文以及关于教育的论文。这三部著作是不可分开的,三部著作应合起来成为一部完整的著作。”卢梭.一个孤独的散步者的梦[M]//卢梭全集(第三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92-193.
[71]卢梭.论波兰的治国之道及波兰政府的改革方略[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13.
[72]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5.(卢梭在这里指的共和国的三种形式是理论上的,事实上,君主制政府几乎不可能是共和制的。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91-98.)
[73]“我认为这个词(指“共和制”)的意思不仅仅指贵族制或民主制,而且还普遍指一切按公意即法律治理的政府。”同上:55 注。
[74]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3.
[75]参见STELLING-MICHAUD S.Ce que Rousseau doit à 'labbé de Saint-Pierre [M]//Études sur le “Contrat social”de Jean-Jacques Rousseau.Paris,Les Belles Lettres,1964:43.
[76]与此相反,在民主共和制国家以“公意”统一个人自由和公民德行之前,这两者是鱼与熊掌的关系:“就犹如中古自然法思想那样,获得了公民德行却丧失了个人自由的权利:近代古典自然法思想获得个人的自由权利,却丢失了公民的德性。”参见张珏.自然法传统中的卢梭——卢梭对古典自然法思想的承继与反叛[D].重庆:西南政法大学,2013.
[77]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
[78]参见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97.
[79]“指望那些能左右局势的人重视任何一个别的人的利益甚于重视自己的利益是不理智的。因此,能左右局势的人(les maîtres)在自己的小社会的范围内可能是利他主义的,但是在对待人民的态度上,他一定会表现自己是利己主义者。经过这一番说明之后,不言而喻:人民的利益将为那些热衷破坏人民利益的人所破坏。不过人民本身也可能是自己利益的破坏者。只要人民错误地把特定的小社会的局部利益当做更大的社会的共同利益,即当作自己的利益,就会立即出现这种现象。”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勒赛克尔注释本)[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229.
[80]笔者译自ROUSSEAU J-J.Jugement sur le Projet de paix perpétuelle de Monsieur 'lAbbé de Saint-Pierre [M]//Principes du droit de la guerre;Écrits sur la paix perpétuelle.Paris:J.Vrin,2008:119.
[81]笔者译自ROUSSEAU J-J.L'Etat de guerre [M].Arles:Actes Sud,2000:36.
[82]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64.
[83]参见同上。
[84]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05.
[85]卢梭.奢侈、商业和工艺[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91.
[86]参见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06.
[87]卢梭.论战争状态[M]//政治制度论.李世祥,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258.
[88]“除了唯一无二的社会契约以外,便没有也不可能有任何其他的所谓的基本法了。”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65.
[89]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2.
[90]同上:31.
[91]参见同上:32-33.
[92]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66.
[93]“如果说主权者只能够通过法律来表述它的意志,如果说法律只能有一个对国家所有的成员都有同样的关系的目的,那么,主权者就没有针对一个特殊的目的制定法律的权力。”同上:368.
[94]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67.
[95]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5.
[96]笔者译自SAINT PIERRE C-I C de.Abrégédu Projet de Paix Perpétuelle [M].Rotterdam:Jean Daniel Beman,1729:192.
[97]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7.
[98]同上:49.
[99]同上:37.
[100]参见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下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66.
[101]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0.
[102]参见同上
[103]参见同上:52.
[104]参见本章“战争法”一节。
[105]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2.
[106]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91-292.
[107]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71.
[108]“分配的公正,和自然状态中严格的平等是相对立的,尽管它在文明社会中是可以实行的。由于国家的每个成员都应按自己的才干和能力为国家服务,所以公民可根据他们提供的服务的多少而受到相应的尊重和待遇。”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47 注释[十九].
[109]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90.
[110]参见同上:70-71.
[111]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72.
[112]卢梭.奢侈、商业和工艺[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92.
[113]同上。
[114]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23.
[115]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66-367.
[116]详见本章中“和平计划模板”之“斯巴达”一节。
[117]这种做法与中国古语“不患贫而患不均”类似,但中国古语是从舆论的角度看待这个现象,而卢梭是从法理的角度来论述的。
[118]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80.
