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期限管理的基本要求
(1)以年度计算,按借据约定的期限,将贷款划分为到期、逾期、未到期三种。凡属本年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贷款,划为到期贷款。凡属上年末以前到年末未收回的贷款,划为逾期贷款;本年末以后到期的贷款,划为未到期货款。省行对市(地)、县(区)行按年考核,县行对所、社考核时间,由县行确定。
(2)借据完备,原约定期限合理的,按借据约定期限划分,借据不完备,未约定期限或约定期限不尽合理的,可实事求是按照偿还能力,征得放款单位同意,重新约定期限进行划分。
(3)借据经核对后,按到期日逾期、未到期分档保管。新发放的分年偿还的贷款,分年立据。
(4)外勤农金员的贷款补助账目设到期、逾期、未到期三栏,及时记账,掌握情况。
(5)建立贷款到期催收制度。贷款到期前,对贷户发出口头或书面通知,督促到期归还。因正当理由年内不能归还的,由贷款户提出申请,经所社审查,报县行批准,可延期归还,无正当理由,到期不还,又未经批准延期的,按逾期贷款处理。
2.期限管理的基本方法
各地期限管理方法较多,形式不一,仅以“一据、两证、一表”的方法作简单介绍。
内勤会计按会计科目设到期、逾期、未到期分户账,按借据到期日分别列账,每期账首设余额控制卡,3个账卡之和与科目余额相等;外勤农金员记多栏式贷款补助账,在余额中,设到期、逾期、未到期三栏。借据分档保管,各档有控制卡,三档控制卡之和等于总卡。要总分相符、内外账相符、账据相符,定期核对。
发放贷款时,农金员填写还款日期,在放款凭证上,要按规定内容填写齐全,特别要注明到期、未到期。收回贷款时,农金员在固收凭证上注到期、逾期、未到期字样。
农金员及时记载货款补助账目,不齐全的,会计有权不受理。会计凭证记入有关账户。营业终了,填制科目日清单记入余控制卡,借据汇总记入控制卡,分档整理,定期报送分期管理报表。
3.有关政策规定
(1)信贷员按贷款办法规定,在贷款到期前10天向企业和农户发出到期贷款催收通阶或口头通知。借款单位按借款合同及契约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期到银行办理贷款归还手续。
(2)借款企业或农户,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如期偿还费款,至迟在贷款到期前3天提出书面延期还款申请,经信贷员审查核实,有关负责人批准,办理延期手续,重新签约,限期归还。贷款延期只能一次,一般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3)对未经同意延期或不申请延期的逾期贷款,专户管理,及时发出催收通知书,抓紧收回,并按规定加收利息。
(4)贷款逾期1个月后,借款单位和农户仍不归还贷款的,银行可向贷款担保人催收贷款,清偿贷款本息。对抵押贷款,银行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处理,用借款方作为贷款的抵押品抵还贷款本息。但仍不够偿还贷款时,要将其贷款债务分摊到其他应承担债务的单位或成员,落实贷款债务。
(二)农业、企业信用等级管理
信用等级管理是根据农业、企业的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经济实力及发展前景等方面的情况,按着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按百分制将企业分成若干个信用等级,按其信用等级发放、管理贷款的一种管理方式。其目的在于强化信贷管理,优化贷款结构,改善信贷服务,提高信贷资金使用额,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增强信用观念,提高经济效益。
(三)农业贷款风险管理
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的结合,由于受自然和经济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垧,广泛存在着风险。农业生产的风险和企业竞争的存在,又直接影响着农业信贷资金的风险度。农业贷款风险管理,是针对农业生产不确定因素和农业信贷资金运动特点,控制风险,减少贷款损失的一种贷款管理形式,其目的是保证信贷资金的安全与效益。
1.风险贷款的范围
凡是发放不可见因素较多的养殖业贷款及新的生产领域的开发性贷款,都属于农业风险性贷款范畴。
2.风险贷款管理的基本要求
(1)坚持“运用有效、风险有防”的贷款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险贷款基金制度。凡申请风险贷款的借款单位,在申请贷款前,必须向开户银行缴存风险贷款基金,作为贷款保证性资金,专户存储。风险贷款基金按投资总额的10%掌握,风险贷款基金达不到比例的,银行不得发放贷款。开户银行核定贷款额度时,可将风险贷款基金视同自有资金掌握,在贷款单位未归还所欠贷款前,风险贷款基金不得支取。
(2)实行生产保险制度。保障生产单位在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损失时能得到经济补偿,生产单位在贷款前须向当地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投保相应的保险,投保单位的保费应由自有资金解决,自有资金不足发生交费困难时,开户银行可发放贷款,予以支持。
