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平等的,不论彼此地位多么悬殊,男女双方只要产生了爱情,就不再有高低贵贱之分。但彼此平等的爱情并不意味着不发生倾斜与困惑。在男女情爱的磁场里,一方如果过于倾心和过多投人,另一方就会产生负重感,爱的平衡就会被爱的沉重所打破。所以,爱并不是男女双方欲望的任意宣泄,并不是彼此随便就能达到完美之境界的,就是说,爱也需要思想,需要艺术,要想平衡爱,必须首先平衡自己。
如果全身心奉献事业而不能顾及家庭,就应该及早在事业与家庭间作出抉择。
人类的婚姻关系中,幸福与不幸,规律性、共性总是有的。一般说来,欢乐的家庭,总是接近一种默契的平等,一种在贫富苦乐中悠然不变的相知与扶助,一种夫妇双方努力于同步发展(事业、人品或心灵)的自尊、独立与对配偶的尊重与器重。而悲剧式的婚姻,则往往相反。除社会原因渗透和自制家酿的苦酒之外,十分相似的特点是把婚姻理解为占有对方。
把精力过多地投入到事业之中的男女,必然在家庭方面有所失:因为事业与家庭之间有时也存在着严重冲突——一方奔忙于事业,不再顾家;另一方似被冷落,气愤难平。但只要透过冲突的层层波澜,便可看到,其间隐藏的深层心理,是“占有”爱的企望与不能坦诚沟通的障碍。
事业与婚姻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个问题讨论已久,但似乎总是停留在时间的分配上。好像“一方牺牲”,给另一方腾出时间;或双方都划分好“承包项目”(指家务分配);或仰仗家务劳动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等等,就会使矛盾缓解。
这实际上是把这类婚姻矛盾外在化和表面化了。且不说国外的居里夫妇事业与生活的和谐;撒切尔夫人每日下厨等等;我国在同样的物质条件下,夫妇事业都有所成而婚姻美满的事例,更是比比皆是。
问题只在人们对情感的不同理解。(www.xing528.com)
事业与婚姻的关系,主要是夫妇两人的事。一日有限的时间如何分配,测量着不同的夫妇对情感不同的理解。无论“事业型”的,还是“生活型”的,如果都心安理得地认为配偶属于自己,该为自己的意愿让路,这种“占有欲”恰恰就是婚姻悲剧的根。
比如,为事业而废寝忘食,对单身汉来说,那完全是自己的事,但决定与另一个结为夫妇时,心中就应当同时装进了两个人,因为每个人都有独立发展自己的权利,都有自己应当得到的器重与价值。如果一方在事业的大旗下,“顾不上”做家务,而使另一方家事繁累,这是一种道貌岸然的占有。如果全身心奉献事业而不能顾及家庭,就应该及早在事业与家庭间作出抉择。林巧稚割舍爱情,献身医学,至今感人至深。但如果希望鱼与熊掌兼而得之的话,就应自愿担负起婚姻所要求的义务。
那些一心要求为自己的事业而牺牲配偶自身的发展,由他人去做繁杂的家务而自己坐享其成,应该说,骨子里十分自私。
夫妇双方,没有一方必须为另一方牺牲。自愿的相助是高尚的,但这不是被迫的牺牲,而是夫妇双方共同进入了同一项事业,实现着双方共同的志趣与愿望。著名译作家傅雷的每一份文稿,每一封信件,都由夫人整理、誉清,提出修改意见,并珍重保存。其间的相濡以沫,是至死不渝的情深意切。
企望用家务事的锁链拉住配偶,这是愚昧的自私。要知道,一个人的天地只有十几平方米时,“家”就似枯井了。企图占有爱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爱绝不是能被占有的东西。“占有”实际是藩篱,使人与幸福无缘,使一方要么远遁,要么偷偷寻求“篱外芳草”。
所以,为了得到真爱,千万不能抱有占有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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