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所得税取得的各项收入减去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或者扣除金额后的余额。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不同,扣除费用标准也不同,需要按不同应税项目分项计算。
微课堂:个人所得税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减除3 500 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税法根据其收入水平,确定附加减除费用1 300 元。其计算公式为
(二)个体工商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收入总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运营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和营业外收入。成本、费用是指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损失是指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税金是指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收入总额是指纳税人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分得的经营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必要费用是指按月扣除3500 元。其计算公式为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知识拓展:“每次收入”的确定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以个人每次取得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即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 元,减除费用800 元;每次收入在4 000 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1)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 元的,公式为
(2)每次收入超过4 000 元的,公式为
【提示6-4】
在确定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在出租财产的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凭证,从其租赁收入中扣除。准予扣除的项目除了规定的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证明的有效凭证,证明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 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1)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 0元的,公式为
(2)每次收入超过4 000 元的,公式为
(五)财产转让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以个人每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中“每次”是指以一件财产的所有权一次转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其中财产原值是指:有价证券,为买入价以及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税费;建筑物,为建造费或者购进价值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土地使用权,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费用以及其他有关费用;机器设备、车船,为购进价格、运输费、安装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始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合理费用是指卖出财产时按规定计算的有关税费。其计算公式为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取得的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照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费用扣除标准,各项所得的应纳税额应分别计算。
(一)采用超额累进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1.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业务6-2】某居民纳税人张刚2017 年5 月工资3 800 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3 800-3 500=300(元)
应纳税额=300×3% =9(元)
【业务6-3】在我国某一外商投资企业的美籍专家史密斯,2017 年12 月份取得该企业发放的工资收入10 000 元人民币。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10 000- (3 500+1 300) =5 200(元)
应纳税额=5 200×20%-555 =485(元)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或劳动分红,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方法计算,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 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数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当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业务6-4】明达软件公司员工张某在2018 年1 月份取得公司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14 400 元, 当月工资4 000 元。试计算张某2018 年1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1 月份工资应纳税额= (4 000-3 500) ×3% =15(元)
商数=14 400 ÷12 =1 200,适用工资、薪金税率的第一级。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14 400×3% =432(元)
张某1 月份应纳税额=15+432=447(元)
2. 个体工商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业务6-5】某个体工商户经营一面粉加工厂,账证齐全,2017 年12 月全月营业额8000 元,购进小麦等原料费4 000 元,全月共缴纳水电费等700 元,缴纳其他税费合计300 元。当月支付给员工工资1 500 元。1 月至11 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9 000 元。试计算该个体工商户全年应纳税额。
【解析】12 月份的应纳税所得额=8 000-4 000-700-300-1 500=1 5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9 000+1 500=10 500(元)
全年应纳税额=10 500×5% =525(元)
3.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6-1 5)
