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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禁义阳、宣城二公主事揭秘

时间:2023-07-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记载:“萧妃女义阳、宣城公主幽掖廷,几四十不嫁,太子弘言于帝,后怒,鸩杀弘。”“咸亨二年……时义阳、宣城二公主以母得罪,幽于掖庭,太子见之惊恻,遽奏请令出降”。宣城公主神道碑碑文中并未提及幽禁之事。由上述史料来看,好像是由于太子李弘跟高宗提及了义阳、宣城二公主已过适婚年龄仍未婚配,所以才招致了杀身之祸。所以,义阳、宣城二位公主作为高宗的亲骨肉,被幽禁十几年一事确实很难想象。

幽禁义阳、宣城二公主事揭秘

唐书·则天武皇后传》记载:“萧妃女义阳、宣城公主幽掖廷,几四十不嫁,太子弘言于帝,后怒,鸩杀弘。”[1]

根据这条史料的记载,萧淑妃的女儿义阳、宣城公主被囚禁在后宫里长达二三十年之久,都快40岁了还没有出嫁。太子李弘知道此事之后向唐高宗反映了情况,皇后武则天因此大怒,鸩杀了李弘。该史料的说法有疑。

其一:两公主“几四十不嫁”?

这段史料的真实性值得怀疑。试想,都到了几乎不能生育的年纪,高宗能让自己的亲生女儿被幽禁那么长时间吗?检索两《唐书》,“太子弘言于帝”的时间记载是不一致的。《旧唐书》说是“咸亨二年(671),驾幸东都,留太子于京师监国……时义阳、宣城二公主以母得罪,幽于掖庭,太子见之惊恻,遽奏请令出降”[2]《新唐书》没有确切记载,但结合《则天武皇后传》这段史料的前后文顺序看,此事发生在上元元年(674)至仪凤三年(678)之间。其表述如下:“上元元年,进号天后,建言十二事……萧妃女义阳、宣城公主幽掖廷,几四十不嫁,太子弘言于帝,后怒,鸩杀弘……仪凤三年,群臣、蕃夷长朝后于光顺门。”[3]

把《旧唐书》“上元二年(675),太子从幸合璧宫,寻薨,年二十四”[4]与《新唐书》的“太子弘言于帝,后怒,鸩杀弘”的时间对接一下,就会发现,《新唐书》所谓的“太子弘言于帝”的时间应该是上元二年。

两本《唐书》,一个记为咸亨二年,一个记为上元二年,中间相差4年之久,哪一个记载更准确一些?

女儿都快40岁了,那么她们的父亲唐高宗这一年多大呢?文献记载,唐高宗生于贞观二年(628),到咸亨二年(671)是43岁,到上元二年是47岁。减去“几四十”,姑且按38来算,高宗要么是5岁,要么是9岁,如此小小年纪怎会有两个女儿?此说法难以令人信服!

到后来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也许是感到《新唐书》夸大得太离谱了,便把时间改成“上元二年”,“义阳、宣城二公主,萧淑妃之女也,坐母得罪,幽于掖庭,年逾三十不嫁。太子见之惊恻,遽奏请出降,上许之。天后怒,即日以公主配当上翊卫权毅、王遂古”[5]

司马光这样一改,就成了高宗16岁之前就有了两个女儿,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是“逾三十不嫁”依然是夸大之词。

客观地说,《新唐书》《资治通鉴》所谓的幽禁两公主不许出嫁这件事,并不是没有半点依据。唐元和(806—820)中刘肃笔记小说《大唐新语·第二十七章·酷忍》说:“先是义阳、宣城二公主以母得罪,幽于掖庭,垂三十年不嫁。孝敬见之惊悯,遽奏出降。”“垂三十年”的意思是接近30岁。尽管这个说法不一定准确,但出入并不是很大,况且《大唐新语》只是唐人笔记小说,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史书。所以,到了《旧唐书·孝敬皇帝弘传》就回避了年纪,删掉了“垂三十年”。“咸亨二年……时义阳、宣城二公主以母得罪,幽于掖庭,太子见之惊恻,遽奏请令出降”。尽管如此,但还是给读者以二公主受虐的潜台词。其实,咸亨二年李弘不过19岁,他的两个公主姐姐也就是二十三四岁。李弘他们姊妹不多,所处的后宫再大一天也能走好几个来回,谁对谁的情况都一清二楚,所以,“惊恻”之说实乃想当然。

其二:“太子弘言于帝”时,两公主到底多大?

义阳公主死得早,史书没有具体记载。但宣城公主的年纪可以推算出来。(www.xing528.com)

宣城公主,唐中宗时被封为长公主,到唐玄宗时被封为高安长公主。据《高安长公主神道碑》载:“开元二年(714)夏五月,高安长公主薨于长安永平里第,享年六十有六。”[6]依此推算,宣城公主当生于贞观二十二年(648),咸亨二年(671)是二十二三岁,上元二年(675)是二十六七岁,看来,司马光的“逾三十不嫁”只是“几四十不嫁”的另一种说法,而他对当时两位公主到底多少岁也并不清楚。

宣城公主神道碑碑文中并未提及幽禁之事。古人撰书立碑有三讳:“为尊者讳,为长者讳,为亲者讳”,不知是当年撰刻碑文时有意隐瞒,还是确无其事?待考!

其三:太子弘之死是否和义阳、宣城二公主有关?

