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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聘用制度在大学生就业中的积极作用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业单位施行聘用制度确实起到了十分关键的积极作用。总之,聘用制是用人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积极促进了事业单位用人方式和管理理念上的转变,对增强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市场经济中的适应能力具有推动作用。

合同聘用制度在大学生就业中的积极作用

目前对于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行规制的成文性文件是2002年人事部颁布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以及2003年的《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这两份文件充其量算是部门规章,甚至可以从一定意义上讲是部门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位阶是很低的,但这是中国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也是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发端的根源。事业单位的改革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加入WTO后改革的亮点之一。事业单位施行聘用制度确实起到了十分关键的积极作用。

1.实现了用人关系的转变,解决了人员能进不能出的问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长期实行固定用人制度,形成职工和单位的行政依附关系,无论干好干坏,都是只能进不能出,存在着事实上的终身制。实行聘用合同制,单位和个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通过聘用合同确定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是一种平等的人事主体,用人权在单位,职工个人可根据自身条件竞聘岗位,打破了干部职务、个人身份终身制,变原来固定化的用人制度为契约化的用人制度,实现了从“身份”到“契约”关系的转变,解决了人员能进不能出的问题。

2.引入了竞争激励机制,解决了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事业单位聘用制破除了传统的用人模式,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设置岗位,坚持按需设岗、以岗择人、以岗管理,扩大了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同时引入竞争激励机制,职工个人根据自身专长和工作能力,主动选择工作岗位、竞争上岗,提高了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单位拥有了用人自主权,职工具有了自主择业权。通过竞争提高工作效率,实现优胜劣汰,形成“人员能进能出,干部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用人机制。

3.与搞活工资分配制度相结合,解决了待遇能高不能低问题。聘用制实行以岗定薪,把收入分配与工作人员的责任、绩效、贡献紧紧挂钩,实行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打破了原来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现象,解决了待遇能高不能低的问题。(www.xing528.com)

4.有利于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促进人才资源的整体性开发。在物力资源、财力资源和人力资源这三大资源中,唯有人力资源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可开发的再生性资源。聘用制打破了传统意义上的干部、工人身份界限,为每个人创造平等的竞争机会,挖掘人员潜能,使人力资本得到进一步的开发和解放;并根据不同岗位和各类人才的特点实施不同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把人力资源化为人力资本,促进人才战略实现。

5.利于人事管理法制化,实现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关系转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事业单位以独立的法人身份进入市场,要求事业单位与其职工之间是平等的人事主体关系,聘用制适应了这种要求。

总之,聘用制是用人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积极促进了事业单位用人方式和管理理念上的转变,对增强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市场经济中的适应能力具有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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