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对会计资料进行再次审核,防止和减少会计工作差错的出现,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制订内部稽核制度。
(一)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
1.在会计机构内部,必须指定一位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熟悉各种法规、素质具备的人担当稽核工作,对已经审核的经济业务、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查,防止会计差错,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内容完整。
2.稽核人员不得由出纳兼任,应对发现的问题、差错,及时向会计主管汇报,并反馈给相关会计人员,及时处理整改。稽核人员对经稽核的会计资料负责。
3.中心的稽核人员由财务主管兼任。
(二)内部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否存在超标准报销、原始凭证是否合法以及价格是否存在异常等现象。
2.审查结算纪律是否存在超额现金支付、违反现金管理条例、资金是否全部纳入规定的金融机构管理等。
3.审查物资的核算与管理。是否执行总公司归口供应、统一采购和“零储备”政策;是否执行先用货、后付款制度;是否存在一次性出账,形成账外料等现象。
4.审查会计科目运用的准确性。是否区分了成本费用与资本性支出、在建工程的限定范围;是否有误列、挤列成本现象。
5.审查债权债务是否及时清理,按季进行确认和相互签认,有无呆账的存在。
6.审查经济合同、协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理性,经办人是否在授权范围内正确使用权限。
7.审核财务收支等计划指标项目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准确以及各项指标是否衔接等。
8.审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准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9.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有无呆滞现象。
10.审核工程结算与预算的差异,确定工程结算是否合法、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的内容。
11.审查单位的有价证券、票据,是否建立台账,收发存是否全部记录在案、准确。
12.审核收款单位名称是否与发票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时,应暂停付款,及时查明原因。
(三)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
1.职责。
(1)确保本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www.xing528.com)
(2)确保上级和本单位有关经营文件及内控制度,在会计工作中的落实和执行。
(3)尽量减少日常会计工作差错,提高本单位会计基础工作水平,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4)加强会计监督力度,杜绝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提高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5)完善内控制度,保证本单位各项资产、实物的完全。
2.权限。
(1)对发现的会计核算问题,要求会计人员改正,并向会计主管报告。
(2)对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向有关部门报告,提出建议,要求处理。
(3)对发现的不合法、不真实的原始凭证,要求退回经办人,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的原始凭证。
(4)参与单位内部财产清查、材料盘存、有价证券清理等专项工作,有权调查经济业务的相关事项。
(四)稽核工作的方式、方法。
1.一般性复核,对经济业务内容真实、数字计算的准确以及表现形式的合法性、完整性和会计科目运用进行复查。
2.实质性复核,通过对经济业务表面现象进行相关调查和技术处理,分析其实质,恢复其本来、真正的面貌。
3.实地调查,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经济业务,可以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取得其基本数据以核实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4.询问相关人员,对经济业务不明白、不清楚、容易产生误解的地方,可以询问相关人员以分辨真伪。
5.查询相关联的原始记录,利用其对应逻辑关系,复核有关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五)稽核工作的处理方式。
1.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应当保守秘密,与相关人员进行核实后,按逐级负责制原则向相关部门反馈相关信息。
2.对审查发现的问题,应积极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整改。
3.建立稽核工作台账,对发现重大问题进行记录,并追踪落实,纳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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