(3)建立贷款经济责任制度。贷款申报行领导、专业部门负责人和主管信贷员负申报责任,贷款审批行领导、专业部门负责人和主管信贷员负决策责任。对因评估论证不充分或其他非正当因素造成贷款损失的,要视其具体情况,分别给予当事人和责任人经济制裁、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协助企业加强对储备基金的管理。储备基金是农业企业自我储备、自我补偿、带有初级保险性质的资金,各级信贷部门,按着制度规定,监督企业足额提留,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对提取比例过低的,督促其适当修订,使用不当的,予以纠正;年终审查财务决算时,审查企业是否提足,如未提足的,督促其按制度规定办理。
(5)协助生产单位,富有弹性地安排组织生产,避免贷款损失。信贷部门要针对生产单位生产项目的时间弹性、费用弹性和经营品种弹性建议其根据市场行情变化变更提前或延迟产品销售;降低费用,减少经营风险,增加品种,实现互补。
(四)农业贷款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是对规模较大的农业投资性贷款项,从项目的选定、准备、组织执行到投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系统的信贷管理。其目的是提高项目贷款的决策水平,确保农业中长期贷款安全、周转和效益。它的基本要求:在项目的准备阶段,银行要对项目目标实现的可行性,包括项目发展的资源、技术、财务经济、组织管理等条件认真进行审查评估,慎重选定支持的项目,适当确定贷款规模,防止盲目建议;在项目建设期,要严格按照贷款合同及施工计划,监督支付贷款,保证人力、物力、财力,合理而经济地用在指定用途上,促使按期施工投产;在项目竣工投产所要对项目工程设施的利用与生产经营状况进行检查考核,帮助改善经营管理,实现预期效益,按期偿还贷款。
1.项目管理范围
农业项目贷款管理范围包括:农业技术改造贷款,种养业投资性贷款,基本建设贷款,农业区域综合开发贷款,开发性贷款、林业专项贷款,星火计划贷款以及扶贫贴息贷款,扶贫专项贷款,农业科技贷款用于建设项目方面资金。
2.项目管理周期
从项目的准备、组织执行到投产经营为一周期,每个周期又分为13个工作阶段。
(1)受理申请:借款单位按照规定内容填写借款申请书。
(2)调查选择:开户行依据借款单位申请,进行初步调查,确定备选项目。
(3)审查评估:银行根据借款单位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贷款项目进一步深入全面分析和科学论证,使贷款决策建立在坚实可靠的基础上。
(4)报审项目:对贷款项目进行评估后,评估小组根据贷款审批权限将评估报告送交申报行,经申报行审查后再提交贷款审批行作为贷款决策的依据。
(5)贷款审批行:项目批复,由承办行执行。
(6)签订合同:上级行下达项目批准通知单后,开户行要与借款单位签订贷款合同。
(7)建立档案:开户行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8)发放贷款:一是按照合同商定的贷款用途及工程进度支付贷款,保证资金合理使用。二是及时检查工程进度、质量及贷款的使用情况,保证按项目设计要求施工。
(9)信贷检查:项目投产前重点检查工程进度、质量及固定资产贷款使用情况;项目投产后,重点检查项目单位的流动资金贷款使用情况、项目单位的经营管理及经济效益情况。
(10)验收总结:贷款项目竣工后正式投产前,开户行及有关行对贷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主要包括项目概算执行情况、工程进度、质量情况,项目一次试车投产情况,项目生产单位投产前生产组织情况,固定资产贷款使用情况。
(11)监督经营:贷款项目正式投产后,开户银行深入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针对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及时向主管部门反映,促进项目单位实现预期经济效益,保证贷款按期归还。
(12)按约收贷:开户行根据借款单位的收入利润及贷款合同商定的还款计划,适时收回到期贷款。
(13)考核评价:贷款项目进入正常生产阶段(一般在固定资产贷款全部收回时),对项目贷款的效果进行总结评价。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贷款项目审定是否准确,项目计划的各项生产指标及经济效益指标是否实现项目贷款是否得到有效使用,货款回收情况,信贷管理的经验和问题,如何改进。
3.项目管理的主要做法(www.xing528.com)
(1)基层行初审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是项目单位或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的一项工作,项目一经被确定为意向填好后,基层需要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审。初审的内容包括:项目的必要性、项目规模与技术可行性、项目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项目的经济效益预测,项目的组织管理、项目的贷款使用和偿还计划。基层行初审后,要签署初审意见,上报县行。
(2)建立项目贷款审查评估组织:对技术程度复染的项目,可要求项目单位聘请有关专家参与或委托经银行认可的资格的咨询机构进行审查评估。
(3)建立项目贷款审查评估程序,搜集、审阅评估需要的资料,
