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的控制方法主要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风险控制、预算控制和会计系统控制。以下仅就前三项控制内容作一介绍。
(一)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
该控制方法要求企业对外投资的授权、执行、会计记录、投资资产保管及盘点等各岗位、职务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1.投资计划的编制人、可行性论证人与计划审批人应当分离。
2.证券投资的购入、出售人与相应的会计记录、核算人应当分离。
3.股票、债券的保管人与负责股票、债券交易的经手人应当分离。
4.股票、债券的保管人与盘点人应当分离。
5.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投资项目的管理人与参与监控的财务人员等应当分离。
(二)授权批准控制。
该控制方法要求投资决策的做出、投资合同的签订、投资资产的处置等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单位任何人无权独立做出重大投资决策。任何未经授权批准的投资行为,无论该种行为是否造成经济损失,都应当受到调查和追究。经过授权的人员,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开展和执行业务,任何越权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www.xing528.com)
(三)风险控制。
该控制方法要求企业树立风险意识,针对风险的各个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1.在可行性研究、论证阶段,应掌握以下几点:
(1)被投资单位外部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环境,防止各种大环境因素对投资项目造成不利影响。例如,跨国投资时,必须了解当地社会经济秩序状况、税收及法律状况等。还必须了解当地的宗教、习俗等,尊重当地的宗教信仰。
(2)被投资单位内部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尽可能投资那些科技含量高、经营业绩好、财务信用佳的企业。
(3)投资企业自身因该项目投资可能发生的财务风险及财务承受能力。换言之,既要防止被投资企业经营失败,“火烧连营”影响自己,更要防止因投资方式、规模不当造成自身发生风险。
2.在投资决策执行过程中,当投资项目的盈利预计将发生重大的不利变化,或连续长时间亏损且大大超过可行性报告中的预计,以及总投资额大幅度增加且难以得到利益补偿时,投资企业应当充分估计这种不利的影响程度并提取足够的投资减值准备。
3.企业为了规避投资风险,可以规定本企业只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禁止或尽可能不投资无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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