[119]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7.
[120]卢梭.斯巴达和罗马——这两个共和国的比较[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27.
[121]卢梭.论战争状态[M]//政治制度论.李世祥,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263.
[122]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7.
[123]笔者译自GOYARD-FABRE S.Lecture de Simone Goyard-Fabre [M]//J.-J.Rousseau,L'Etat de guerre.Arles:Actes Sud,2000:76.
[124]笔者译自ROUSSEAU J-J.L'Etat de guerre [M].Arles:Actes Sud,2000:34-35.
[125]卢梭.山中来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69.
[126]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3.
[127]同上:26.
[128]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到格劳秀斯宣称“战胜者有处死被战胜者的权利,但被战胜者可以用自己的自由为代价去赎取自己的生命”。(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5.)
[129]笔者译自ROUSSEAU J-J.L'Etat de guerre [M].Arles:Actes Sud,2000:34.
[130]ROUSSEAU J-J.Du Contrat social [M]//Œuvres complètes(tome III).Paris:Gallimard,1964:358.
[131]“强力不构成权利;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威才有义务服从。”(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2.)
[132]笔者译自ROUSSEAU J-J.L'Etat de guerre [M].Arles:Actes Sud,2000:35.
[133]参见卢梭对阿狄里乌斯·雷居鲁斯事迹的评论,参见卢梭.论祖国[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06.
[134]笔者译自ROUSSEAU J-J.The Political Writings of Jean Jacques Rousseau(vol.1.)[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15:313.
[135]ROUSSEAU J-J.Fragments sur la guerre [M]//Principes du droit de la guerre;Écrits sur la paix perpétuelle.Paris:J.Vrin,2008:64.
[136]参见ROUSSEAU J-J.The Political Writings of Jean Jacques Rousseau(vol.1.)[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15:313.
[137]参见GOYARD-FABRE S.Lecture de Simone Goyard-Fabre [M]//J-.J.Rousseau,L'Etat de guerre.Arles:Actes Sud,2000:80.
[138]参见ROUSSEAU J-J.Principes du droit de la guerre;Écrits sur la paix perpétuelle [M].Paris:J.Vrin,2008:19.
[139]“因此,我决定放弃这部著作,只把其中可以独立成篇的材料抽出来加以整理,而把其余部分通通付之一炬。我怀着满腔的热情继续写这本书,同时又不间断《爱弥儿》的写作,不到两年,我就把《社会契约论》写好了。”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03.
[140]同时,第13.
[141]参见WINDENBERGER J-L.Essai sur le système de politique étrangère de J-.J.Rousseau[M]//La République confédérative des petits Etats.Paris,Picard et Fils,1899.
[142]详见第一章中“卢梭对圣皮埃尔神父的和平计划的接受与批评”一节。
[143]参见SPECTOR C.Le Projet de Paix perpétuelle de Saint-Pierre à Rousseau [M]//Principes du droit de la guerre;Écrits sur la paix perpétuelle.Paris:J.Vrin,2008:274.
[144]君主制国家无论是在对外或对内政策上都需要战争,以便在外扩大他们的统治,在内使统治更加专制。
[145]“总而言之一句话,你们应当扩大和完善联邦政府的行政体系;只有这个体系能把大国的优点与小国的优点结合在一起,因此,只有这个体系适合于你们。”卢梭.论波兰的治国之道及波兰政府的改革方略[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29.
[146]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83.
[147]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0.
[148]ROUSSEAU J-J.Considérations sur le gouvernement de Pologne et sur sa réformation projetée [M]//Œuvres complètes(tome III).Paris:Gallimard,1964:970.
[149]“个别的意志和全体的意志愈不符合,也就是说,人民的意向和法律愈不符合,就愈要增加压制人民的力量。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的幅员大,就给了社会权力的执行者更多的滥用权力的念头和机会。”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0.
[150]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献词)[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04.
[151]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2.
[152]同上:374.
[153]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00.
[154]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8.
[155]参见同上:378-379.
[156]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1.
[157]参见同上:116-117.
[158]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2.
