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意大利的法律责任及国际环境法案例解析

意大利的法律责任及国际环境法案例解析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意大利公司需要对该事件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意大利政府也有义务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知情同意”要求进口国和过境国应该设立管理通知接受与回复的主管当局,该主管当局应被授权能够处理批准越境转移的相关事项。本事件中,意大利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并未经过尼日利亚当局的知情同意。在出现非法运输情况时,国家应承担责任。[6]可见,意大利必须承担废物的再进口责任。最后是赔偿责任。

意大利的法律责任及国际环境法案例解析

“尊重国家主权和不损害国外环境”是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本事件造成科科港生态环境破坏、人员伤亡的危险废物是由意大利所属公司从欧洲各国以及美国收集来的,欧洲各国与美国属于废物的生产者,意大利公司是废物的收集者和出口者,而且,在危险废物运输返回意大利的过程中,因为港口当地政府拒绝停靠,而将载有危险废物的船只停留在公海上,存在导致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造成损害的风险。所以,意大利公司需要对该事件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意大利政府也有义务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首先,作为出口国有责任通过本国指定的部门或要求危险废物的产生者或出口者将危险废物或其他危险废物越境转移的情况,通知准备进口的和过境的国家,而且通知的情况应该详细,使进口国和过境国的有关部门能够评价废物转移的性质和危险。并且,进口国和过境国无论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转移、不允许转移,还是要求进一步提供资料,都应书面答复通知者。进口国在答复中,必须证实存在一份出口者与处置者之间的合同,并详细说明对有关废物的环境无害管理方法。在通知者收到进口国的书面同意及确认上述合同前,出口国不应该允许转移。这就是后来被明文载入《巴塞尔公约》的要求,即事先通知、允许过境和知情同意的“事先知情同意”程序。“事先通知”要求进口国、出口者须尽到事先通知的义务,拟接受国有多重选择,可以接受、可以拒绝、可以附条件接受或要求获取更多的资料。“允许过境”则要求出口国必须将相关信息通知过境国的主管部门,过境国主管部门在收到信息后应迅速告知通知人,此处可以有不同选择,既向通知人表示无条件或者附条件接受过境转移,也可以拒绝过境,还可以要求进一步资料。“知情同意”要求进口国和过境国应该设立管理通知接受与回复的主管当局,该主管当局应被授权能够处理批准越境转移的相关事项。本事件中,意大利转移危险废物的行为并未经过尼日利亚当局的知情同意。

其次,无论是危险废物还是其他废物的非法运输皆为犯罪行为。在出现非法运输情况时,国家应承担责任。由于出口者或产生者没有向所有有关国家发出通知或没有得到一个有关国家的同意或通过伪造、谎报和欺诈而取得有关国家的同意或与文件所列材料不符或违反国际法的一般原则造成危险废物或其他废物的蓄意处置(例如倾斜)等的非法运输,则出口国应确保在被告知此种非法运输情况后由出口者或产生者或由它自己运回出口国。于本事件中,危险废物出口者或产生者并没有向尼日利亚发出通知,也没有得到尼日利亚的同意,其行为明显属于“非法运输”。

再次,如果在进口国通知出口国不能对危险废物做出环境上无害的处置替代安排,出口国应确保出口者将废物运回出口国。这样,环境无害管理的责任就由废物产生国承担。此即“废物再进口责任”。[6]可见,意大利必须承担废物的再进口责任。(www.xing528.com)

最后是赔偿责任。鉴于危险废物所产生的严重后果,正如后来的1999年12月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五次大会通过的《关于责任与赔偿问题的议定书》在确定严格赔偿责任为责任基础的同时,也规定了赔偿责任的限额[7](议定书附件B)。同时,也犹如该议定书第6条所规定的一定的预防措施,这是国际环境法“预防原则”的体现。亦即,赔偿包括了预防措施和恢复措施所涉及的费用,即采取预防措施的合理费用也由承担赔偿责任者而不是由采取措施者来承担。[8]

综上所述,意大利毫无疑问需要承担义务将这些危险废物运回自己国内,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