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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界河流治理的途径-国际环境法案例解析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跨界河流治理历程中,多国合作的起步阶段是最困难的,需要达成共识、确定问题在哪里。首先,莱茵河沿岸国树立了一体化系统生态修复理念。当沿岸国意识到过多的人为作用对河流自然发展规律的破坏,莱茵河流域治理开始探索河流的动态和一体化治理,即注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结合,以及源头控制、分散治理。与此同时,ICPR成员国意识到,在处理莱茵河污染问题上需要专门的组织进行协调并提供建议。

跨界河流治理的途径-国际环境法案例解析

在跨界河流治理历程中,多国合作的起步阶段是最困难的,需要达成共识、确定问题在哪里。

莱茵河流域治理可追溯至20世纪中叶,1950年7月,由荷兰提议成立莱茵河保护国际委员会(ICPR),早期成员有荷兰、德国、卢森堡、法国和瑞士,共同应对莱茵河污染问题。ICPR成立初期走过不少弯路,经过60多年不断改进,该组织已发展成较为成功的合作机构。它不仅设有政府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参加的监督各国计划实施的观察员小组,而且设有许多技术和专业协调工作组,包括水质、生态、排放、防洪可持续发展规划等工作小组,将治理、环保、防洪和发展融为一体,形成了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科学理念和整体战略。

首先,莱茵河沿岸国树立了一体化系统生态修复理念。在欧洲工业化进程中,莱茵河沿岸各国都对其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发,采取了大量的工程措施,如筑坝、河道疏浚,以及裁弯取直、截断小支流等,河流空间因此遭到蚕食,引发许多不良结果。当沿岸国意识到过多的人为作用对河流自然发展规律的破坏,莱茵河流域治理开始探索河流的动态和一体化治理,即注重工程和非工程措施的结合,以及源头控制、分散治理。

其次,针对当时莱茵河面临的污染问题,沿岸国把建立检测机构并兴建污水处理设备,确定为优先解决的问题,这不仅体现了以科学方法和实事求是为原则,而且找准了问题的突破口,达成了共识的基础。ICPR最初确定为对莱茵河污染进行调查研究,并对氯化物污染源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法国钾矿排放物占据氯化物污染源之首(占总排放量的1/3),德国位居第二。与此同时,ICPR成员国意识到,在处理莱茵河污染问题上需要专门的组织进行协调并提供建议。1976年,各成员国签署了《控制化学污染公约》《控制氯化物污染公约》,要求各成员国建立监测系统和水质预警系统,控制化学物质的排放标准。(www.xing528.com)

再次,建立量化指标体系和各种生态修复模式。为了确保水体保护与治理的有效性,保护莱茵河委员会在莱茵河及其支流建立了水质监测站,从瑞士至荷兰共设有57个监测站点,通过最先进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对莱茵河进行监控,形成监测网络。每个监测站还设有水质预警系统,通过连续生物监测和水质实时在线监测,能及时对短期和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故进行预警。ICPR和莱茵河水文组织(CHR)于1990年共同开发了“莱茵河预警模型”,对莱茵河水质进行实时监测,防止突发性污染事故。

最后,还建立了流域信息互通平台。ICPR致力于推动行动计划的有力实施,同时注重各国间的密切合作与协调。其所建立的“国际警报方案”是莱茵河沿岸各国的信息互通平台,当发现污染物时,在瑞士、法国、德国和荷兰设置的7个警报中心能够及时沟通,迅速确认污染物来源,并发布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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