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廷对科举制的推行,社会对文人文才的看重,百姓对文化的推崇,民间碑志文的盛行,促进了唐代城市社会对名家文章的需求。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唐代商品经济的活跃发展,不仅体现在市场管理的制度化和商品种类的扩大化,还体现在过去不被视为商品、没有进入过交换领域的一些物品开始逐渐商品化,出现了类似商品买卖一样的交换关系。在唐代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文人的文学作品开始带有商品的痕迹,逐渐介入了城市社会商品交换的领域。而在这一过程中,文人的商品意识萌生,对于自己文章的价值做出了衡量。虽然这种衡量并未如市场中的交易商品一般明码标价,但是却在文人圈层内达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商品经济发展下文学作品的商品化,直接体现在了文人润笔上。
其一,以文索价。虽然并未如市场上通行的商品一般明码标价,但文学作品在文人阶层内存在基本公认的默会价位。裴度修福先寺立碑时,先求文于白居易,但因皇甫湜不满自己舍近求远,便转向皇甫湜请文。裴度起初准备的润笔是车马和缯彩,价值并不算少,而皇甫湜却怒问“今碑字三千,一字三缣,何遇我薄也?”[51]这里皇甫湜脱口而出的“一字三缣”,有可能只是他所知的白居易对文字润笔的定价,也有可能是当时文人阶层内部约定俗成的作文润笔的价格。但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至少可以证明,润笔在当时并不是随随便便无关价值多少的答谢之物,文人对于撰文所值润笔的多少是有所估量的。从最后裴度赠予的九千匹绢来看,他并没有认为皇甫湜所提的润笔值过高或者不合情理。由此也可以说明,当时文人关于作品润笔的估价要求是得到认同的。虽然这种以文索价的方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标价,但文人对自己所作的诗文做出基本的价值衡量,并且被文人阶层默会,进而在社会上形成对文学作品价值的认可和共识,这也与商品价值的内涵基本相同。
其二,市场出现。百姓对于文学名家作品的追捧,文人对自身以文扬名的重视,使得在较为持续的供求关系下,鬻文取财的现象始终不绝。润笔出现的前提是有人愿意出价求文,同时有人愿意收钱撰文。唐代润笔现象之所以在文人阶层广泛存在,正是因为出现了这种比较固定的“供文”和“求文”的关系。虽然这种鬻文取财的方式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买卖,但这种以钱换文、以物换文的方式却与商品交换的本质基本相同。(www.xing528.com)
以文索价,市场形成。正是在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背景下,文学作品出现了比较固定的供求关系,文学作品被赋予了商品化的色彩,被用于交换的诗文拥有了来自文人阶层的价值衡量,所以润笔会持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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