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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的规定及征收方式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也视为耕地占用,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耕地占用税的规定及征收方式

一、熟悉耕地占用税法律知识

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是由国务院于2007 年12 月1 日公布并于2008 年1月1 日起正式施行的。

耕地占用税是指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其实际占用耕地的面积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具有以下特点:

(1)征税目的在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

(2)征税对象为纳税人占用的耕地。

(3)征税环节为一次性课征,就改变耕地用途的行为一次性征收。

(4)耕地占用税税收收入专款专用,专用于耕地改良和开发。

(一)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单位”是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部队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二)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纳税人为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而占有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其中,“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也视为耕地占用,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

(三)耕地占用税的税率

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实行定额税率。耕地占用税的税额规定如下:

(1)人均耕地面积不超过1 亩(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下同),单位税额10—50元/平方米

(2)人均耕地面积超过1 亩但不超过2 亩,单位税额8—40 元/平方米。

(3)人均耕地面积超过2 亩但不超过3 亩,单位税额6—30 元/平方米。

(4)人均耕地面积超过3 亩,单位税额5—25 元/平方米。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根据人均耕地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额。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上述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情况核定。需要注意的是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的适用税额的平均水平,不得低于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平均税额。

【提示7-2】

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发达且人均耕地特别少的地区,适用税额可以适当提高,但是提高的部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适用税额的50% 。

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 。

(四)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

知识拓展:耕地占用税的优惠政策

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www.xing528.com)

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2. 纳税期限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 日内缴纳耕地占用税。

3. 纳税地点

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人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应当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纳税。

4. 纳税申报表

《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如表7-5 所示。

表7-5耕地占用税纳税申报表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二、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计算

(一)计税依据的确定

耕地占用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耕地占用税的计算公式为

【业务7-5】某企业经批准征用耕地3 000 平方米用于建造厂房, 当地适用耕地占用税税额为30 元/平方米,请协助该企业计算应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解析】应纳税额=3 000×30=90 000(元)

三、耕地占用税会计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置和核算依据

耕地占用税是按照实际占用耕地面积计算,一次性缴纳,因而可以不通过 “应交税费”账户核算,而是直接计入有关项目的成本费用之中。

(二)耕地占用税的会计处理

缴纳耕地占用税时,借记 “在建工程”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业务7-6】承接业务7-5,请协助该企业进行耕地占用税的会计处理。

【解析】缴纳耕地占用税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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