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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义解释与语境审查-语言与法律研究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Papalote指出,关于潜在责任限制的争议不包括在仲裁条款中,该条款仅限与履行义务相关的争议。LCRA在反驳时重点依据的是“with respect to”这个词组,声称其含义是“relating to”。LCRA主张,解释争议“涉及LCRA当前和日后对协议的履行”,所以解释争议是与履行“相关”的争议。即使法院认可LCRA对“with respect to”一词的扩大性解读,LCRA也不会胜诉。

文义解释与语境审查-语言与法律研究

同样涉及争议是否属于仲裁条款的范围,争议事项是否属于与“履行”相关事项的是Papalote Creek II,L.L.C.v.Lower Colorado River Authority,918 F.3d 450(2019)一案。Lower Colorado River Authority(以下简称LCRA)和Papalote Creek II,LLC(以下简称Papalote)签署了一份电力购买协议(以下简称“协议”)。Papalote计划在德克萨斯州建造一个有87个涡轮机的风电场,LCRA同意以固定价格购买全部电力,期限为18年。在2015年4月,LCRA与Papalote就协议展开了讨论。2015年6月,LCRA称要根据协议第13.2条启动仲裁程序,争议焦点集中在LCRA在协议项下的责任限制以及该限制对LCRA履行义务的影响。Papalote拒绝了仲裁请求,理由是,关于LCRA可能因假设的违约而欠下的损害赔偿的理论问题,根本不构成一个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的“争议”。Papalote指出,关于潜在责任限制的争议不包括在仲裁条款中,该条款仅限与履行义务相关的争议。LCRA随后向德克萨斯州法院提交了强制仲裁申请书。Papalote基于多样性管辖权及时将该申请移至美国德克萨斯西区联邦地区法院。2016年2月,地区法院批准了LCRA就其责任限制强制Papalote仲裁的动议。Papalote上诉至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

与该上诉相关的有四个条款。第4.3条“LCRA未购买电力的违约赔偿金”条款,规定了一个公式来计算LCRA未能购买项目所有能源时应支付给Papalote的违约金。第9.3条“对某些类型的未能购买限制损害赔偿”的条款,规定了“LCRA因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重要义务而承担的损害赔偿总额也应限制在6000万美元”。第13条规定了两步走的仲裁程序。

13.1 if any dispute arises with respect to either Party's performance hereunder,the senior officers of LCRA and Papalote meet in an attempt to resolve the dispute.

13.2 if the disputeisnot resolved through thefirst step within a certain time frame,either party may submit that dispute“to binding arbitration”.

LCRA寻求仲裁解决的争议是,“如果LCRA决定从Papalote购买的能源少于合同规定的购买总量,LCRA的责任是否应限制在6000万美元以内”。本案争议点在于,认定该限制赔偿责任,是与协议的解释有关,还是与协议的履行有关。(www.xing528.com)

地区法院虽然承认,在某种意义上,人们可能将“performance(履行)”理解为只涉及协议实质的那些承诺(风能销售和生产),并且将买方未购买全部电力的付款义务概念化为不履行义务的赔偿,而不是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履行义务;然而,地区法院却认为,更合理的解释是,如果LCRA消耗的能量小于所有的产能,那么LCRA就其支付给Papalote明确金额的义务进行商讨本身就是协议项下的履行义务。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认为:仲裁条款清晰表明双方意图将仲裁范围限定于与“履行”相关的争议;LCRA的争议与协议解释有关,而与履行无关,与解释有关的争议不属于该协议仲裁条款的范围。

当双方对文本的含义理解产生分歧时,就会产生解释性争议。首先,LCRA给Papalote发出的信件内容已经将争议框定为解释性争议(信中说:争议是根据第9.3条LCRA的责任是否限制在6000万美元以内)。LCRA的上诉意见书中也指出,争议是“关于(本协议中)责任限制的含义”。其次,本案问题的解答不涉及任何未履行协议的事实主张。LCRA实际上是要仲裁员作出一个确认裁决,裁定其对于第9.3条的理解是正确的。尽管双方约定“由法官以外的人来决定”与履行相关的争议,但并未约定由仲裁员决定合同解释的事项(In re M.W.M.,Jr.,523 S.W.3d 203,207(Tex.App.—Dallas 2017))。因而,案涉争议完全是一个解释问题。

LCRA在反驳时重点依据的是“with respect to”这个词组,声称其含义是“relating to”。LCRA主张,解释争议“涉及(relate to)LCRA当前和日后对协议的履行”,所以解释争议是与履行“相关(with respect to)”的争议。但上诉法院指出,第9.3条是损害赔偿条款,而不是有关履行的条款,所以LCRA的解释争议是关于损害赔偿的,而无关履行问题。即使法院认可LCRA对“with respect to”一词的扩大性解读,LCRA也不会胜诉。可见,联邦法院并非对第13条的“with respect to”和“performance”作出狭隘的文义解读,尽管争议是关于仲裁条款的,但真正的突破点是对第9.3条的理解,因此法院通过对协议语言语境的审查,确定仲裁条款的内容和含义以及双方在起草协议时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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