初步审查主要审查七个方面:项目建议书是否经过计委批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有无编制经验;项目是否重复建设;技术水平是否先进;项目的原料有无来源;环保措施是否落实;投资、产品成本和价格、利息、寿命的计算是否准确,采用的指标是否适当,计算公式是否正确。并按评估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评估。
(4)建立项目贷款执行和总结报告制度:定期报告项目贷款执行情况。项目竣工,贷款项目开户行应参与贷款项目的竣工验收,写出贷款项目竣工总结报告。
(五)办理农业货款的基本程序
1.贷款申请的程序
国有、集体农业企业单位和个人要借款,必须向所属农业银行营业机构自愿申请,并按照银行规定的格式,提出贷款申请书。办理担保贷款的,还要出具担保人或抵押品的有关证明,申请流动聚余贷款时,在提交申请书的同时,还要附报农设企业流动资金代,贷款计划说明书,年(季)度财务报表,经济合同等有关资料;申请项目贷款必须填写农业企业固定资产(专项)借款计划说明书,并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及有关批文、经济合同、协议等。
2.贷款的调查评估内容
(1)开户银行在受理借款人提交的借款申请书、说明书等材料之后,要根据不同的贷款对象、贷款种类、贷款用途和贷款方式,进行贷前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借款者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生产经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法令和政策;有无合法的经营证明和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者的技术条件、经营管理能力如何,生产经营项目的自有资金、其他借入资金、物资设备等是否落实;预测的产值、销售收入、利润等指标是否切实可靠;并要了解生产经营者的资产负债、道德品质、信用观念等情况。对加工运销等大额贷款和农田水利、农业机械、开发性项目等中长期贷款,要按照项目贷款办法,进行可行性调查,并填写调查报告书。
(2)对借款单位及贷款项目有关情况调查后,要结合市场动态,进行综合分析,做出合理判断,并就能否贷款、期限长短及贷款方式等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填写项目评估意见书,以此作为审批贷款的依据。
3.贷款的审批办法
(1)贷款审批内容:借款申请材料,调查报告是否真实可靠,情况有无新的变化;贷款项目是否确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符合经济合理原则贷款方式、种类、用途、额度、期限、利产是否符合信贷政策要求;贷款偿还方式、来源及保证条件是否切实可靠、贷款风险责任是否落实、调查人和虽报单位是否签注了意见,贷款手续是否齐全等。
(2)贷款实行分级审批制:一般根据贷款种类、额度等划分审批权限,分级负责,并负责贷款决策责任。
(3)各级行要成立贷款审批小组,一般由主任、行长及信贷、计划、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对经过审查评估符合规定条件的借款,按照贷款审批权限规定审批贷款,必要时也可聘请有关主管部门、经济和科研部门参加贷款评审。会审参加入员及会审意见,要详细记录,经主持人和记录人员签章、存档。办理贷款审批手续,下达贷款审批通知书。
4.贷款的审查和发放
(1)业经批准贷款申请,并签订了贷款协议,需要用款的时候必须填制借款契约(贷款借据)。借款契约具有法律效力。具体要求是:一要真实,如借款人名称要真实,不能冒名顶替,借款用途不能假报,抵押品及担保资产值不能评估等;二要准确,如文字表述要清楚,数字要准确无误;三要简练,力求用较简练的文字说明问题;四要齐全,按规定逐一填写,不得简单从事,缺字漏项;五要工整,字迹要工整,故字要规范,套写要清晰。
(2)发放贷款时,要根据借款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和生产经营、建设的合理资金需要进行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贷款手续是符齐全完备,借款契约、协议是否按规定要素填写,有无遗漏;贷款金额是否适度,贷款期限确定得是否合理;贷款是否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有无超权审批和违章审批,与贷款调查有无重大变化,自筹资金是否筹足;借款人要求的用款方式是否符合现金管理和各种结算方式的规定。
(3)在贷款时遇有情况变化,应重新确定贷款额度、还款期限和贷款方式等,如影响贷款项目实施或危及贷款安全时,要停止贷款。
(4)当办妥贷款手续后,管户信贷员将贷款逐笔记入贷款辅助账及控制卡,记载、反映贷款业务活动情况。
5.贷款的检查和监督
(1)贷款发放后,各级农业信贷部门和信贷员要对借款人贷款政策、借款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不定期检查,对违反政策和违约行为要及时纠正处理。
(2)流动资金贷款的检查内容包括: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是否正常进行,生产资料供应有无保证,产品能否及时销售,自有资金是否备足投入生产,贷款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有无乱支、滥用等情况;经营收入及利润是否按计划实现,能否保证按期偿还贷款。
