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T第20条的例外条款允许成员出于维护公共道德、保护人类及动物的生命健康、保护可枯竭的自然资源等原因违背GATT以及《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一切规定采取限制措施。这使一般例外条款在GATT/WTO所有例外中的地位显得特别突出。但该条款行文比较晦涩难懂,内容也比较笼统概括,并且没有补偿、批准甚至通知要求,这使它在实践中更可能被成员滥用,也使得因援用本条款而引起的争端解决难以进行。在GATT/WTO历史上,援引一般例外条款的案例数量并不少。从目前通过争端解决报告来看,由于对例外条款本身的适用趋向于严格的限制,最终援引成功的只有GATT时期的美国汽车弹簧配件进口案和本案。本案对GATT第20条(b)的分析适用很好地体现了争端解决机构对于GATT第20条一般例外条款适用的一般规则。首先,例外条款的设计理念,在于为违反协定义务的成员方另外开辟一条合法的免责途径。因此,成员方援引该条款的基础必须是违反了其他的协定义务,如果本着其他条款成员方就可以获得正当性,那么就没有援引一般例外条款的必要。本案中专家组也是先论证争议措施违反GATT第3条第4款,然后再进行第20条适用的审查。其次,第20条包括两部分,适用于整个条款的前言部分主要规定了贸易措施的适用方式,第二部分具体规定了贸易措施的各项政策性目标(内容),一项违反了其他条款义务的措施,只有满足了这两部分的内容,才可获得正当性。在分析次序上,遵循内容到前言依次审查,即先分析有关措施是否符合第20条各单项例外的要求,如果符合就获得临时正当性,然后根据前言部分进行审查,如果完全符合,才可获得最终正当性。最后,各项例外是否适用须满足相应的限定性条件。如本案中专家组在分析第20条(b)时,就依此对两个必须满足的条件进行了审查。(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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