【业务6-6】 2017 年1 月1 日,李某与某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承包期两年。2017 年取得承包经营利润47 000 元,此外还领取工资1900 元/月。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 (47 000+1 900 × 12)-3 500×12=27 800(元)
应纳税额=27 800 × 10%-750=2 030(元)
【提示6-5】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在一个会计年度中,承包经营或承租经营期限不足1 年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
【业务6-7】 2017 年3 月1 日,钱某与某企业签订承包合同经营商店,承包期3年。2017 年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150 000 元,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从经营利润中上缴承包费30 000 元。计算承包人2017 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150 000-30 000-3 500×10=85 000(元)
应纳税额=85 000 × 30%-9 750 = 15 750(元)
(二)采用比例税率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采用20%的比例税率,均实行按次计征办法。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因此应纳税额为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因实际上相当于特殊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因此应纳税额为
1.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劳务报酬所得使用20%的比例税率,其计算公式为
【业务6-8】 2017 年6 月,某歌星应邀一次演出,获得演出收入80 000 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80 000 × (1-20% ) =64 000(元)
应纳税额=64 000 × 40%-7 000 =18 600(元)
【业务6-9】某音乐老师在一家歌舞厅兼职,2017 年9 月份每星期到歌舞厅演奏钢琴三次,每次取得报酬200 元,9 月份共演唱12 次,共收入2 400 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200 × 12-800 =1 600(元)
应纳税额=1 600×20% = 320(元)
2. 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稿酬所得使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规定对应纳税额减征30% ,即实际税率14%。其计算公式为
【业务6-10】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在某晚报上连载三个月,每月取得稿酬4 000 元,然后送交出版社出版,一次取得稿费20 000 元。则该作家应如何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小说连载所得应纳税所得额=4 000×3× (1-20% ) =9 600(元)
小说连载所得应纳税额=9 600 × 20% × (1-30% ) = 1 344(元)
小说出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 000 × (1-20% ) =16 000(元)
小说出版所得应纳税额=16 000 × 20% × (1-30% ) = 2 240(元)
两次稿酬应纳税额=2 240+1 344=3 584(元)
注意:同一作品在包括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www.xing528.com)
3.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使用20%的比例税率,计算公式为
【业务6-11】王昊为某大学教授,为境内某企业提供一项专利技术的使用权,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50 000 元,计算王昊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50 000 × (1-20% ) =40 000(元)
应纳税额=40 000 ×20% = 8 000(元)
4.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租赁所得使用20%的比例税率。其计算公式为
【业务6-12】王某于2017 年将其自有的四间房屋出租给某公司经营用房,租期两年,全年租金42 000 元。王某每月缴纳营业税等税合计192.5 元。并与5 月份支付修缮费用1 800 元(有发票收据)。计算王某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
【解析】每次收入额=42 000÷12=3 500(元)
5 月份应纳税额= (3 500-192.5-800-800) ×20% =341.5(元)
6 月份应纳税额= (3 500-192.5-800-800) ×20% =341.5(元)
7 月份应纳税额= (3 500-192.5-200-800) ×20% =461.5(元)
其他月份应纳税额= (3 500-192.5-800) ×20% =501.5(元)
全年应纳税额=341.5×2+461.5+501.5 ×9=5 658(元)
【提示6-6】
对于个人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税。
【业务6-13】刘某于2017 年2 月份将其自有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居住,租期两年,全年租金18 000 元。计算王某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
【解析】每次(月)收入额=18 000 ÷12 =1 500(元)
每月应纳税额= (1 500-800) × 10% =70(元)
全年应纳税额=70×12=840(元)
本例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未考虑其他税费。如果对租金收入计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房产税等,还应从其税前收入中扣除才可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假定上例中, 当年2 月份因下水道堵塞找人修理,发生修理费200 元(有发票收据)。则2 月份和全年的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2 月份应纳税额= (1 500-200-800) ×10% =50(元)
全年应纳税额=70 × 11 +50=820(元)
5.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业务6-14】某人建房一幢,造价36 000 元,支付费用2 000 元。该人转让房屋,售价60 000 元,在买房过程中按规定支付交易费等有关费用2 500 元,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60 000- (36 000+2 000)-2 500 =19 500(元)
应纳税额=19 500×20%% =3 900(元)
【提示6-7】
个人通过拍卖市场取得的房屋拍卖收入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其房屋原值应按照纳税人提供的合法、完整、准确的凭证予以扣除;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统一按转让收入全额的3%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提示6-8】