设备贷款、技改贷款及农业项目贷款的检查内容包括:在项目执行期间,借款人是否按计划组织实施;自有资金、其他资金是否筹齐、拨足,投入使用,贷款是否有效使用,购买的设备物资是否适用。项目建成投产后,生产经营是否运转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是否科学、有效,能否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
对担保和抵押贷款,除检查贷款使用情况外,还要检查担保单位、个人是否还具备担保的经济实力,抵押物品是否转移、出售、变质等。
(3)对借款人实行信贷监督。主要监督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国家计划,执行借款合同,遵守信贷政策和规章。对违反借款合同和信贷管理规定的借款人,视其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加息或罚息,改变贷款方式,停止新贷款,扣收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依照法律程序处理抵押资产和强行回收贷款制裁措施;并向借款人发出信贷制裁通知书,同时交银行会计部门进行账务处理。
(4)农业贷款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经常向社会、企业和农户宣传农业贷款政策、原则、投向、贷款基本条件,审批程序、贷款利率、浮动利率、罚息办法以及贷款发放回收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6.贷款的回收与结息
(1)按照借款契约确定的借款期限和贷款管理办法,在贷款到期前催收,并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书。办理贷款回收手续,做到利随本消。
(2)借款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必须提出书面延期还款申请书,经银行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实行担保货款的,须担保人书面同意延期担保手续后,再办理延期手续。各种贷款延期归还只能办理一次,最长不得超过原定期限。
(3)因主观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又不符合办理延期条件的,开户银行要将到期贷款转为定期贷款,并实行加息。对实行担保贷款的,贷款逾期一个月后,借款人仍不能归还贷款,银行要向担保人收取贷款本息。对实行抵押贷款的,银行可优先处理抵押物,收取贷款本息;借款人不按规定偿还贷款,故意拖债、赖债的,银行要依照法律程序起诉,依法强制收取贷款本息。
(4)对借款人按规定进行结息。种养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实行利随本清;加工、运输、商业、服务等行业的农业企业贷款实行按季收息;跨年度的中长期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实行按年结息。贴息贷款除国家专项核准者外,其他贷款均由银行向贷款人计收全额利息,借款人凭银行的收息凭证向贴息单位领取贴息额。
7.非正常贷款管理
(1)借款人贷款占用形态发生变化时,信贷员要及时准确地填写贷款账户调整通知书,经批准后,交会计部门办理账户变动手续,并及时调整贷款辅助账和贷款辅助账控制卡。及时填报信贷资产监测考核表。
(2)各级信贷管理部门和信贷人员要帮助借款人制定降低成本、扭亏增盈、加速资金周转措施,帮助企业处理库存商品,清收应收款,采取有效措施,完成清收非正常贷款任务。
(3)开户银行对本年度应处理核销的农业呆账贷款要逐笔审查,并附详细说明和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填制报表,呈报上级行。县支行对基层呈报的农贷呆账损失,由会计,稽核、信贷部门逐笔审核,签署意见,然后由行长召集有关部门人员讨论,确定处理意见,或写出处理报告,呈报上级行审批,经批准后由贷款行在当年的损益中处理。
8.贷款资料积累与管理
(1)各级农业信贷部门要做好业务、基础资料的积累工作,按照系统、实用、科学的原则搜集和积累,并实行档案化管理。贷款需要积累如下资料:
本地区基本情况、资源状况,农业经济发展情况和农业生产发展规划等。
借款人的基本情况,主要生产、财务、资金指标,各季财务报表,年度财务决算表,各种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等。农户大额贷款要填写经济卡片,农业企业需填写贷款项目卡片。
各种借款申请书、借款协议书、贷款审批通知书及借款合同书、催收到期贷款通知书,延期还款申请书以及办理信贷业务的有关资料等。
上级行规定,本行形成的定期或临时性统计报表及统计资料,借款人报送的报表、统计资料及经济资料积累手册、贷款辅助账、各种登记簿等综合经济分析资料。
上级行下发,本行形成、下级行和外单位报送的各种文件材料,专业工作安排、工作总结、专题报告、经验材料、会议记录和各种考核资料等。
(2)各种业务资料管理要求:
标准化。凡是积累和加工整理的各种业务资料必须做到字迹清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口径一致,规格统一。
档案化。平时按岗位分工将各种资料分门别类保管,年终装订成册,形成档案,统一保管。
制度化。各种业务资料都要建立登记借阅、交换等制度。管理人员要填写农业信贷业多资料登记表,工作调动时,要在本单位领导的监督下办理交接,并填写档案资料交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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