[159]笔者译自ROUSSEAU J-J.The Political Writings of Jean Jacques Rousseau(vol.1.)[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15:291.
[160]参见ROUSSEAU J-J.L'Etat de guerre [M].Arles:Actes Sud,2000:33.
[161]卢梭.论波兰的治国之道及波兰政府的改革方略[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73.也参见 ROUSSEAU J-J.Considérations sur le gouvernement de Pologne et sur sa réformation projetée [M]//Œuvres complètes(tome III).Paris:Gallimard,1964:1003.
[162]卢梭.论公众的幸福[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77.
[163]卢梭.拉西第蒙的故事[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36.
[164]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01.
[165]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98.
[166]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541.
[167]“最初的教育是最为重要的,而这最初的教育无可争辩地是属于妇女的事情:如果造物主要把这件事情交给男子,那他就会给男子以乳汁去哺育小孩。因此,……不仅她们在教育上能产生巨大的影响,而且教育的成功对她们的关系也最为密切,……法律所牵涉的问题,往往多半是财产,而很少涉及人,因为法律的目的是维持安宁,而不是培养道德,所以它不能给母亲以足够的权威。但是母亲的地位比父亲的地位更为稳固,她们的任务也更为艰巨;家庭之所以能安排得井井有条,也全靠她们的操持。”(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9-20 注1。)
[168]“虽然妇女们已经不再给自己的孩子喂奶了,但她们还是不满意,她们竟然想不生孩子,其后果是很自然的。由于母亲的职责很繁重,她们不久就想出了完全摆脱这种职责的办法:她们使她们所怀的孕变成无用,以便重新怀孕,这样,她们就把繁殖人类的乐趣变成为对人类的残害。这个习惯,再加上其他使人口减少的种种原因,已经向我们宣告了欧洲来日的命运。它所产生的科学、艺术、哲学和道德即将把它变成一个荒凉的土地。”,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3-34.
[169]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587.(www.xing528.com)
[170]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08.
[171]参见同上:101.
[172]参见同上:119.
[173]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16.
[174]同上:90.
[175]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13.
[176]参见同上:40.
[177]卢梭.斯巴达和罗马——这两个共和国的比较[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30.
[178]柏拉图.文艺对话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45.
[179]罗素B.西方哲学史(上卷)[M].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156.
[180]柏拉图.文艺对话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272.
[181]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M].北京:中华书局,2013:56.
[182]北京大学哲学系.古希腊罗马哲学[G].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230.
[183]参见同上:223.
[184]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154.
[185]参见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190-196.
[186]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11.
[187]参见同上:16.
[188]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07.
[189]卢梭.论语言的起源兼论旋律与音乐的模仿[M].北京:北京出版社,2010:67.
[190]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9.
[191]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34.
[192]“凡是照料体弱多病的学生的人,就把他所担负的老师的职责转变成护士的职责了;他把他应当用来增加生命的价值的时间都浪费于照料这样一个没有作用的生命;……我不愿意要一个对自己和对他人都一无用处的学生,因为他成天担心的,只是怎样保全自身,他的身体损害了他的精神的陶冶。我在他身上那样白白地大费心思,岂不是使社会受到加倍的损失,为了一个人而夺去它两个人吗?要是另外一个人来替我教这个病弱的孩子,我是同意的,而且对他的仁慈表示赞扬;可是我自己却没有这样的才能:我简直不知道如何教这个只想免于死亡的人怎样生活。”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1.
[193]“这一种艺术可以补另一种艺术之不足,而且其成效往往还比较好些;这是自然的艺术。当动物生病的时候,它就不声不响地静静地忍受着,所以,我们看见呻吟憔悴的动物没有呻吟憔悴的人多。急躁、恐惧、焦虑,特别是药物,杀害了多少人啊,其实这些人的病是不至于把他们害死的,只要过一些时间就可以好起来的!”同上:54.
[194]“所以,虽说他们能治好身体,然而他们却消灭了勇气。即使他们能叫死尸走路,和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需要的是人,但是我们就没有看见从他们(指医生)手中救出过什么人来。”同上:52.
[195]同上:51.
[196]“因此,我不争论医学对一些人是不是有用处,但是我要说它对人类是非常有害的。”同上:52.
