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择业阶段引发大学生就业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书主要讲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劳动力市场不健全以及不力监管是根本原因
本书在第四章第2节对就业风险的成因进行分析的时候已经指出我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是二元分割制的,然而即使是这样的市场也尚处于起步阶段,缺乏有效的劳动力市场协调机制、政策支持与法律保障。政府、高校、用人单位以及大学生在这个劳动力市场中的地位及其相应的权利义务不明确,有些运行的程序没有步入法制化的轨道,相反,有些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制度却没有在现实生活中体现出来。由此导致了招聘活动中大学生的一些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其中企业市场准入机制的不健全是导致就业市场上鱼龙混杂和求职陷阱存在的主要诱发因素。当前我国对企业注册审核的制度一般以书面审核为主,在一些媒体、院校、人才市场发布招聘信息,只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即可,这样的制度潜在地给非法招聘者提供了行骗通道。与此同时,对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其他职业中介机构管理监督力度上的相对薄弱,对招聘欺诈行为不能进行及时有效的惩治处理,也间接提高了就业市场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几率,增加了大学生的就业风险。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求职择业过程中的就业陷阱和降低大学生的就业风险,必须从建立完善的劳动力市场和健全监督监管体制入手。
(二)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的地位失衡是直接原因
劳动力市场的分割以及高等教育的大众化、专业设置的不合理,使得在就业市场中出现了结构性过剩的现象,而且这一现象的严重程度不容小觑。就业信息的不对称就是这种双方地位失衡的表现。大学生就业动机单纯和简单,以获取职位为目的,是就业市场中的弱势主体。而招聘单位往往目标复杂且拥有的就业信息丰富,是就业市场中的强势主体。作为强势主体,用人单位往往拥有最终的决定权,而大学生面临的众多就业风险使得他们通常屈从于用人单位的任何安排。权力限制的缺乏极容易引发用人单位的绝对权力和失信行为,企业的不正当安排和要求往往得不到反抗和制约。(www.xing528.com)
(三)高校忽略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风险防范教育是重要原因
高校大多是着重建立自己的特色课程和国家重点教育项目,往往忽视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和风险防范教育。在各个高校的就业指导机构的设置中,也很少有关于大学生就业权益维护的机构,就业指导中心没有将大学生就业的权益维护和保障纳入到自己的职能范围中。
一般来讲,作为一名大学生其一直处在不间断的学校教育之中,学校为他们提供了生活和娱乐的场所,在家长和老师的双重呵护与关心之下,大学生往往很少有社会经验。而就业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要展现自己能不能与社会相融合的舞台,缺少相应的适应社会的能力,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必然要面临着更多的就业风险。其次,大学生的就业心理也是尤为重要的,拥有正确的、健康的心理,才能够从容不迫地面对就业中的困难和挫折并防止就业的盲从和不理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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