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科举取士进而获得一官半职,这是唐代文人最为直接的谋生出路。但文人在唐代经常会面临一种尴尬的境地,如王勃位列初唐四杰之首,却授官不过朝散郎;温庭筠能八叉手而成八韵,却屡举进士不第,官不过国子监助教。文坛颇负名望之人,往往难以位列高官,有时甚至为朝廷排挤,不能谋得官职。像白居易官至太子少傅、元稹官至尚书左丞的杰出文人,实在是少之又少。不能在政坛上身居高位,也就无法在俸禄上得以丰足。对于大多数唐代文人来说,“士俸钱至微,除一项之外,更无所谓料券、添给之类者”[52]。俸禄作为最直接的收入并不能够完全满足他们的日常生活,诗文中常见唐代文人对于禄薄家贫的感慨。
颜真卿为刑部尚书,已是不低的官职,尤举家食粥,乞米于李大夫,自叹“拙于生事,举家食粥来已数月,今已罄乏,祇益忧煎”[53]。刘长卿在诗中自叹“薄俸不自资,倾家共人费。顾予倦栖托,终日忧穷匮”[54]。韩愈“旅食京师”,自称“求斗斛之禄”[55],在京八九年间,“无所取资,日求于人,以度时月”[56]。刘禹锡除秘书监而禄俸略同,故而其友白居易感叹“日望挥金贺新命,俸钱依旧又如何”[57]。当然,文人中也并非没有特例。元稹最高官至尚书左丞,诗中自称“今日俸钱过十万”[58]。白居易初任校书郎时就已“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59],兼京兆户曹时“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60],为太子少傅后“月俸百千官二品”[61]“品高俸不薄”[62]。然而,即使是白居易这样文名显赫、官居高位的上层文人,月俸所得的“百千”也抵不上为元稹撰写墓志所得的“臧获、舆马、绫帛洎银鞍、玉带之物,价当六七十万”[63]。白居易所作《祭元微之文》全文约七百字,按“六七十万”的价钱来算,约合一字千文。且从前文所述的润笔数值来看,用铜钱作为润笔所给的数额都是极为庞大的,所赠予的绢缣丝帛数量往往也是成百上千之数。由此可见,无论文人的俸禄是否自足,润笔的数值相较于他们的俸禄而言都不止是微小的收入,有时甚至会成倍地多于月俸。更何况,对于当时的大多数担任官职的文人而言,“俸虽加,犹薄欤”[64],这才是他们经济状况的基本写照。
加俸犹薄,润笔甚厚。对于唐代的文人而言,润笔是官职俸禄之余对经济收入一笔可观的补充。正是因为存在这种俸禄微薄和润笔丰厚的反差,所以唐代文人才愿意收取润笔,而这也正是润笔卖方市场形成的内在诱因。(www.xing528.com)
综上所述,润笔发展至唐得以盛行。文人对润笔的接受态度,与其对笔的情结寄托有着内在的关联。在科举取士的背景下,文人向城市集中,倚赖文才而扬名,社会上形成了以文才高下品评文人的价值标准。科举制带动了民间重文的风气,百姓推崇声名显赫的文人,在重视碑志文的氛围下争求名家的文学作品。这种对文章的需求,促进了文章买卖双方市场的形成。在商品经济的浪潮下,文人的商品意识萌生,在文人阶层内部形成了对文字价值的共识,希望以文索价、鬻文取财,通过不菲的润笔收入来补贴微薄的俸禄收入。唐代文人撰文收取润笔,赋予了文章以商品化的色彩,并将这种趋势直接过渡引入到宋代,实现了唐宋之变之际润笔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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