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晨
祠堂是中国古代祭祀祖先或先贤的重要场所,早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就已出现具有宗教祭祀意义的建筑,汉王逸注《天问》时写道:“见楚有先王之庙及公卿祠堂,图画天地山川神灵,琦玮僪,及古贤圣怪物行事。”表明战国时祠堂已经出现,但只属于少数人所有,直到明清时期尤其是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夏言上疏和颁布“推恩令”之后,全国范围内出现了修建祠堂的浪潮,一时间祠堂遍布城乡各地。虽然数量众多,但祠堂绝大多数是为家族中的男性祖先所修建的,朱熹《家礼》卷一《通礼·祠堂》中记载“为四龛,以奉先世神主”,祭祀对象为“大宗及继高祖之小宗”以及曾祖、祖、父四代男性祖先。夏言所作《献末议请明诏以推恩臣民用全典礼疏》中写道:“官自三品以上为五庙……中袝五世祖,旁四室,袝高曾祖袮;为四庙者……中为二室,袝高曾,左右为二室,袝祖袮。”能够入祠接受祭祀的亦均为男性先祖。由此可见,为女性修建专门的祠堂是严重违反封建社会礼制的,可即便如此,在安徽、福建、广东、江西等地仍发现有专门为家族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女性修建的祠堂,简称“女祠”。这类祠堂目前保存下来的以广东潮汕地区的数量最多,因而本文拟对潮汕地区的女祠进行简要分析。
潮汕地区位于广东省东部沿海,与明清时期的潮州府所辖范围相似,包括海阳、潮阳、揭阳、澄海、普宁、惠来、饶平和丰顺八县,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汕头、潮州、揭阳三市。由于长时间隶属同一行政区划且自然条件类似,这一地区在语言、风俗等方面表现出较强的一致性,因而可作为一种文化进行分析。目前该地区已知的女性祠堂分布情况如下表一所示:
表一 潮汕地区女祠概况
由上表可知,潮汕地区的女祠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从女祠出现的时间来看,始建年代已难考证,但是汕头市金平区的翁氏家庙为探索女祠的起源提供了重要线索。翁氏家庙于南宋嘉定二年(1209年)修建,纪念一位终身未嫁、养育幼弟成人的女性贞慧,后其弟及侄子先后考中进士,有感于祖姑对家庭的贡献,特恩准姑母神牌进入祠接受子孙祭祀,翁氏家庙可以看作祖姑祠的雏形,开了女性接受祭祀的先河;而真正意义上的女祠明中期后开始集中出现,一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期均有建造;从女祠分布的范围上看,以揭阳市的女祠数量最多,保存情况也更好。
第二,从祠堂受祭的对象身份来看,潮汕女祠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为家中的庶系女性亲属所建,又可以称作“庶祖祠”或“婆祠”,如榕城许氏庶祖祠,为潮州后七贤之一的许国佐为其亲祖母金陵贞勉余氏所修建的祠堂,约建于明朝崇祯十年(1637年)。余氏为许国佐祖父许公望的侧室,百年之后按礼不能入祠接受后代祭祀,许国佐为报答祖母的养育之恩特为其修建了这座祠堂。另一类是为家中做出极大贡献的女性所修建的,又称为“祖姑祠”,如潮安县苏氏盛户祖祠。《苏氏后陇宗族总谱北宗派支谱》记载:“孝德公幼年时,父昆山公卒于京都,公伶仃孤苦,姊大娘姑抚养持携,矢志不嫁。迨公成人,姊已老矣,终卒于家中,附葬鸡笼山……北宗之派危而一发引千钧,其得以瓜瓞绵延者,皆赖祖姑德荫所赐也,每年三月十五日致祭。”其他祖姑的经历也与苏资淑相类似,这些女性牺牲个人幸福,抚养家中幼弟,终身未嫁,后人感其为家族做出的巨大牺牲和贡献,修建祠堂以表达感恩之情。
第三,从女祠所处的位置和布局来看,潮汕地区的女祠多在宗族祠堂的一侧或相隔不远,建筑的朝向没有严格的定式,既有传统的坐北朝南,也有坐南朝北、坐西朝东,因而朝向不能作为判断女祠地位高低的依据。潮汕地区女祠的朝向多与山脉、水流、村庄的整体布局等有关。从建筑形制上看,多采用潮汕地区特有的“四点金”院落格局,或以“四点金”格局为基础,两侧各加一“火巷”和“排屋”的“双剑背”院落格局,如澄海金氏宗祠,进门后纵向上由前厅、天井、上厅三部分组成,两边为库房,上厅又分成三厢,正中是影堂。正座两侧是从屋,与潮汕地区典型的民居基本相同,建筑形制较为稳定。
潮汕地区修建祠堂的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至唐宋时期为纪念韩愈而修建的韩文公祠。明中叶以后祠堂数量激增,呈现一种“聚族而居,居必有祠”的兴盛景象。与其他地方不同,明中叶后潮汕地区的女性祠堂同宗祠、祖祠、家庙等祠堂一并发展起来,成为潮汕地区众多祠堂中独具特色的一朵奇葩。究其原因,有如下几点:(www.xing528.com)
第一,明清政府对于民间修建祠堂政策的变化为潮汕地区女祠的出现提供了政治可能。明嘉靖十五年(1536年)夏言的奏疏和明世宗的推恩令,促使明中后期修建宗祠成为普遍现象,由此掀起了明清时期民间建立祠堂的高潮。明代开始出现在祠中祭祀贞节妇女的现象,清代在各省、府、州、县各建节孝祠一所,凡节孝妇女由官府奏准旌表的都入祀其中,春秋致祭。国家和地方兴建节烈祠堂,给潮汕地区的人们提供了修建民间女祠的可能性,是对官方女祠的一种变通。
