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普惠金融发展与减贫关系研究现状
Jalilian和Kirkpatrick(2001)分析了金融发展与减贫之间的关系,采用26个国家的关于两者的调查数据为研究样本,首先使用最小二乘法验证了金融与经济之间的关系,其次验证了经济与贫困的关系,实证结果表明,金融发展可以通过带动经济增长来发挥减贫的效应,在发展中国家,金融发展水平提高1%,贫困人口的收入将增加0.4%。Jeanneney和Kpodar(2005)选取第三世界国家关于金融发展与贫困减少关系的数据,时间跨度为1966—2000年,在构建的贫困计量模型中,分析了金融发展与金融波动对贫困的影响,证实了这两个因素对减贫的影响。Burgess和Pande(2005)以印度贫困地区的扶贫农村银行为例,研究时间跨度为1977—1990年,实证验证贫困人口直接参与银行金融机构活动是怎样影响地区的贫困发生率的。研究结果表明,如果在这些地区设立金融机构的数量每增加一个百分点,贫困发生率相应地下降0.34%。Geda和Shimeles等(2006)以埃塞俄比亚为研究区域,研究了该国1994—2000年6年间的农村与城市贫困与金融数据,构建了金融与贫困关系模型,验证了金融与贫困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金融借贷对于消费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此认为金融发展对贫困人口发展是有利的。
2.国内普惠金融发展与减贫关系研究现状(www.xing528.com)
苏静(2015)研究了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对于农村减贫效应的影响,发现农村金融促进农村贫困缓减的总体效应显著,且大体上呈现先下降后上升的动态趋势,农村金融在促进农村贫困缓减的过程中的直接效应与中介效应均显著。郝依梅和夏咏等(2016)从普惠金融直接影响农村贫困和普惠金融通过经济发展、收入分配等间接影响农村贫困两种途径阐述了普惠金融发展的减贫机制。李可(2016)测算了我国农村地区普惠金融与农村地区贫困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水平越高,贫困程度就越低。郝依梅和夏咏等(2017)以新疆南部24个地区为研究区域,研究时间跨度为2008—2013年,采用固定效应模型分析了这个区域的普惠金融发展与减贫之间的关系,得出该地区普惠金融发展与减贫之间具有显著的正向关系,其中,农村万人金融机构服务人员、金融服务可得性、金融服务使用有效性对贫困减缓呈正效应,农村万人拥有金融网点数、金融服务使用度对贫困减缓呈负效应。马彧菲和杜朝运(2017)利用我国省级区域2005—2013年的普惠金融指数和包容性增长指数,实证检验了普惠金融对减贫的作用机制,研究发现,总体上,普惠金融是有利于贫困减缓的,普惠金融指数的变化可以解释贫困减缓变化的15%。朱一鸣和王伟(2017)分析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地区的普惠金融发展促进减贫增收的内在机制,研究表明对于贫困地区,经济增长是普惠金融促进减贫的中介;对于非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是普惠金融减贫效应存在的中介。卢盼盼和张长全(2017)的研究表明,对于没有得到金融服务帮助的贫困收入家庭只能进行储蓄保值,这会让贫困家庭陷入贫困陷阱;但对于获得金融服务支持的贫困家庭,他们有机会获得银行信贷产品,然后进行投资回报高的项目,因而这些家庭通过金融扶持跨过贫困线,实现脱贫。董玉峰和李泽卉等(2018)阐释了普惠金融发展对减贫的作用路径,认为普惠金融发展不仅提升了金融服务可获得性,而且带动了经济增长,从而提高了贫困户的收入。
综上所述,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视角对普惠金融、贫困、贫困减缓等进行了研究,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值得学习和借鉴。但以往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多数考察对象是基于全国范围内或省级单位,对于县级区域之间的农村金融发展与减贫关系缺少系统性探索;二是以往研究多是对于普惠金融发展与减贫之间的实证研究,缺少关于普惠金融发展如何影响农村地区减贫效应的机制分析;三是在贫困的度量上,当前研究较多采用农民收入、地区GDP增长值来测度贫困程度。因此,有必要在一个统一框架下分析落后地区,特别是西部欠发达地区普惠金融发展对减贫的作用机理、影响效应,为深入认识西部地区普惠金融发展与贫困缓减问题提供可靠的理论和实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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