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皇亲国戚、文武功臣陪葬帝陵,是我国秦汉以降的传统,但历史上,对陪葬帝陵者身份等级、血缘远近、声望大小有着极为苛刻的要求,这也是秦汉帝陵陪葬者不多的原因之一。唐太宗鼓励皇亲国戚和文武大臣陪葬昭陵和献陵,对陪葬者条件有所放松,皇亲国戚自不必论,对文武官员的条件基本是达到从三品即可。这一方面是唐太宗营造君臣鱼水情谊政治气氛的需要,但同时也有节约国家开支的考量。因为按照当时朝廷惯例,散官达到三品以上的官员丧葬费用由朝廷负担,而这些人中,一部分人总想叶落归根,陪父母葬于故乡。他们活着的时候住在京城,薨后如果要葬于家乡,朝廷得按品阶给予仪仗卤簿和监护官员,送葬途中,州县官员还得接来送往,来来去去,耗费的钱粮就很可观。如果就近陪葬帝陵(昭陵距长安约60千米),就能节省不少费用。需要说明的是,绝大多数的昭陵陪葬墓,虽然还是采用堆土成墓的形式,但立坟大都在三丈以下,体量普遍较小,通常不及秦汉大臣墓葬封土的五分之一。对待有些下等妃嫔和宫女,还采取了墓而不坟的形式。
由于陪葬人物众多,势必要占用良田,影响百姓。为了尽量减少对民生的影响,唐太宗规定,营建昭陵及其陪葬墓,尽量避开陵区内原有的村庄和墓园,对这些村庄和墓园不拆迁[29],还在陵园内新设立神迹、安乐、瑶台等数个乡,管理原来的住户[30]。
以上以昭陵营建为重点考察对象,探索了贞观君臣俭约民本思想在唐代帝王陵寝制度建设中所起的作用。归根结底,俭约是为了把积累的财富更多的用于民生,不是为俭约而俭约。贞观时期,贞观君臣多次投入大量财力,进行和粜,赈济受灾州县民众;还多次斥巨资治理泛滥的河流。这样利国利民的开支,应该是值得肯定的。
注释
[1]陈戍国点校:《四书五经·礼记·檀弓上》,岳麓书社,1991年,第460页。
[2]《史记》卷四十三《赵世家》,中华书局,2011年,第1803页。
[3]《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65页。
[4]黄濂:《中国历代帝陵》,大连出版社,2010年,第61页。
[5](清)孙星衍等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中华书局,1990年,第106页。
[6]《晋书》卷六十《索靖传》,中华书局,2011年,第1651页。
[7](宋末元初)马端临:《文献通考》上册,中华书局,1986年,第1115页。
[8]韩养民、韩晶:《风水与西汉陵》,三秦出版社,2003年,第84页,第26页。
[9]《资治通鉴》卷一九二,唐高祖武德九年十月条,中华书局,2012年,第6138页,第6139页。
[10]《资治通鉴》卷一九二,唐高祖武德九年十月条,中华书局,2012年,第6138页,第6139页。
[11]《资治通鉴》卷一八九,唐高祖武德四年五月条,第6030页。
[12]《旧唐书》卷一《高祖本纪》,中华书局,2011年,第18页。
[13]《旧唐书》卷七十二《虞世南传》,第2568页。
[14]韩养民、韩晶:《风水与西汉陵》,三秦出版社,2003年,第84页,第26页。(www.xing528.com)
[15]《资治通鉴》卷一九四,唐太宗贞观九年七月条,第6226—6227页。
[16](宋)王溥撰,牛继清校证:《唐会要校证》卷二十《陵议》,三秦出版社,2012年,第336页。
[17](宋)王溥撰,牛继清校证:《唐会要校证》卷二十《陵议》,三秦出版社,2012年,第336页。
[18](宋)王溥撰,牛继清校证:《唐会要校证》卷二十《陵议》,三秦出版社,2012年,第336页。
[19]原陵博物馆提供。
[20]刘向阳:《唐代帝王陵墓》(修订本),三秦出版社,2012年,第6页。
[21]《旧唐书》卷五十一《文德皇后传》,第2166页。
[22]《资治通鉴》卷一九四,唐太宗贞观十年十一月条,第6235页。
[23](清)董诰等:《全唐文》卷五太宗皇帝《九嵕山卜陵诏》,中华书局,1983年,第69页。
[24]张建林:《唐昭陵考古的重要收获及几点认识》,《乾陵文化研究》(一),第227页。
[25]《唐会要校证》卷二十《陵议》,第337页。
[26]张沛:《昭陵碑石·宋新修唐太宗庙碑并阴》,三秦出版社,1993年,第94页。
[27]《唐昭陵考古的重要收获及几点认识》,第224页。
[28]《资治通鉴》卷一九九,唐太宗贞观二十三年八月条,第6382页。
[29]《唐会要校证》卷二十一《陪陵名位》云,太宗定昭陵陵园,要求“古坟则不毁之”。第353页。
[30]胡元超、赵文军:《隋唐碑版所见醴泉县乡里考略》,《文博》2015年第5期,第65—69页。
(胡元超,陕西昭陵博物馆,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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