第二,修建女祠与个人的经济实力密切相关。潮汕女祠面积大的占地2500平方米,面积小的也有500余平方米,要修建这样一座祠堂需要大量的财力作为支撑。从修建祠堂者的身份来看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通过科举考试入仕的人,如修建许氏庶祖祠的许国佐,父子二人均为进士;另一类是通过经商获取大量财富的商人,所占比例更大。明清时期,潮州人凭借潮汕地区独特的地理位置优势和个人的勤奋努力,财富不断积累,清时潮商与晋商、徽商并称为我国三大商帮,广泛活跃在国内外的各商埠,正是以强大的经济实力作为支撑,为潮汕地区女祠的修建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
第三,与“报本反始”“饮水思源”的社会文化传统观念和个人情感因素密切相关,修建女祠寄托了祭祀者对受祭人的浓厚感情和哀思。当潮州男人外出经商、做官时,潮州女人们承担起了照顾家里的重任,受传统的嫡庶尊卑有别思想的影响,“赤脚(阿婆)孬入祠”,这些为家族做出巨大贡献的女性却不能进入祠堂接受后代人的祭祀。潮汕地区有“饲逗仔落书斋,饲走仔雇人骂”的歌谣,把女儿称作“别人家神主”,认为“女大不中留”,牺牲个人终生幸福、抚育幼弟长大成人,为家族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祖姑也不能接受祭祀,这些都与世人的心理期望不相符合,可以说修建女祠也是一种“虽不合理,但合乎人情”的举措。
潮汕地区女祠的出现与这一地区的地理位置因素也有一定的关系。潮汕地区位于闽粤交界,自古就有“省尾国角”之称,这里西、北、东多为山地,凤凰山、大北山、大南山、西岩山、大质山等海拔均在1000米左右,层峦叠嶂,绵延相连,将潮汕平原孤立在一个相对封闭的范围内,因而受到外来的冲击相对较少。相对独立的空间单元也使得女祠所在的村落村民之间多有着较为明确的血缘关系,祠堂建筑与村民生活密不可分。这些因素都使得一些女祠得以在三次大冲击中幸免于难,保存至今。
随着时代的发展,祠堂原本所具有的兴学功能、司法功能、抚恤功能已经荡然无存,传统的祭祀功能被弱化,教化功能和活动功能虽然保存至今,但是在内涵上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可能等同于过去的功能。
潮汕女祠作为祠堂的一种,其文化内涵和价值也发生了变化,在当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潮汕女祠仍然是重要的教育场所,但教育形式和内容发生了变化。女祠的出现本身就是子孙后代为了缅怀祖先的重要行为,表现了旧时人们敢于挑战森严的封建礼法制度、追求平等权利的勇气,是孝和感恩的重要体现,这些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当代仍有重要的借鉴价值和意义。其次,潮汕女祠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价值,潮汕女祠自明代保留至今,是明清时期潮汕地区传统建筑的“活化石”,建筑内还保存了丰富的彩绘和雕塑作品,是研究明清潮汕地区建筑、艺术、民俗、宗法制度等问题的重要参考;此外,女祠中还保留了丰富的楹联和牌匾,这些文字资料是地方文化的直接反映,为研究明清时期潮汕文化提供了重要的一手资料。再次,作为承载家族记忆的女祠,为其子孙后代乃至当地的村民提供了一个追寻祖先记忆的场所,为增强子孙后裔的凝聚力和认同感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精神空间。最后,潮汕女祠还具有丰富的旅游价值,这些女祠可以说是潮汕地区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了解潮汕地区历史文化风貌的一个窗口,经过修缮的女祠古朴典雅,是发展当地旅游业的一张“金色名片”。
因此,保护这些女祠势在必行。首先,应对女祠的保存状况、历史、艺术等方面进行价值评估,确定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的设立是从法律上确立了这些女祠的地位,为这些女祠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其次,要通过文物普查和翻阅有关文献资料,摸清家底。潮汕地区祠堂数量众多,目前已知的女祠数量虽然在全国已处于领先地位,但是应该还有部分女祠属于尚未发现阶段,对于已经发现的女祠,要进一步翻阅文献资料,搞懂其内涵,进一步挖掘女祠本身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最后,要注重女祠原真性和完整性的保护。虽然女祠的性质和职能发生了重大变化,但仍起着维系家族、乡里情感的纽带作用,是子孙后代寄托哀思的重要场所,祠堂内部应尽量保持原貌,杜绝过分开发。此外,女祠是存在于一定的自然空间之中的,除了祠堂本身,也与周边的其他建筑和农田、河流等自然景观密切相关,在修缮的过程中要注重关联性景观的保护和利用,保证女祠的完整性。
潮汕地区女祠打破了封建社会中男性对祠堂的垄断,丰富了潮汕地区的文化内涵和中国祠堂文化的内涵,其蕴含的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社会教育价值,在当今社会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值得加以研究、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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