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发展几千年来,都是在创新过程中淘汰原有的事物,竞争取胜已经深深地嵌刻在我们的遗传基因中,而今人民突然发现工业化带来的现代文明生活、生产方式并非一切都是童话般的美好,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旧,如重拾“国学”、叙述回不去的“乡愁”。在国际舞台上,发展中国家很好地抓住了时机,针对发达国家工业化中的传统知识因素主张权利。无奈如何关照这些曾经的主流文化和资源,面临着不仅仅是制度上的难题。所以,对于这些“宝贝”的学问,我们还处于研究的初级阶段。
在这样的初级阶段,学者们研究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传统知识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就,有的还付诸实施并产生了一定的实效,是值得肯定的。然而这种思路也是无奈之举,因为目前找不到更好的保护方法。从研究选题的提出来说,社会需求是学术研究的直接动力。传统知识问题的提出首先是发展中国家崛起的体现,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工业化国家斗争取得成功的体现之一。相应的社区居民,包括原住民族、部落的成员,也希望能够利用现代政治机构和法治体系来保护他们尽可能多的利益,限制外来人员的市场性开发利用。从研究领域的理论基础来说,从已知熟知事物出发探究未知或相对陌生的事物,是普遍的认识规律。现代法律制度体系的有效及其运行机制完善,已经渗入社会体系的每一方面和每一个角落,人们很难在完全脱离现代法律制度体系下创设一套完全不同的制度体系。研究人员基本上是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人员,他们习惯于以知识产权理论与制度的视阈考察、解析传统知识问题,提出建构传统知识概念体系及其问题的解决思路。从研究问题的方法来说,类比推理的思维方法和比较借鉴的研究方法,是法学研究中常用的方法,国际组织的活动及其文件、少数发展中国家的立法尝试,直接推进了我国学者运用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传统知识问题。
在这样的初级阶段,也孕育着各种新的可能,在具有浓厚民间色彩的传统知识问题上走出新路,形成新的理论学说。社会发展、经济增长需要法律制度,而这样的法律制度基本上是具有共性的,在全球范围内可以相互借鉴、移植。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建设,很多也是学习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制建设及法学研究中的一些不足显现,其中一个问题就是法学研究理论关注外来资源过多而关注本土资源不足,重视法律制度的共性过多而重视中国社会尤其是民间社会的个性不足。在目前情况下,我国的法学研究应当回到中国,回到中国的现实,注重解决社会现实中的本土问题。民族的,也就是世界的,在传统知识问题上呼唤着新的突破,如果能从实际出发、调查归纳,形成新的理论、方法和制度建设,就有可能是真正的学问、有实际贡献的学问。
The Internationaliz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ystem and the Folk Nature of Our Traditional Knowledge:The Analysis of Traditional Knowledge High-Frequent Cited Papers on the Basis of CNKI's Statistics
Lan Shourong
Abstract:Some legal system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recognized does not meet the reality of our country,such as traditional knowledge issues.According to the statistics of CNKI,on the basis of High-frequent Cited Papers analysis,we can see that most papers on traditional knowledge analyze how to protect our traditional knowledge with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heories and institutions.Now,scholars believe that the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ystem is for the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protection and economic interest incentives of modern market economy,and does not conform to the folk characteristics of traditional knowledge.Analysis of these social problems with Chinese folk characteristics,to carry out the investigation,while from the problem oriented investigation,induction,to analyze problems,solve the problem of thinking.