由上述史料来看,好像是由于太子李弘跟高宗提及了义阳、宣城二公主已过适婚年龄仍未婚配,所以才招致了杀身之祸。这种说法一直为大多数传统史家辗转相承,流传甚广。但也有人对此持怀疑态度。如宋朝史学家范祖禹、元朝著名史学家胡三省和清朝进士考据学家王昶。王昶在《金石萃编·叡德碑文跋尾》中写道:“天皇晚年倦勤,庶政多决于天后,即使太子受禅,天后自度亦不难制其子……何至以请嫁二主激怒,遽萌杀子之心?此事本有可疑者,特以武后罪恶已甚,后世无复原之耳。”[7]胡三省在注释《资治通鉴》时曾追索过李弘“鸩死”之说的来源,他认为此说的主要依据是李泌和《唐典》的记载,但他没有做出自己的结论。当代学者宁志新等就通过考证否定了这种说法[8]

司海迪通过对“武后鸩杀李弘不符合常情、武后鸩杀李弘不符合常理、武后鸩杀李弘不符合当时的政治情境及武后对李弘之死十分悲痛”[9]等多方面分析后指出:“李弘并非武后蓄意鸩杀,其死当另有原因。”并通过对李弘死后的谥号及他生前的政治作为、德行及当时有关李弘替高宗尝药而死的传闻分析后得出:“无论如何,李弘代父尝药毙命,高宗悲痛之情溢于言表,赠他‘孝敬’二字也就顺利成章了。”[10]

其四:如果武则天想要打击报复萧淑妃的子女,那么首当其冲的应是她的儿子李素节,而不是两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儿。

李素节出生于贞观二十年(646)。据《旧唐书·李素节传》记载:萧淑妃被杀之后,“素节尤被谗嫉,出为申州(治所在今河南省信阳市)刺史”。武则天嫉恨萧淑妃是一定的,但即使有他人谗嫉陷害李素节,可在萧淑妃死后,武则天并没有在第一时间加害于他,他还是担任了州刺史的官职。所以,义阳、宣城二位公主作为高宗的亲骨肉,被幽禁十几年一事确实很难想象。从武则天当皇后,将王皇后和萧淑妃囚禁起来,高宗前去探望时说的话,可以看出高宗并不是一个十分绝情的人,后妃争宠争后位做出的一些过激举动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对其子女采取长期幽禁,则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武则天二次入宫后性格更加成熟稳健,是一个极具城府的人,她既然已在后位争夺战中大获全胜,则不会因为这些而立马显现出后妈戾母的形象。她要做的是广施仁德,树立典范,让人们觉得只有她才是德才兼备、实至名归的皇后,也只有她才可以母仪天下,替代那个曾经德不配位的王氏;也只有这样才可以堵住长孙无忌、褚遂良等当初坚决反对立她为后的悠悠众人之口,让他们知道高宗之所以会费尽心力促成废王立武是多么正确英明的决定,而不是像反对者说的那样她仅以姿色示人,靠狐媚骗取宠溺。刚立后时,武则天的一举一动都可谓“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她稍有差错则会给她和高宗带来无穷尽的麻烦,她若处置不当,朝廷重臣弹劾非议她的同时,说不定还会再次易后;对高宗而言,他之前想要扭转“相权独大”局面所做的所有努力都将付诸东流,并且他本人还会被扣上昏庸无能的帽子。两害相较取其轻。所以,出于各方面的考虑,武则天都不会在这方面授人以柄,况且萧淑妃已死,她的两个长于深宫且年幼的女儿又能对武则天构成什么威胁呢?

此外,从《资治通鉴》记载二位公主下嫁翊卫的语言描述来看,好像她们嫁的并不好。但事实并非如此。首先,翊卫是官名。隋、唐时皇帝侍卫队由亲卫、勋卫、翊卫组成,合称三卫。翊卫为正八品上。四品官员之孙、五品官及上柱国之子,才能补充到翊卫队里。所以,三卫品秩虽低,但身份很高,且可由此升迁,为时人所重。清朝词人纳兰性德就曾是康熙皇帝的侍卫。纳兰性德是宰相纳兰明珠之子,身份尊贵非常。其次,义阳公主嫁的翊卫权毅后来当了袁州(治所在今江西省宜春市)刺史,宣城公主嫁的翊卫王遂古后来也升任颍州(治所在今安徽省阜阳市)刺史。这两家当时都是望族大户。据《唐故袁州刺史右监门卫将军驸马都尉天水权君墓志铭并序》记载:“高祖景宣,周使持节大将军,安、江、陵、荆四州总管,随、并、广、豫四州刺史,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侍中、散骑常侍、千金郡开国公……曾祖社玢,隋使持节仪同三司,淮、成二州诸军事,二州刺史,广川县开国公……祖弘寿,秦王府长史,天水郡开国公,陕东道大行台□丞,太仆卿,兵、户二部尚书,赠太子少师,卢国公……父知节,郇王府长史,沁、亳、润三州刺史,使持节桂州诸军事桂州都督。”[11]王遂古的祖父是右监门将军平舒公,父亲是歙州(治所在今安徽省黄山市)司马[12]。所以,论身份地位,这两人是配得上义阳、宣城二公主的。

应该说,武则天即便和萧淑妃生前有过节,但在人已经去世之后,完全会在对待其子女的态度上有大度表现。事实也确实如此,两公主出嫁后,武则天曾上表高宗:请求为“义阳、宣城二公主各增夫秩”[13],即升她们丈夫的官。这也说明,武则天的心胸没有那么狭隘。

其实,《旧唐书》的贬武立场与《新唐书》并无二致,只是略有节制。由《大唐新语》的“垂三十年不嫁”到《旧唐书》的含糊其辞,再由《新唐书》的“几四十不嫁”到《资治通鉴》的“逾三十不嫁”,变来变去,由于反武的立场没有变,所以,总也不能实事求是。

事实上,二位公主按古制也就是比同龄女子晚出嫁了一两年,至于说被幽禁了多少年,是有些夸大其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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