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A国是否应向D国支付空气净化部分费用

A国是否应向D国支付空气净化部分费用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穿越国家边界的二氧化硫在时段和距离上的流量数据,以及可能引起远距离跨界大气污染的国家政策和一般工业发展的重大变化和潜在影响等都应与可能受不利影响国交流信息。

A国是否应向D国支付空气净化部分费用

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各国拥有按照其本国的环境与发展政策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并负有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或在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或在各国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的责任。在本事件中,A国在本国境内利用煤粉发电厂生产电力,这种行为本身从实体上分析并没有违反国际法,即A国承担的并非传统的基于不法行为的国家责任。该行为的性质是国际法上不加禁止的行为,正由于这一行为污染了D国的空气、湖泊和溪流,使得湖里的鱼不能安全食用,给D国造成了有形的重大的环境损害的事实,所以A国应承担跨界损害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国际法上的损害,不仅包括对人、财产和环境的损害,还包括为遏制或尽量减少跨界损害性影响而采取的防范治理措施的费用。此外,根据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的相关国际环境公约,要求缔约方努力限制和最大限度地逐步减少和防止空气污染,包括远距离跨界污染。并且应通过信息交流、磋商、研究和监测等手段制定控制空气污染物质排放的政策和战略。所以缔约国有义务制定包括空气质量管理制度,与平衡发展协调一致的控制措施,和应用经济上可行的最佳政策和战略。在此尤为重要的是缔约方的国际合作义务。具体包括研究开发、信息交流、监测和评价等领域内的国际合作。对于穿越国家边界的二氧化硫在时段和距离上的流量数据,以及可能引起远距离跨界大气污染的国家政策和一般工业发展的重大变化和潜在影响等都应与可能受不利影响国交流信息。在本事件中,由于A国的煤粉发电厂阻碍了D国的净化空气和水质的一系列措施的效果,且A国对于本国领土内实施的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火力发电行为,没有与可能受影响国家进行信息交流和磋商,在程序上违反其应承担的国际义务,所以应承担部分净化空气的费用。(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