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韩国不动产价格持续上涨,不动产投机等现象随之成为社会焦点问题。在这种背景下,韩国历代政府倾向于将税收当作管理房地产市场的工具来使用,而没有通过树立长期的国土利用计划来制定能够提高不动产利用效率的更好的不动产政策,也没有最有效地链接不动产政策与整体的经济政策并从宏观的视角树立系统的、具有综合性的不动产政策。每当不动产价格上涨时,韩国政府经常试图通过不动产税制来随机应变式地解决,结果出现了一年内多次出台不动产政策的现象。这些不动产税制相关政策主要围绕着在不动产的保有和转让环节开征重税的方式,但是都没有很成功地达到使不动产价格趋于稳定的目标。[11]
韩国政府为了调整不动产价格而直接介入不动产市场,可以说是从金大中政府[12]开始的。金大中政府为了复苏在1997年爆发的韩国金融危机中备受打击的韩国经济,出台了公寓出售价格自律化、解除入住权转卖规制、解除对已购买过公寓的人再申请购买公寓时的规制、免除小型住房的转让税等一系列不动产政策,如此为搞活不动产市场推行的政策共有35种。[13]结果从1999年开始,围绕着首都圈的公寓开始房价上涨,随着经济危机局面逐渐稳定,不动产市场从2001年开始活跃起来,2001年房价上升率达到了9.9%,2002年则高达16.4%。(www.xing528.com)
如此的韩国经济社会状况赋予了2003年上台的卢武铉政府[14]一个重大任务——房地产市场稳定化。为了遏制不动产投机和稳定不动产价格,卢武铉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空前的不动产政策规制,强有力地加严不动产税制,出台的政策规制数量高达30多次。其中2005年1月5日制定的《综合不动产税法》是最有代表性的政策性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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