(1)利息税要分段计算征免,居民储蓄存款利息,在1999 年10 月31 日前不征个人所得税;1999年11 月1 日至2007 年8 月14 日按照20%的税率征税;2007 年8 月15 日至2008 年10 月8 日按照5%的税率征税;2008 年10 月9 日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 自2005 年6 月13 日起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业务6-15】某居民2007 年1 月1 日存入1 年期定期存款100 000 元。假定年平均利率为4.745% , 2007 年12 月31 日把存款全部取出。其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1)每天的利息收入=100 000×4.745% ÷365=13(元)
(2)应纳税额=226× 13 ×20% +139× 13 ×5% =677.95(元)
【业务6-16】陈某在商场参加有奖销售过程中, 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 000 元。请按照规定计算商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陈某实际可得中奖金额。
【解析】 (1)应纳税额=20 000 ×20% =4 000(元)
(2)陈某实际可得金额=20 000-4 000 =16 000(元)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的特殊问题
(一)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计算公式为
【业务6-17】某歌星参加一次演唱会,取得出场收入80 000 元,将其中30 000 元通过民政局捐给了福利院。计算该歌星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 (1)未扣除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80 000× (1-20% ) =64 000(元)
(2)捐赠扣除限额=64 000×30% =19200(元)(实际捐赠额大于捐赠的扣除限额)
(3)应纳个人所得税= (64 000-19 200) ×30%-2 000=11 440(元)
(二)境外所得的税款扣除
在对纳税人的境外所得征税时,会存在境外所得已在来源国或地区缴税的实际情况。基于国家之间对同一所得因避免双重征税原则,我国在对纳税人的境外所得行使税收管辖权时,对该所的在境外已纳税额采取了分不同情况从应征税额中予以扣除的做法。
税法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外一个国家或地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低于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时,应当在中国缴纳差额部分;若境外已纳税额超过依照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时,其超过部分当年不得扣除,但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 年。
纳税义务人依照税法规定申请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时,应当提供境外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
【业务6-18】某纳税人在同一纳税年度,从A、 B 两国取得应税收入,其中在A国一公司任职,工资收入72 000 元(平均每月工资6 000 元),提供一项专利技术,收入30 000 元,两项收入已在A 国纳税5200 元;B 国出版著作获得稿费收入15 000 元,在B 国纳税1 720 元。计算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1) A 国已纳税额的扣减:
工资全年应纳税额= [(6 000-4 800) ×3%] ×12=432(元)
特许权应纳税额=30 000 × (1-20% ) ×20% =4 800(元)
因此,抵免限额为5 232 元(432+4 800),已纳税额5 200 元,应补32 元。
(2) B 国已纳税额的扣减:
15 000× (1-20% ) ×20% × (1-30% ) =1 680(元)
即其抵免限额为1 680 元,已纳税额1 720 元,超出抵减限额40 元,不能在本年扣除,但可以在以后5 个纳税年度的该国家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减。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人共同取得一项所得
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人共同取得一项所得的,可以对每个人分得的收入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的应纳税款。
【业务6-19】张敏和李慧合著一本书,共取得稿费所得7 500 元,其中,张敏分得4 500 元,李慧分得3 000 元。分别计算两人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解析】张敏应纳税款=4 500× (1-20% ) ×20% × (1-30% ) =504(元)
李慧应纳税额= (3 000-800) × 20 % × (1-30% ) =308(元)
(四)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凡是在中国居住未满一个月并仅就一个月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的,均应以全月工资、薪金所得为依据计算实际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如果属于上述情况的个人取得的是日工资、薪金,应以日工资、薪金以当月天数换算成当月工资、薪金后,在按上述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业务6-20】美国公民迈克2017 年9 月1 日受美国某公司委派到中国境内某企业安装一种设备,9 月20 日回国,期间从中国境内企业领取工资6 000 元,则计算该人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解析】应纳税额= [(6 000 × 30÷20-4 800) ×10%-105] ×20÷30=210(元)
(五)一人兼有多项应税所得
纳税人同时取得两项或两项以上应税所得时,除税法规定应合并计税的外,其余应税项目应就其所得分项分别计算纳税。税法规定应同项合并计税的应税所得有: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等。纳税人兼有不同项目所得时,应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业务6-21】高级工程师薛凡2017 年12 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4 000 元, 同时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5 000 元;为某装饰公司装饰设计,取得设计费10 000 元;取得股利收入2 000 元;取得特许权使用费2 500 元。则计算薛凡12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 (1)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 (4 000-3 500) ×3% =15(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5 000×3% =150(元)
(确定适用商数=5 000÷ 12=416.67,适用工资、薪金税率的第一级)
(3)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10 000 × (1-20% ) ×20% =1 600(元)
(4)股息所得应纳税额2 000 ×20% =400(元)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 (2 500-800) ×20% =340(元)
12 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5+150+1 600+400+340=2 5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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