[197]参见同上:179.
[198]参见同上:180.
[199]“因此,我不争论医学对一些人是不是有用处,但是我要说它对人类是非常有害的。”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69.
[200]同上:10.
[201]卢梭.关于波兰政体的思考[M]//政治制度论.崇明,胡兴建,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8.
[202]卢梭.斯巴达和罗马——这两个共和国的比较[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31.
[203]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91.
[204]公元前7 世纪中叶的斯巴达战争诗人提尔太奥斯写道:“他们从德尔菲接回阿波罗的训令,太阳神的意旨句句都得到了执行。国王君临会议,享有神圣的荣誉,他们的关注使得美丽的城邦安定。国王之后是元老、再后是男性公民,坚定及时地通过未经歪曲的法令。”参见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94.
[205]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62.
[206]同上:162-163.
[207]同上:60.
[208]同上:60.
[209]同上:169.
[210]同上:163.
[211]卢梭.信仰自白——一个萨瓦省的神甫述[M]//爱弥儿》(下)//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87.
[212]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61.
[213]同上:162.
[214]同上:158.
[215]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68.
[216]同上:170.
[217]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181.
[218]罗伯斯庇尔称卢梭为“人类的导师”和“法国革命的先驱”。海涅曾形象地比喻:“罗伯斯庇尔不过是卢梭的手而已,一只从时代的母胎中取出一个躯体的血手,但这个躯体的灵魂却是卢梭创造的。”(海涅H.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74:100.)
[219]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86.
[220]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91.
[221]参见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88-289.
[222]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2.
[223]卢梭.斯巴达和罗马——这两个共和国的比较[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29.
[224]卢梭.关于波兰政体的思考[M]//政治制度论.崇明,胡兴建,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6.
[225]其他两位是犹太先知摩西(Moyse)和罗马的第二位国王努玛(Numa)。
[226]卢梭.关于波兰政体的思考[M]//政治制度论.崇明,胡兴建,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8.
[227]卡特利奇P.斯巴达人:一部英雄的史诗[M].梁建东,章颜,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49.
[228]卢梭.斯巴达和罗马——这两个共和国的比较[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40.
[229]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94.
[230]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505.
[231]转引自罗素B.西方哲学史(上卷)[M].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160-161.
[232]转引自同上:165.
[233]参见赵林.浪漫之魂:让-雅克·卢梭[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7.
[234]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8.
[235]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第113.
[236]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7.
[237]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9.
[238]同上:67.
[239]参见同上:72.
[240]同上:57-58.
[241]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4.
[242]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17.
[243]参见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08.
[244]参见同上。
[245]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9.
[246]同上.
[247]同上.
[248]1764年,科西嘉解放运动领袖德·布达福科邀请卢梭协助起草科西嘉宪法,1765年,卢梭完成《科西嘉制宪草案》。
[249]卢梭.斯巴达和罗马——这两个共和国的比较[M]//卢梭全集(第五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26.
[250]斯巴达统治范围内贫瘠山区或沿海地区的自由民。
[251]参见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116.
[252]同上:90.
[253]斯巴达货币名称。
[254]参见普鲁塔克.希腊罗马名人传(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95-102.
[255]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201.
[256]实际上,除了生产资料即土地归国家所有以外,斯巴达人是可以拥有供生活所需的财产的,他们交给公共食堂的食物就是自己财产的一部分。斯巴达的分配制度也不是按需分配,而是直接从在自己份地上劳作的希洛人那里收取粮食。柏拉图的理想国虽然要求取消私有财产,却存在不事生产的贵族阶级和劳动阶级之分。因此无论是斯巴达的贵族寡头统治,或是柏拉图的贵族理想国,都与共产主义没有相似之处。
[257]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71.
[258]同上:72.