Keywords:High-frequent Cited Paper;Traditional Knowledge;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Customary Law
【注释】
[1]同一时期,我国国家机构经过严格评审立项的课题项目,以“传统知识”为题的数量众多,项目都有国家经费的支持,但很遗憾的是其学术论文无一上榜。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有:国家社科基金2005年项目“西部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05XFX009)、国家社科基金2007年项目“少数民族传统知识的现代利用与保护研究——以武陵地区土家族为例”(07BMZ025)、国家社科基金2015年青年项目“中医药传统知识防御性保护问题研究”(15CFX05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建构侗族传统知识在森林可持续经营中的作用及政策涵义”(71163006)、国家软科学课题2013年项目“传统文化产业创新的知识产权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2005年度一般项目“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05JD820059)、教育部2010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与自然保育有关的传统知识法律保护制度研究”(10XJA820006)、教育部2011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知识产权战略视野下新疆传统知识法律保护研究”(11YJA820073)、教育部2013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云南哈尼族梯田文化遗产核心区元阳梯田稻作品种多样性与传统知识研究”(13XJA850001)、国家知识产权局2012年软科学研究项目“遗传资源及传统知识保护制度的实施状况评估与制度完善研究”(SS12-A-12)、司法部2004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传统知识的地方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5404SFB2034)、司法部2007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中医药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07SFB5022)、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2015年科研项目“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保护研究——以生态知识、医药知识、民间艺术表达、民间技术为中心”(05ZN07)、环境保护部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项目“气候变化对传统知识的影响及其适应关系研究”(1441Z0003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和传承人制度研究”(ZYYP-2010[00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研行业专项“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技术研究”(201307005)。
[2]郑成思:《传统知识与两类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2002年第4期。
[3]郑成思:《传统知识与两类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2002年第4期。
[4]张澎、腾建旭:《WTO背景下原住民族传统知识遗产保护策略及其对区域民族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年第10期。
[5]蓝寿荣、朱雪忠:《土家族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科技与法律》2003年第4期。
[6]朱雪忠:《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7]崔国斌:《否弃集体作者观——民间文艺版权难题的终结》,《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5期。
[8]崔国斌:《传统知识保护的困境》,载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编:《专利法研究(2002)》,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版。
[9]薛达元、郭泺:《论传统知识的概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2009年第2期。
[10]朱雪忠:《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初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11]古祖雪:《论传统知识的可知识产权性》,《厦门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12]宋红松:《传统知识与知识产权》,《电子知识产权》2003年第3期。(www.xing528.com)
[13]严永和:《传统知识的“新颖性”分析》,《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
[14]胡丽君:《传统知识与知识产权》,《中华商标》2003年第9期。
[15]朱雪忠:《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初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16]严永和:《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与制度框架——以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为例》,《民族研究》2006年第2期。
[17]宋红松:《传统知识与知识产权》,《电子知识产权》2003年第3期。
[18]唐晓帆、郭建军:《传统医药的著作权和数据库保护》,《知识产权》2005年第3期。
[19]管育鹰:《传统知识及传统文化表达的法律保护问题》,《贵州师范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
[20]朱雪忠:《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初探》,《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21]薛达元:《建立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国家制度:写在〈名古屋议定书〉生效之际》,《生物多样性》2014年第5期。
[22]郑成思:《传统知识与两类知识产权的保护》,《知识产权》2002年第4期。
[23]马治国、权彦敏:《基于TPIPs框架下的传统知识保护问题》,《西安交通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24]秦天宝:《秘鲁对遗传资源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及对我国的启示》,《科技与法律》2005年第4期。
[25]崔国斌:《传统知识保护的困境》,载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编:《专利法研究(2002)》,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2年版,第228页。
[26]严永和:《论我国少数民族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与制度框架——以少数民族传统医药为例》,《民族研究》2006年第2期。
[27]Carlos Correa,法学家和经济学家,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工业产权和经济法跨学科研究中心主任。同时担任世界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世界卫生组织知识产权委员、世界卫生组织创新和公共卫生委员会委员。具体介绍见:http://www.who.int/intellectualproperty/background/members/correa/en/。
[28]Nuno Pires De Carvalh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传统知识与遗传生物资源领域的专家。曾主持世界知识产权局遗传资源法律的立法工作,主要从事遗传与生物资源和经济发展领域的研究。具体介绍见:http://www.wipo.int/。
[29]以笔者20世纪末在湖北恩施利川调查的土家族人传统知识为例,“土家族的传统知识非常丰富,包括民间传统纺织和印染工艺、腊肉的制作、酒的酿造、‘合渣’的制作、制茶工艺、住宅建造技术、木雕工艺、涂漆工艺、石雕工艺、竹编工艺等传统工艺,民间医药思想、对风湿类疾病的传统疗法、对地方毒气湿气症的传统疗法、对骨折扭伤等疾病的传统‘水师’疗法、对心理障碍的‘梯玛’疗法、传统徒手按摩疗术、民间传统药方等传统医药,禁忌习惯、图腾禁忌、两性禁忌、食物禁忌、节日禁忌、生活禁忌、宗族戒规、村寨乡规民约礼仪、生产习惯及礼仪、家产继承等传统习惯,民间传说、民间诗歌与谜语等言语表达,以演唱或演奏的形式表现的民间音乐表达,舞蹈、民间游戏及各种艺术形式的民间仪式表达”。参见蓝寿荣、朱雪忠:《土家族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科技与法律》2003年第4期。
[30]蓝寿荣、朱雪忠:《土家族传统知识的法律保护》,《科技与法律》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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