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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际目标实现与质证方式效度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主要涉及法官针对原告方质证意见的积极参与。这符合庭审中的证据要求,即举证阶段可以预先提供证据的复印件,但在质证阶段,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质疑,必须提供原件的证据原则。框架中的特质在此体现为法官的合理补充与介入,增强了质证的效度,为高效的当事人—职权主义质证模式取向起到了关键性作用。这种询问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还增强了质证的效度。

交际目标实现与质证方式效度的研究成果

质证后期,情景发生了变化,通过当事人之间的交叉询问,法官已经有了部分认证的基础,此时的框架也发生了变化,背景为法官基于自由心证的补充询问,法官的角色也发生了改变,定位于促成质证交际目标的实现者。这样既保证了当事人权利的充分行使,同时也发挥了法官的积极作用,保证了质证的效度。因此在信息组块的操控中应该以客观类和说明类言语行为为主,同时法官应把握好自己的角色和当时的场景,在自由心证的指导下完成质证这一特殊交际目标的实现。

例9

1[原告代理人]:……<WT>对于证据5我要求看收据的原件(De)。<WC>对于证据10中的英文部分不符合证据的形式要件(Ch),<WJ>对于照片的真实性认可(Ch),<WJ>对于费用不予认可(Ch)……

2[审判员]:被告,<WT>能否提供证据5原件(Id)?

3[被告代理人]:<WF>不能(Ch)。

4[审判员]:被告,<WT>你有没有把证据10的英文翻译件带来(Id)?

5[被告代理人]:<WF>没有(Ch)。<WT>这是摄影公司给我们的(El),<WT>这是一家境外公司(El),<WT>办公地点在北京(El)。

例9为质证后期语料。主要涉及法官针对原告方质证意见的积极参与。话轮1中原告方的质证意见激活了质证意见框架,内含三条质证意见,需要再次质证。传递第一条意见的信息组块“对于证据5我要求看收据的原件”之中,“我要求看”传递了“要求”类言语行为,直接指向证据5的真实性,要求被告提供原件。这符合庭审中的证据要求,即举证阶段可以预先提供证据的复印件,但在质证阶段,如果对方当事人提出质疑,必须提供原件的证据原则。第二条、第三条质证意见分别用选择性言语行为选择针对证据10的合法性、照片的真实性提出质疑,同样符合质证中的证据原则,质证在质证框架中被逐步推进。

话轮2与4,审判员针对需要质证的证据,采用了客观类言语行为的证实类(Id),由动词“提供”和“担当”来实现,法官没有对原告代理人提出的质疑进行回避,但其介入使质证的交际目标得到了实现,他明确告诉被告有选择的余地,保持了中立的立场,同时也满足了原告代理人的交际需要。

此证实类言语行为位于信息组块结构较高的层次,在这个层次上,大多数都是与证据“三性”相关的“何事实”类和“何事”类信息,话轮2和4处理的是有关证据原件和复印件的“何事”类信息,因为“何事实”类信息已在上层由质证双方来实现,法官的补充介入只是需要确认证据的真实性而已。框架中的特质在此体现为法官的合理补充与介入,增强了质证的效度,为高效的当事人—职权主义质证模式取向起到了关键性作用。再比如例10:

例10

1[审判长]:<WT>双方还有其他意见吗(Dn)?(www.xing528.com)

2[原告代理人]:<WF>没有了(Dn)。

3[被告代理人]:<WF>没有了(Dn)。

4[审判长]:<WB>通过我们去现场察看照了现场照片(El),<WF>铁丝高出地面60厘米(El)。<WT>双方意见(Dn)?

5[原告代理人]:<WA>没有意见(Dn),<WA>认可(Dn)。

6[被告代理人]:<WA>没有意见(Dn),<WA>认可(Dn)。

7[审判长]:<WT>原告身高多少(Co)?

8[原告代理人]:<WF>身高170厘米左右(El)。

9[审判长]:<WT>原告的伤是怎么造成的(Rs)?

10[原告代理人]:<WY>因为街道的灯在对面(Rs)……

以上的质证语料中,当事人的信息组块“没有了”结束了质证,这意味着由当事人交叉质证实现的质证功能在框架中已经得到实现,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质证功能已经完全实现,因为质证功能的完全实现依赖于法官自由心证的实现,自由心证的形成又依赖于所有合理的疑点都被排除,所有的证据形成有理有据的证据链条,只有这样,法官才能结束质证,为下一步的法庭程序奠定基础。

在本例中,法官在质证双方结束交叉询问后,并没有随意定论,而是根据需要补充询问,说明尚有需要查明的疑点。法官首先在话轮4使用详述类言语行为(El)陈述现场的背景,最大程度地还原真实情景,此言语行为由何事实信息(WF)承载,并且由何依据类信息(WB)作为依托,保证了信息发展的合法性。得到原被告双方的确认后,话轮7和话轮9先后使用了说明类言语行为中的比较类(Co)和原因类(Rs),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使焦点证据凸显化,对最后的认证起了很大的作用,并且有效地推进了质证交际目标的合意性。这种询问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还增强了质证的效度。法官的合理补充对于完善质证、推动自由心证的合理发展起到了作用,这种合理的介入和询问推动了高效的当事人—职权主义质证模式的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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