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商标使用时间的判断,与商标使用其他要件的情况不同。其他的要件,比如商标使用的地域,与特定商品或服务的关联,在网络环境下出现了模糊和淡化,因此需要确立一定的规则来对具体的商标使用情形进行评价,来作出是否属于在某一地域的使用,是否属于在特定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的判断。但商标使用时间在网络环境中的判断其实是如何记录或者固定商标使用时间的问题,更多地体现为证据收集和程序方面的意义,因此,网络环境下商标使用时间的记录与网络环境下商标使用的固定和收集往往是同一过程。
现有商标法律制度中,商标的使用必须要有确定的使用时间,才能够实现其在商标法律制度中的作用和意义。但与传统有形市场不同,网络环境下的商标使用时间由于网络的虚拟性等特征,变得不再那么容易记录。
传统有形市场中的商标使用,不仅是发生在具体的物理空间范围内,而且是发生在一定的时间中,该使用总是以一定的物理存在形式的物质为载体,这些有形载体的存在就极为方便地记录了该商标使用发生的时间。(www.xing528.com)
但在网络环境中,虽然商标的使用必然发生在一定的时间上,但当消费者访问该商标使用的位置、了解到该使用的情况并受该使用的影响时,网络显示的始终是该访问当时的时间。在网络中,既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只有现在。[33]网络具有虚拟性,并不依赖具体的物理形式而存在,因此,网络上并没有像传统有形市场中的那样的物质载体来记录商标使用的情况,包括时间。网络又具有信息性,是数以亿万计的信息的组合,而当消费者进行访问时,看到的也总是其访问当时的信息,而之前的信息无法看到,之后的信息也无从预见。因此,网络本身对时间概念的模糊,使得在网络环境中商标使用的具体时间的体现和记录变得并不当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环境下商标使用时间的判断面临着困境,而所要解决的问题其实是一个证据的问题、证明的问题,是如何在法律意义上明确在实际中已经存在的商标使用与特定时间的关联,如何在信息化、易变的网络环境中去记录该商标使用在特定时间发生的事实。
商标在网络中的使用显示在网络页面中,该情形被网络浏览者浏览到的时间即为该商标使用对网络浏览者产生影响的时间,也可以视作该商标使用的时间,网络中的商标使用的情形,可以通过网页打印的方式记录在纸质材料中,而在该打印件的下方会根据打印该网页的电脑中所使用的时间显示打印该文件的时间,在正常情况下,打印文件显示的该时间就应该是浏览到该商标使用情形的时间,也可以视作是商标在网络中使用的特定时间。但问题是,该打印文件是以复印件的形式存在的,其中所显示的信息,包括特定的时间均是有被改动的可能的,而且,该特定时间是根据打印该文件的电脑中所使用的时间来显示的,通过改动该打印电脑中的时间,也可以非常方便地对该显示的时间进行改动。因此,如何去记录在特定时间商标在网络中进行使用的事实,就是判断网络环境下商标使用时间的关键。而这一使用时间的记录过程与网络商标使用的固定和收集过程往往是一同完成的,正因如此,笔者将网络环境下商标使用时间的判断问题纳入本节来进行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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