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在国际环境保护领域和国际贸易领域发生了两件大事:其一是标志着环境保护运动新高潮到来的1992年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其二是标志着国际贸易自由化达到了新高度并有了制度化保障的1995年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这两件大事体现着世界发展的两个不同趋势,环境保护所希冀的是控制某些国际贸易,贸易自由化则是希望取消所有贸易障碍。二者将环境保护与贸易间的关系推进到了一个历史的新阶段,同时,这两大潮流的相互碰撞与交流也催生了国际环境法领域引人关注的环境保护与贸易自由议题。
“环境与贸易”这一热点问题的产生并非偶然。这是因为任何生产、生活都是在一定的自然基础上展开的。从深层次来看,具有内在增长机制的贸易活动对自然资源需求的无限性和具有内在稳定性机制的生态环境对资源供给的有限性之间具有矛盾的关系,贸易的增长和发展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发展的客观要求,而生态环境的平衡稳定则是一种客观自然规律,不以人类的意志为转移。以前,环境问题一直被错误地认为是一个区域性的问题,是一个国内问题,环境问题的解决由一国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关注程度决定。今天,伴随着人类工业文明的积淀,随着国际贸易活动的强化和环境与资源的恶化,环境问题已由潜在的、幕后的危机演变成为再也不容人类忽视的突出问题。现实告诉我们:环境问题无国界,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全球变暖、水土流失,物种濒临灭绝、危险废弃物的越境转移、大气污染、臭氧层破坏、森林剧减等严重困扰人类的环境问题无不与国际贸易密切相关。
20世纪90年代,随着全球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和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多边环境条约试图抑制自由贸易体制中不利于环境的消极方面,或试图以与贸易有关的措施促进环境保护,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一系列重要文件,如《里约热内卢环境与发展宣言》《21世纪议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等无不对国际贸易中不利于环境保护的因素予以了限制。日益高涨的环境保护意识波及世界的各个角落,对全球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1995年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则是取消贸易壁垒,促进贸易的全球化和自由化。这就使得两股潮流必然会在一定的情况下发生交集。这主要表现为国家的宏观决策者担心环境保护的代价或费用可能影响该国在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力。与此相反,环境保护者则认为环境恶化已成为全球危机,各国应毫不迟疑地采取对策,即便因此在短期内牺牲一些经济利益也是值得的,强调自由贸易对环境的消极影响。此外,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在贸易与环境的关系问题上存在较大的分歧。因此,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对环境保护与贸易问题往往有着不同的理解和主张。(www.xing528.com)
总而言之,环境保护与贸易的关系是一个十分复杂且内容广泛的课题,它涉及多边环境协定中的贸易限制措施、多边贸易体制下的环境保护条款以及与环境有关的单边贸易措施并涉及条约法、知识产权法、服务贸易法、争端解决程序法等许多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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