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完善的银行存款控制制度,应当包括以下8 个控制点,并围绕它们展开行之有效的银行存款内部控制。
1.审批。这是指小企业的主管人员,对将要发生的银行存款收付业务进行审查批准,或是授权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经办人,并规定其经办权限。审批一般以签字盖章方式表示。该过程主要为保证银行存款的收支业务要在授权下进行。
2.结算。这是指出纳人员复核了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原始凭证后,应及时填制或取得结算凭证,办理银行存款的结算业务,并对结算凭证和原始凭证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表示该凭证的款项已实际收入或付出,避免重复登记。
3.分管。这是指银行存款管理中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如支票保管职务与印章保管职务相分离,银行存款总账与明细账登记相分离,借以保障银行存款的安全。
4.审核。这是指在编制银行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前,银行存款业务主管会计应审核银行存款收付原始凭证基本内容的完整性,处理手续的完备性以及经济业务内容的合格、合法性。同时,还要对结算凭证的描述内容进行审核,并把它与原始凭证相核对,审核其一致性,然后签字盖章。该环节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银行存款收支业务记录的真实性、核算的准确性和银行存款账务处理的正确性。(www.xing528.com)
5.稽核。这是指记账前稽核人员、审核人员审核银行存款收付原始凭证和收付款记账凭证内容的完整性,手续的完备性和所反映经济内容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对这些凭证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并签字盖章以示稽核。该环节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证相符以及对银行存款记录和核算的正确性。
6.记账。这是指出纳人员根据审核、稽核无误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登记完毕,核对其发生额与收款凭证、付款凭证的合计金额,并签字盖章表示已经登记。银行存款总账会计根据审核、稽核无误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或汇总的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总账,登记完毕,核对其发生额与银行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或银行存款汇总记账凭证的合计金额,并签字盖章表示已经登记。该环节是用以保证账证相符以及银行存款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7.对账。这是指在稽核人员监督下,出纳人员与银行存款总账会计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总账的发生额和余额相核对,并互相取得对方签证以对账,该环节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账账相符,保证会计资料的正确性、可靠性以及银行账务处理的正确性。
8.调账。这是指银行存款主管会计定期根据银行对账单对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在规定的天数内对各未达账项进行检查,以保证企业的银行存款账与银行账相符,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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