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无足赤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提高单位经营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实现单位管理目标的一种有效的管理制度。但是,不论哪种制度或方法都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也不能例外,其自身也存在一些与生俱来的局限性。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局限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受制于成本效益原则。
一个有效的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在很大程度上受该系统的运行成本的限制。
内部会计控制是依据一定的程序进行的,而这些控制程序的施行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如设计控制环节、设置岗位、配备人员、保证各控制环节的运行都会发生制度成本。在内部会计控制中,如果控制的环节较多,设置的岗位也必然会增加。这就需要配备更多的人员,对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量也需要增强。这样,内部会计控制运行的成本必然会增加。但是,如果控制过于简单又会收不到应有的效果,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漏洞、发生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增大,有可能会给单位带来较大的损失。所以,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应视各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必须考虑控制成本因素,不能为了追求控制的严密性而不顾控制成本。
所以,各单位在建立内部会计控制时,必须视单位的规模大小、管理模式和丧失控制所产生的风险或错误可能的损失和浪费而定。如果单位的规模较大、经济业务较复杂、管理环节较多,在设计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时,应根据不同的经济业务、不同的工作环节,增加内部会计控制的控制点,加大控制和增强内部会计控制的严密性,保证各控制环节都能够按规定的控制程序规范运作。如果单位规模较小,经济业务较简单,内部会计控制的程序环节可以少一些,设置的岗位也可以少一些,但要求配备的人员更可靠,以充分发挥内部会计控制的积极作用。
(二)受串通舞弊的限制。
不相容职务的分离可以为避免一个人单独从事和隐瞒不合规的行为提供基本的保证,但是,它并不能完全防止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和部门共同作弊行为的发生。
例如,出纳与会计共同作弊,财产保管与财产核对人员合伙造假,采购部门与会计部门联合舞弊,审计部门与会计部门合伙舞弊等。如果这样,再完备、再严密的内部会计控制措施也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三)受管理越权的限制。(www.xing528.com)
各种控制程序都是管理的工具,却不能保证发现和防止那些负责监督控制的管理人员滥用职权或不正当地行使职权。
如果内部会计控制各个程序的工作人员不能正确行使自己的职权,而是超越岗位职能,滥用职权,蓄意营私舞弊,即便是设计良好的内部会计控制也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一般来讲,在内部会计控制中,特别要注意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越权行使职能的行为。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处于单位的核心管理层和决策层等权力核心,在许多情况下,如果他们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越权干预,必然会导致一些控制程序的失效。高层管理人员的越权干预往往是导致重大舞弊行为的发生和财务会计信息严重失真的重要原因。一旦单位的高层管理人员越权,任何控制程序都不能制约其行为;当他们极力造假、故意错报或瞒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时,内部会计控制程序本身应无法防止这些情况的发生。因此,一个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管理当局的职权是否规范和是否有效行使的限制。这是当前单位经济活动中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关键因素。
(四)受人为错误的限制。
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发挥作用的关键是执行人员实际运作水平,执行人员的粗心大意、精力分散、身体不适、理解错误、判断失误、曲解指令等人为因素都会导致控制失效。
例如,发货时没有索要提货单,对方发票上的总金额计算错误而未被发现,签发支票时未审查其用途等。
(五)受制度滞后的限制。
在市场经济中,各单位的外部环境处于经常变化之中,单位为了生存和发展,势必要不断调整经营战略,或者并购其他单位,或者在外地开设分支机构,或者增设分部、部门、生产线等等。这样,就会导致原来的控制程序对新增加的经济业务不完全有效,未及时完善原有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就有可能出现差错和失去创造机会,给单位带来损失。
从单位内部来看,即使外部环境不发生变化,也可能导致类似问题。例如,单位实现会计电算化以后,会计核算的方法和手段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岗位、环节、程序等都提出了不同于手工核算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在新的控制制度建立之前,原来的控制制度就有可能失灵,从而影响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性。所以,各个单位要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地修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相应地调整内部会计控制的程序、方法、内容,不断地完善内部会计控制,使之适应单位的经营管理与发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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