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取得了较大的成就,提高了计生家庭的生活水平和保障能力,改变了计生家庭的生存环境,群众婚育观念有较大转变、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到遏制,为湖北省人口均衡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自2004年实施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以来,湖北省各项奖扶人数在不断增加,2004年,基本奖扶人数仅为10075人,而2010年全省落实奖扶对象增加到14.51万人,特扶对象2.16万人,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1.3亿元(见表1-2)。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落实面达96%,资金落实率达80%。全省有90个县(市、区)对农村独生子女和二女户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进行部分减免,或增加报销比例。全省13个新农保试点县(市、区)对农村独女户、两女户、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节育手术并发症家庭给予每月加发10~50元基础养老金的政策性照顾,2010年有11648人享受加发基础养老金待遇,补贴金额224.7万元。全省“惠民计划”试点工作拓展到12个县市,对农村计生女儿户家庭给予了更多的保障。宜都、汉川实现了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全覆盖”,女儿户和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杨云彦,2012)。
表1-2 2004—2010年湖北省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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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湖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提供
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工作成效明显。湖北省是全国实行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的唯一省份。从2009年开始,湖北省全面实行农村独生女高考加10分政策,因加分被各类高校录取的总人数为16815人(杨云彦,2012),圆了一大批农村独生子女的大学梦。实践证明,实施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教育资源的不均匀性,关注了弱势群体,提高了国民素质,使计划生育家庭得到了实惠,优先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是湖北省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营造有利于计生女孩及其家庭的生存发展环境,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转变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有效举措。
各种利益导向政策的实施,使得湖北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得到了遏制,并保持稳步下降态势。最新数据显示,2000—2010年间,在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攀升的背景下,湖北省201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4.17,比“五普”下降4.01个单位值(杨云彦,2012)。宜昌、荆门、恩施、潜江等地出生人口性别比大体接近正常水平;全省9个市州、64个县(市、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同程度下降,其中武穴、新洲等县市区下降幅度在40个单位值以上;多年来出生人口性别比重严重偏高的鄂州、天门、黄冈等市呈现出较大幅度的下降(杨云彦,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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