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外开放纵深发展,“一带一路”建设日益推进。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培养涉外法律人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涉外法律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强调“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培养储备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2月2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指出,“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继而明确指出“中国将加快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司法部等各部委大力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相关会议精神,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推动中国律师“走出去”,保障我国在海外的机构、人员的合法权益。2020年2月,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国际法治领域合作,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总之,新形势下加强涉外法律工作十分重要和紧迫,开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局面、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形势、应对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新挑战、担当国际舞台的新角色都需要加强涉外法律工作,培育涉外法律人才(汪洋,2014)。
涉外法律人才就是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能够参与涉外法律事务和维护国家各类利益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国家和平崛起参与全球治理,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行稳致远,我国重大涉外经贸和外交活动、跨国犯罪与反腐败追逃追赃、中国企业和公民“走出去”等工作都需要大量涉外法律人才。但现状是我国涉外法律人才奇缺,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涉外法律人才数量严重不足。对外开放、经济全球化、“一带一路”建设等使我国涉外法律业务激增。中国已连续22年成为遭遇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连续11年成为遭遇反补贴调查最多的国家,全球约有1/3的调查针对中国。然而,从“孙杨禁赛”事件可管中窥豹:我国通晓国际法律规则、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涉外法治人才还十分紧缺。公开数据显示,(冷帅等,2017:76)我国43万律师中,专门从事涉外法律业务的律师约3000人,其中能够独立办理涉外仲裁、跨境诉讼的律师不足200人,能够办理“两反两保”案件的律师不足50人,能够在WTO参与争端解决案件处理的律师不足20人。
第二,涉外法律人才专业领域和地区分布失衡问题突出。2018年8月,司法部公布了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列出了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的业务类别和地区分布。根据司法部严格的筛选条件,这份名单基本可以反映我国涉外法律人才的现状。分析名单中的数据可知,涉外法律人才在业务类别和地区分布上都呈现出严重的比例失衡现象。在业务领域方面,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大量集中在跨境投资和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等个别领域,从事海事海商、能源与基础设施、国际经济合作、跨国犯罪与追逃追赃等领域的法律人才寥寥无几,全国只有几十名。(www.xing528.com)
第三,我国涉外法律人才与国外相比执业层次较低,差距较大。由于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进入中国法律服务市场门槛降低,外国律所早已占据涉外法律业务的半壁江山,且市场份额仍在扩大。中国律师难以与之竞争,成为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弱势群体”(唐波,2015:54)。目前大部分跨境并购等涉外业务还是由国际律所把控。在涉外业务中,中国律师大多只能为国际律师团队做协调、配合工作,执业层次较低。相比之下,中国律所和律师在专业水平积累、知识管理、项目经验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距。大部分中国涉外律师缺乏系统性训练,难以独当一面实施世贸争端的整体诉讼策略,在书面陈述和出庭抗辩中难以提出有创见、能引领的动议。而且超过79%的中国涉外律师未能加入任何国际律师行业组织(冷帅等,2017:76),只能徘徊在国际涉外法律行业的边缘。
故此,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需求已十分迫切。涉外法律人才培养不能单靠法学院系,这是由涉外法律人才的内涵决定的。涉外法律人才至少需要具备两方面能力:一方面,具有国际视野,能熟练运用外语,能在国际事务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并进行有效的交流与谈判,即精通外语(尤其是英语);另一方面,通晓国际规则,精通国际谈判,能够参与国际法律事务,维护国家利益。简言之,涉外法治人才就是精通英语、明晰法律的“精英明法”高端复合型人才。涉外法律人才这两种能力的培养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偏废。法律外语语言能力的培养很难在目前我国的法学院系实现,外语院系应该承担起法律外语语言能力培养的重任。
审视当今世界重大事件,从“中兴”到“华为”,从“南海问题”到“一带一路”建设,再到中美贸易战,表面看是商业,甚或是政治问题,其实质还是法律问题。正如黄东黎指出,“WTO体制下,源于经济的贸易争端,其首要的解决途径,应当是法律;其最重要的依据,仍然是法律”(2006)。明确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兴事件”后,中兴公司要求所有员工都必须认真学习美国法了。国际舞台上不相信眼泪,只相信“法律”。从法律视角入手,很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中国作为和平崛起的负责任的大国,参与全球治理,必须遵守国际规则。要在“西方思维”拥有绝对话语权的国际社会中知己知彼,运筹帷幄,合理利用规则但绝不越界曲解规则,就必须从培养“精英明法”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开始。通过学习法律英语,培养专业人士的法律思维能力,提高涉外法律业务能力,能够切实维护国家利益。高校法学院系和外语院系应协同创新,建设法律英语学科,加快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涉外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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