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马绍尔群岛向国际法院针对中国、朝鲜、法国、印度、以色列、巴基斯坦、俄罗斯、英国和美国这九个据称拥有核武器的国家提交请求书,认为这九国没有就尽早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进行谈判,请求国际法院宣布这九国违反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一般国际法。马绍尔群岛提交请求书,对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提起诉讼,指控该国未履行及早停止核军备竞赛和实行核裁军的有关义务。由于巴基斯坦曾按照《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款发表过单方面声明,承认国际法院的管辖权。国际法院在收到马绍尔群岛的请求书后,将马绍尔群岛诉巴基斯坦关于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谈判义务案列入国际法院的案件总表。马绍尔群岛宣称,“《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6条所载各项义务不仅仅是条约义务,这些义务也单独存在于习惯国际法中”并作为习惯国际法适用于所有国家,巴基斯坦违反了有关停止核军备竞赛和核裁军谈判的习惯国际法义务。还请求法院命令巴基斯坦从判决之日起一年内采取一切必要步骤,履行上述义务,包括必要时寻求真诚地开启谈判,以期缔结一项关于在严格有效的国际监督下实现全面核裁军的公约。为支持其起诉巴基斯坦的请求书,请求国援引《国际法院规约》第36条第2项作为法院管辖权的依据,并提及马绍尔群岛和巴基斯坦分别于2013年4月24日和1960年9月13日根据上述规定作出的接受国际法院强制管辖权的声明。
在2014年7月9日的一份普通照会中,巴基斯坦除其他表示外,该国“深思熟虑后认为,国际法院没有管辖权”,并“认为所涉请求书不可受理”。国际法院院长于2014年7月10日发布命令,决定书状应首先讨论法院管辖权和请求书的可受理性问题,并设定2015年1月12日为马绍尔群岛提交诉状的时限,2015年7月17日为巴基斯坦提出辩诉状的时限。(www.xing528.com)
2016年3月8日,国际法院举行了有关法院管辖权和请求书可受理性问题的公开审讯。在口述程序开始之前,巴基斯坦通知国际法院说,它将不参加审讯,因为它“不认为参与对已通过辩诉状提交的内容有任何补充”。因此,审讯期间仅由马绍尔群岛陈述论点。国际法院未举行第二轮口头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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