[259]“例如土壤是很贫瘠的吗?或者对居民来说国家的土地是太狭小了吗?那么,你们就发展工艺制造业,用工艺品去换取你们所缺少的食品。反之,你们占有的是富庶的平原和肥美的丘陵地吗?在你们美好的土地上缺人居住吗?那你们就大力发展能使人口迅速增长的农业并关闭工艺作坊,因为工艺作坊把国家本来就为数很少的居民都聚集在几个地点,结果使国家的人口日益减少?你们占有的是广阔而舒适的沿海地区吗?那你们就大量制造海船,发展通商与航海事业;你们的生活将很美好,时光会很快流逝。你们临海的那一面是难以攀缘的岩石吗?那你们就安下心来做以鱼为主要食品的野蛮人,你们的生活也将过得很平静,很舒适,而且肯定会更幸福。”(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71-72.)
[260]这里的意思是指:依赖他国的国家受制于他国,一旦他国切断供给,则该国的生存将受到威胁;一旦依赖国失去通商的资本,必须通过抢夺才能生存的时候,被依赖的国家也将承受战争的危险。(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9.)
[261]参见卡特利奇P.斯巴达人:一部英雄的史诗[M].梁建东,章颜,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37.
[262]卢梭J-J.政治制度论.崇明,胡兴建,戴晓光,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97,113.
[263]参见同上:97,109-110.
[264]参见ROUSSEAU J-J.Considérations sur le gouvernement de Pologne et sur sa réformation projetée [M]//Œuvres complètes(tome III).Paris:Gallimard,1964:1013-1014.
[265]参见卢梭J-J.政治制度论.崇明,胡兴建,戴晓光,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13:107-108.
[266]中华书局辞海编辑所.《辞海试行本》(第8 分册·历史).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335.
[267]达朗贝尔.《百科全书》(第七卷)“日内瓦”词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1.
[268]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献词)[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06.
[269]参见同上:169.也参见“我们朴朴实实的俱乐部的种种活动,都有助于把俱乐部中的男人培养成朋友,培养成公民和士兵,一句话:使他们全都成为自由的人民。”(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61.)
[270]“日内瓦城的人,在隆冬时节半夜被敌人惊醒起来,首先想到的是找他们的长枪而不是找他们的鞋子。如果它们全都不会赤脚走路的话,谁保得住日内瓦不会被敌人攻占呢?”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03.
[271]达朗贝尔.《百科全书》(第七卷)“日内瓦”词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1.
[272]同上:22.
[273]见本文第三章中的“对军队的向往”一节。
[274]参见COURTOIS L J.Jean-Jacques Rousseau Soldat [J].Revue d'Histoire Suisse,1932(XII):475-476.
[275]卢梭.论波兰的治国之道及波兰政府的改革方略[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22.
[276]卢梭.论波兰的治国之道及波兰政府的改革方略[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25.
[277]同上:86-87.
[278]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87.
[279]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3.
[280]同上:24.
[281]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献词)[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09-210.
[282]达朗贝尔.《百科全书》(第七卷)“日内瓦”词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5.
[283]同上:32.
[284]ROUSSEAU J-J.Lettre à D'Alembert [M]// Œuvres complètes(tome V).Paris:Gallimard,1995:6.
[285]李平沤.译者前言[M]//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2.
[286]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47.
[287]指西边的法兰西王国、南边的萨瓦王国和北边及东边的伯尔尼共和国。
[288]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59.
[289]同上:106.
[290]参见同上:179.雅典就是受阿里斯托芬(Aristophane)的喜剧《云》(Les Nuées)的影响处死了苏格拉底,从而导致雅典的毁灭。
[291]参见同上:174.
[292]参见同上:177-178.
[293]参见同上:174.
[294]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95-196注2。
[295]同上:186.
[296]卢梭.卢梭致达朗贝尔的信[M]//卢梭全集(第五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93.
[297]参见同上。
[298]范明生.十七十八世纪美学[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499.
[299]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15.
[300]瑞士称之为SchwabenKrieg,德国称之为Schweizerkrieg。
[301]现称“旧瑞士联邦”,以视与今日瑞士的区别。
[302]参见金德H,希格曼W.世界史百科(第一卷,史前史至法国大革命前夕)[M].陈澄声,陈致宏,译.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11:276-277.
[303]梅特兰F W.欧陆法律史概览:事件,渊源,人物及运动[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391.
