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集体土地所有权与总有非常类似,但不应当被界定为总有。虽然目前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宜被界定为法人所有权,但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城镇化进程中表现出来的持续法人化趋势值得继续被关注与研究。
袁 震
摘 要: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政治伦理属性显示集体土地所有权中渗透着传统社会主义的政治理想,是兑现中国共产党与农民群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缔结的政治契约的重要环节。从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运行的现实状况来看,集体土地所有权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共同所有权,也不是一种由单一主体享有的所有权,而是“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所有权形态。集体土地所有权与总有非常类似,但不应当被界定为总有。虽然目前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宜被界定为法人所有权,但是集体土地所有权在城镇化进程中表现出来的持续法人化趋势值得继续被关注与研究。
关键词:集体土地所有权;总有;成员权;集体共有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中国农村土地物权制度”(11FFX035)、陕西省软科学项目(2015KRM076)以及民法学研究会课题阶段性研究成果。论文受西北政法大学青年创新团队项目支持,特此感谢。
作者简介:袁震(1980—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中央财经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学。
目 次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政治伦理属性价值分析 34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中蕴涵着政治伦理考量 34(www.xing528.com)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政治伦理属性与集体所有权的运行 36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是继续兑现新民主主义革命政治契约 的重要环节 38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性质分析 40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观点述评 40
(二)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的分析 44
三、结论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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