[304]笔者译自GOYARD-FABRE S.Lecture de Simone Goyard-Fabre [M]//J.-J.Rousseau,L'Etat de guerre.Arles:Actes Sud,2000:80-81.
[305]笔者译自同上。
[306]参见同上:81-82.
[307]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5.
[308]同上:45-46.
[309]德国数学家莫比斯(Mobius,1790 ~1868)和约翰·李斯丁(Johhan Benedict Listing)于1858年发现的神奇现象:普通纸带具有两个面(即双侧曲面),一个正面,一个反面,两个面可以涂成不同的颜色;而把一根纸带扭转180°后,再将两头粘接起来做成的纸带圈,这样的纸带只有一个面(即单侧曲面),一只小虫可以爬遍整个曲面而不必跨过它的边缘。这种纸带被称为“莫比斯带”或“莫比斯环”,在艺术和文化作品中也经常被用来比喻“无限循环”的特质。
[310]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60.
[311]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251.
[312]因为,如果主权者集立法权和行政权于一身,所有公民都会成为行政官,那么个人意志的混乱就会取代公意的执行。(参见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83.)
[313]“人民的立法权的行使,是不能由他人代表的,而行政权就可以,而且也应当由他人行使,因为行政权只不过是按法律运用的力量而已。”同上:119.
[314]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69.
[315]Prince,指行政官的政体。这是卢梭特有的用法。
[316]Le roi.
[317]“这个中间体的成员称为行政官或国王,也就是说他们是统治者。整个中间体按组成的人来说,称为执政者;按它的行为来说,则称为政府。”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69.
[318]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76.
[319]同上:79.
[320]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1.
[321]同上。
[322]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82.
[323]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96.
[324]同上。
[325]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4.卢梭《爱弥儿》中更详细地阐述了这个论点:“按照社会契约,主权者是只能够根据共同的和全体的意志行事的,它的法令只能有共同的和普遍的目的;因此,主权者是不可能直接损害个人的,要损害的话,便要损害所有的人,但这种情况是不会发生的,因为这等于是自己损害自己。所以,除了公众的势力以外,社会契约就不需要其他的保证,因为,只有个人才能够破坏它,然而,破坏了社会契约,个人也不能因此就不受它的约束,反之,他却要因为破坏它而受到惩罚。”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66.
[326]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07.
[327]同上:81.
[328]同上:148.
[329]见本论文第一章中的“不平等与内战”一节。
[330]卢梭.社会契约论[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86.
[331]同上:88.
[332]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05.
[333]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406.
[334]同上:405.
[335]“我们所关心的对象同我们愈是没有直接的关系,则我们愈不害怕受个人利益的迷惑;我们愈是使这种利益普及于别人,它就愈是公正。”同上.
[336]同上:406.
[337]卢梭.社会契约论(初稿本)[M]//卢梭全集(第四卷).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79.
[338]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六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4.
[339]参见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9-380.
[340]Heinrich von Treitschke,1834—1896,德国历史学家和政论家,鼓吹种族主义和强权政治。
[341]转引自涂尔干E.孟德斯鸠与卢梭[M].李鲁宁,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456.
[342]参见DURKHEIM É.L'Allemagne au-dessus de tout.La mentalité allemande et la guerre[M].Paris:Armand Colin,1915:10-11.
[343]柏拉图.理想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253-254.
[344]卢梭.论波兰的治国之道及波兰政府的改革方略[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4:9.
[345]罗素B.西方哲学史(上卷)[M].何兆武,李约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137.
[346]卢梭.爱弥儿(上)[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4.
[347]卢梭.爱弥儿[M]//李平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9.
[348]卢梭经常在他的著作的扉页中所署的身份。
[349]卡特利奇P.斯巴达人:一部英雄的史诗[M].梁建东,章颜,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0:37.
[350]卢梭.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M]//卢梭全集(第四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204.
[351]卢梭.爱弥儿(下)[M]//卢梭全集(第七卷).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374.
[352]“行政官和政府的比例应当同人民和主权者的比例成反比;这就是说,正如人民的人数愈增加,领袖的人数就愈应减少一样,国家愈是庞大,政府的机构便愈紧缩。”同上: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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